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TNDV,96,訴,1599,2009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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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訴字第1599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台南市政府
法定代理人 甲○○
以上上訴人與台壽保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國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96年訴字第1599號請求給付履約保證金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
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6
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
中 華 民 國 98
民事第三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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