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民事-TNEV,100,南簡,289,20110510,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南簡字第289號
原 告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齊百邁
訴訟代理人 黃欐婷
林炎奎
鄭南生
被 告 林家良即林三龍
被 告 吳銘峻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0 日
台南簡易庭 法 官 張麗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10 日
書記官 楊宗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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