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前往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12年度南小字第863號
原 告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園藝
訴訟代理人 謝育葳
苑振東
王子健
被 告 張仕廸
黃柏穎
洪名男
洪名源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 日
臺南簡易庭 法 官 張家瑛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 日
書記官 陳雅婷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