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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220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訴訟代理人 洪敏智
孫郁榛
王三仁
被 告 陳蔡寶珠
陳和廷
陳玗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6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䊹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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