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民事-TNEV,101,南簡,614,20120724,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南簡字第614號
原 告 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正昕
訴訟代理人 林意惠
被 告 蘇囿丞
蘇鴛鴛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1年8月21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15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24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黃瑪玲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24 日
書記官 邱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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