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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司拍字第716號
聲 請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辜濓松
相 對 人 張顥諹即張勝勛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81條之17、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張顥諹即張勝勛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臺幣(下同)3,06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自民國93年8月9日起至133年8月9日止,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三、嗣相對人張顥諹即張勝勛於①93年8月11日②93年8月11日向聲請人借用①2,470,000元②80,000元,借款期限至①113年8月11日②100年8月11日止,均按期平均攤還本息。
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
詎相對人自①99年8月11日②99年9月4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本金①2,454,613元②60,513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
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1件、借據影本2件、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2件、放款帳戶還款交易明細、放款帳戶主檔查詢、放款帳戶利率查詢、放款帳號最近截息日查詢、延滯繳款通知函等為證。
四、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1 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
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 月 17 日
書記官 陳怡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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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99年度司拍字第7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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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 │
│編號├───┬────┬───┬───┤ ├────┤權 利 範 圍│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 號│目│平方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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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台南市│安南區 ○○○段│47-18 │建│2687.15 │10000分之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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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台南市│安南區 ○○○段│47-27 │建│284.79 │10000分之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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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99年度司拍字第7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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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 │ │
│ │建│ │ │ ├─┬─┬─┤權 利│
│ │ │ │ │主要建築│一│合│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
│ │號│ │ │ │ │ │單│範 圍│
│ │ │ │ │房屋層數│層│計│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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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21│台南市安南區│台南市安│15層樓房│12│12│平│100000│
│ │50│敬安街9號 │南區溪頂│鋼筋混凝│.3│.3│方│分之45│
│ │ │ │段47-18 │土造 │4 │4 │公│ │
│ │ │ │地號 │ │ │ │尺│ │
├──┴─┴──────┴────┴────┴─┴─┴─┴───┤
│共同使用部分:溪頂段2282建號,權利範圍100000分之99990 │
│共同使用部分:溪頂段2283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 │
│共同使用部分:溪頂段2284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 │
│共同使用部分:溪頂段2285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 │
│共同使用部分:溪頂段2286建號,權利範圍100000分之99990 │
└───────────────────────────────┘
┌──────────────────────────────────────┐
│附表(建物)︰ 99年度司拍字第7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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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建 物 面 積│附 屬 建 物│權│
│ │建│ │ │ ├─┬─┬─┬─┼──┬─┬─┤ │
│ │ │ │ │主要建築│四│五│合│面│主要│陽│面│利│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建築│ │ │範│
│ │號│ │ │ │ │ │ │單│ │ │單│ │
│ │ │ │ │房屋層數│層│層│計│位│材料│台│位│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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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22│台南市安南區│台南市安│15層樓房│66│38│10│平│鋼筋│11│平│全│
│ │05│敬安街13號4 │南區溪頂│鋼筋混凝│.2│.7│4.│方│混凝│.1│方│ │
│ │ │樓之1 │段47-18 │土造 │2 │1 │93│公│土造│1 │公│ │
│ │ │ │地號 │ │ │ │ │尺│ │ │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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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使用部分:溪頂段2282建號,權利範圍0分之0 │
│共同使用部分:溪頂段2283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86 │
│共同使用部分:溪頂段2284建號,權利範圍0分之0 │
│共同使用部分:溪頂段2285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59 │
│共同使用部分:溪頂段2286建號,權利範圍0分之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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