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民事-TNEV,110,南簡,1078,2021110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南簡字第1078號
原 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訴訟代理人 謝智翔
陳倩如
被 告 李慧玲
李慶華
李欣霖
李佩芸
兼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李明南
上列當事人間代位請求辦理繼承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原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後聲請變更訴之聲明,本院認尚有調查之必要,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許育菱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吳采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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