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TNDV,107,司促,12254,20180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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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7年度司促字第12254號
債 權 人 杜進銘即新南大藥房
債 務 人 陳明智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陸佰伍拾貳萬肆仟參佰柒拾壹元,及自如附表所示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其餘聲請駁回。

三、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聲請狀所載。

四、按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逾此部分,無請求權,不應准許。

此觀票據法第133條規定即明。

本件債權人係以其執有債務人簽發之支票23紙,經提示後未獲付款為由,向本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而債務人所簽發之支票23紙,就其中附表編號1至6、11至16所示本票12紙,其原請求之利息起算日均早於退票日即提示日,有退票理由單在卷可憑,依上開規定及說明,該12紙支票可得請求之利息,應自提示日即退票日起算,債權人就附表編號1至6、11至16之12紙支票之利息請求,其逾本支付命令第一項所准許者,於法無據,應予駁回。

五、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六、債權人如不服本命令駁回部分,應於本命令送達後十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7 月 11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本院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三、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支付命令後之日期,以核對支付命令是否合法送達債務人;
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五、支付命令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權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接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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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票據號碼  │金    額│發票人│發 票  日 │利息起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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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CIA8626632│419358元│陳明智│106/10/9  │106/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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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CIA8626661│388005元│陳明智│106/10/11 │106/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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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CIA8626662│388005元│陳明智│106/10/12 │106/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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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CIA8626697│305894元│陳明智│106/10/16 │106/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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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CIA8626699│305894元│陳明智│106/10/18 │106/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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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CIA8630515│279235元│陳明智│106/11/24 │106/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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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CIA8634911│219567元│陳明智│106/12/26 │106/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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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CIA8634912│219567元│陳明智│106/12/27 │106/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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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CIA8634913│257475元│陳明智│106/12/28 │106/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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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CIA8634914│257475元│陳明智│106/12/29 │106/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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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CIA8634915│257475元│陳明智│106/12/30 │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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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XD0839264 │397586元│陳明智│106/9/23  │106/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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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 │XD0846104 │261928元│陳明智│106/12/6  │106/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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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XD0846105 │261928元│陳明智│106/12/7  │106/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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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XD0846106 │261928元│陳明智│10612/8   │106/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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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XD0846108 │228192元│陳明智│106/12/10 │106/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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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XD0846109 │228192元│陳明智│106/12/11 │106/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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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XD0846110 │228192元│陳明智│106/12/12 │106/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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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 │XD0846111 │228192元│陳明智│106/12/13 │106/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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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XD0846178 │270165元│陳明智│106/12/18 │106/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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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XD0846179 │264565元│陳明智│106/12/19 │106/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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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 │XD0846180 │264565元│陳明智│106/12/20 │106/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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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XD0846182 │330988元│陳明智│106/12/14 │106/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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