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TNDV,106,除,139,2017053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139號
聲 請 人 楊珠幸即黃瀛泉之繼承人
訴訟代理人 吳泓霖
上列聲請人請求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5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遺失有附表所示之股票,前經聲請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410號裁定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05年10月12日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屆滿,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等語。

二、按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聲請為除權判決,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經查,附表所示之股票業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410號裁定公示催告,並於105年10月12日刊登新聞紙在案等情,有聲請人提出之報紙1份附卷可稽,本院亦依職權調取上開公示催告卷宗查明無訛。

因本件公示催告程序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已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是聲請人之聲請,於法並無不合,自應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31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張玉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31 日
書記官 蘇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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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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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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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日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6-ND-026526│1   │1000│
├──┼──────────┼──────┼──┼──┤
│0002│日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6-ND-026527│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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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日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6-ND-026528│1   │1000│
├──┼──────────┼──────┼──┼──┤
│0004│日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6-ND-026529│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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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日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6-ND-026530│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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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日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6-ND-02653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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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日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6-ND-02653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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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日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6-ND-026533│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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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日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6-ND-026534│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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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日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6-ND-026535│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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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日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86-ND-026537│1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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