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TNDV,101,破,9,2012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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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破字第9號
聲 請 人 蘇庚癸
上列聲請人聲請破產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提出如附件所示之相關證明資料到院,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債務人聲請宣告破產時,應附具財產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冊,破產法第62條定有明文。

又關於和解或破產之程序,除本法有規定外,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破產法第5條亦有明文。

再原告之訴,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此觀諸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自明。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破產宣告,漏未提出財產清冊等如附件所示之文件資料,於法尚有不合,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破產法第5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第6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15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法 官 何清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15 日
書記官 黃心怡
★附件:
(1)財產狀況說明書(應記載現有資產價值,並提出各項財產之「交易市值」證明,如係現金、存款,應指明保管人、存放地點或存摺影本)。
(2)如有設定動產擔保,應提出動產擔保設定資料。
(3)聲請人聲請狀雖附有債權人清冊,仍請列載下列欄位後陳 報:
①債權人或其負責人姓名及聯絡方式與保證債務債務人資料。
②債權金額有無利息之約定、清償期等項。
③各債權人之債權及性質。
④債權人有無取得執行名義,其執行名義為何?
⑤各該債權有無優先權。
⑥各項債權之證明。
(4)有無積欠稅捐債務,如有應詳列稅捐種類及金額,並陳明 各該稅捐債務是否現受行政執行。
(5)應提出「金豐數位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現值證明及該公司歷年繳稅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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