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TNDV,103,訴,1429,20150824,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429號
原 告 王建福
訴訟代理人 許雅芬律師
被 告 薛郭翠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4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張郁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4 日
書記官 洪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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