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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破字第5號
聲 請 人 阿薩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宗彥
上列當事人聲請相對人蘇東園宣告破產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十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相對人之正確姓名及正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
二、相對人完整姓名之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不省略)。
三、相對人之財政部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四、如附表不動產之登記謄本(登載所有權人完整姓名)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何清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0 日
書記官 莊月琴
附表:相對人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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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財產種類 │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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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南市安南區鎮安段│
│ │1622地號(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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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臺南市安南區鎮安段│
│ │1623地號(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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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臺南市安南區鎮安段│
│ │1624-1地號(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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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臺南市安南區長安段│
│ │293地號(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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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臺南市安南區長安段│
│ │294地號(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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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臺南市安南區長安段│
│ │296地號(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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