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TNDV,105,訴,783,20160803,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783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訴訟代理人 周侑增
被 告 吳明融
陳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劉秀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4 日
書記官 盧昱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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