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民事-TNEV,104,南小,773,20150828,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4年度南小字第773號
原 告 台灣光揚捲門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郭幼
訴訟代理人 謝進聰
被 告 承營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昭吟
訴訟代理人 侯信男
蔡育芳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8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盧亨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8 日
書記官 古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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