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TNDV,100,簡上,165,20120104,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簡上字第165號
上 訴 人 胡登凱
被上訴人 林政群
訴訟代理人 林政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房屋糾紛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音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5 日
書記官 莊淑雅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