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民事-TNEV,110,南小,1892,20220209,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南小字第1892號
原 告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平川秀一郎

訴訟代理人 吳政諺
被 告 王東清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貸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9 日
臺南簡易庭 法 官 陳䊹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0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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