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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803號
原 告 莊進雄
被 告 沈常夫
訴訟代理人 吳秀綢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杭倫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2 日
書記官 陳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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