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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簡上字第165號
上 訴 人 胡登凱
被上訴人 林政群
訴訟代理人 林政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房屋糾紛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音儀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5 日
書記官 莊淑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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