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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重訴字第80號
原 告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志文
訴訟代理人 王登彥
被 告 誠豐製材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林炯廷
被 告 林重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0年7月1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誠豐製材有限公司、林炯廷、林重男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仟貳佰捌拾捌萬肆仟肆佰柒拾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暨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拾貳萬伍仟肆佰參拾貳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程序事項:本件被告三人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
(一)被告誠豐製材有限公司(下稱誠豐公司)於民國105年6月17日因資金週轉需求,邀同被告林炯廷、林重男為其連帶保證人,向原告借款新臺幣(下同)200萬元,約定借款期間5年,自105年6月17日起至110年6月17日止,共分60期,借款利率依週年利率2.395%計算,並應按月攤還本息;
於108年7月22日向原告訂定借用額度1,300萬元之貸款,約定循環動用期限1年,自108年7月22日起至109年7月22日止,借款利率依週年利率2.53%計算,並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於109年4月14起展延循環動用期限1年。
上開借款若有遲延給付本金或利息之情形,除仍按上開利率計息,其逾期在6個月以內部分,均按上開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均按上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且若借款人之債務視為全部到期,原告並得將債務轉列為催收款項,其利率另加週年利率1%計算,並立有放款借據、綜合授信契約、貸款本金展延申請書、增補約據(下合稱系爭借款)。
(二)詎被告誠豐公司於110年2月26日因存款不足經台灣票據交換所通報拒絕往來,依上開放款借據第11條第1項、綜合授信契約第12條第2項之約定,系爭借款視為全部到期。
爰依民法消費借貸、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負連帶返還借款之責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
三、被告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
四、得心證之理由: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與所述相符之放款借據、綜合授信契約、貸款本金展延申請書、增補約據、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放款放出查詢單、放款利息明細查詢表等件為證(見本院卷第19至44頁、第77至87頁),而被告受合法之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復未提出任何書狀供本院審酌,本院審酌前開證據,堪信原告前揭主張為真實。
從而,原告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如主文第l項所示之本金、利息及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按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共同訴訟人因連帶或不可分之債敗訴者,應連帶負擔訴訟費用;
法院為終局判決時,應依職權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5條第2項、第87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經核第一審訴訟費用為125,432元(即第一審裁判費),應由敗訴之被告連帶負擔,爰確定如主文第2項所示。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第85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3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許育菱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30 日
書記官 楊意萱
附表:
債權金額請求表 編號 債權金額(新臺幣) 逾期利息計算 違約金計算 1 166,630元 (1)自110年1月17日起至110年3月18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2.395計算之利息。
(2)自110年3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3.395計算之利息。
(1)自110年2月19日起至110年3月18日止,按利率百分之2.395的百分之10計付違約金。
(2)自110年3月19日起至110年8月17日止,按利率百分之3.395的百分之10計付違約金。
(3)自110年8月1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利率百分之3.395的百分之20計付違約金。
2 12,717,840元 (1)自110年1月22日起至110年3月18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2.53計算之利息。
(2)自110年3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3.53計算之利息。
(1)自110年2月23日起至110年3月18日止,按利率百分之2.53的百分之10計付違約金。
(2)自110年3月19日起至110年8月22日止,按利率百分之3.53的百分之10計付違約金。
(3)自110年8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利率百分之3.53的百分之20計付違約金。
合計 12,884,470元 備註:聲請人於110年3月19日將各該債務轉列催收,其利率另加年率1%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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