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文
- 事實
- 一、賴舶升於民國(下同)96年間因偽造文書案件,經臺灣板橋
- 二、緣賴舶升與周立莉原為夫妻關係,2人於94年間離婚,97年
- 二、案經周立莉訴由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報告臺灣嘉義地
- 理由
- 一、認定犯罪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 (一)公訴人及被告均同意下述之供述或非供述證據之證據能力
- (二)上揭犯行,業據告訴人於司法警察調查中及偵查中指訴綦
- (三)被告於司法警察調查中及原審審理時坦認以其所使用之A
- 二、對於被告辯解本院不採的理由
- (一)被告辯解要旨
- (二)不採的理由
- 三、論罪科刑之理由
- (一)按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者,謂家庭成員間實施身
- (二)原審依上開事證,適用前述法律,並審酌被告漠視國家司
- 四、適用之法律:
- 法官與書記官名單、卷尾、附錄
- 留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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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100年度上易字第283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賴舶升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保護令等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864號中華民國100年4月12日第一審判決 (起訴案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8502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事 實
一、賴舶升於民國(下同)96年間因偽造文書案件,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6年度簡字第1781號判處有期徒刑4月 ,嗣減為有期徒刑2月,於97年2月18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猶不知警惕。
二、緣賴舶升與周立莉原為夫妻關係,2人於94年間離婚,97年底後,仍同居在嘉義市○區○○里○○路790之55號4樓12住處,2人間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條第1款之家庭成員關係。
2人同居期間發生肢體衝突,經周立莉向台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經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於98年12月25日以98年度家護字第657號民事通常保護令裁定其不得對周立莉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亦不得對周立莉為騷擾、接觸之行為,應最少遠離周立莉工作場所及其等之子就讀之學校及經常出入場所至少100公尺,自核發時起生效,賴舶升於知悉上開保護令後,竟基於違反保護令及恐嚇危害安全之犯意,於附件所示之時間,分別以門號0000000000號(下稱A門號)、+00000000000號(下稱B門號,原審誤載為00000000000號,應予更正)、+00000 00000000號(下稱C門號)行動電話,密集於附件所示時間傳送如附件所示之簡訊內容,至周立莉所持用之門號0000000000、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使周立莉精神上受到騷擾而陷於無法平靜之狀況外,並傳送如附件編號2載有「我不是普通的炸彈是比原子彈還大,你等著是你逼我的」、編號3載有「我會要你媽媽跟你付出相當的代價」、編號12載有「你讓我沒地方住我也不會讓你們好過」等恐危害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之文意恫嚇周立莉,使周立莉於查閱上開簡訊內容後,因而心生畏怖,致生危害於其安全,並因此對周立莉實施精神上不法侵害及騷擾之家庭暴力行為,而違反上開本院所核發之保護令裁定。
二、案經周立莉訴由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報告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認定犯罪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一)公訴人及被告均同意下述之供述或非供述證據之證據能力,本院審酌前開證據之作成或取得之狀況,並無非法或不當取證之情事,且亦無顯不可信之情況,並無證據力明顯過低之情形,復經本院於審判期日就上開證據依法進行調查、辯論,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規定,均具有證據能力,合先敘明。
(二)上揭犯行,業據告訴人於司法警察調查中及偵查中指訴綦詳,並有門號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自99年7月14日起至同年11月3日之雙向通聯紀錄、被告持用A門號於99年7月14日起至100年1月10日之雙向通聯紀錄各1份,以及行動電話簡訊內容翻拍照片120張、光碟及如附件所示之簡訊內容紀錄表在卷可稽(見警卷第6至18頁、第21至24頁及原審卷附卷)。
而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曾於98年12月25日核發命令被告不得對告訴人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亦不得對告訴人為騷擾、接觸之行為,應最少遠離告訴人工作場所及其等之子就讀學校及經常出入場所至少100公尺,自核發時起生效(未經廢棄仍屬有效保護令)、有效期間為1年之保護令,且該保護令亦於99年1月5日送達並由被告本人收受等節,亦有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核發之民事通常保護令及送達證書各1份(見警卷第19、20頁及本院卷第78頁)。
(三)被告於司法警察調查中及原審審理時坦認以其所使用之A門號行動電話,於附件編號13至27、30、32至44、46至53、55至60、62、63、66、68、69所示時間,傳送各該簡訊至告訴人持用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等情。
二、對於被告辯解本院不採的理由
(一)被告辯解要旨訊據被告固坦認收受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核發系爭保護令,且曾以其所使用之A門號行動電話,於附件所示時間傳送簡訊至告訴人使用之門號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等情,然矢口否認有何違反保護令、恐嚇犯行,辯稱:B門號、C門號非其使用,前揭門號所傳送之簡訊與之無關;
告訴人將其置放於同居住處東西包括祖先牌位丟掉,才發簡訊要告訴人給其一個交代,全文並不涉及恐嚇的意思。
此外,告訴人先發送訊息,要其有事以簡訊聯繫,其依告訴人意思發送簡訊,可見告訴人是故意陷其入罪云云。
(二)不採的理由1被告所辯與前述「一、認定犯罪所憑之證據及理由」中所述不符,應屬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2查附件編號1、2、28、29、31、45、54、61、65、67所示由B門號行動電話所傳送之簡訊內容及附件編號 3至12所示由C門號行動電話傳送簡訊內容,均與告訴人提出行動電話簡訊翻拍照片暨光碟所示內容相符,是告訴人指訴尚非子虛。
又依C門號傳送如附件編號6所示:「……我跟你生活十多年我會不知道嗎……」 、編號7所示:「婚的中間……」及B門號傳送如附件編號29所示:「……你媽媽侵占我們婚前的金飾……」等簡訊內容,足可推知持B門號、C門號發送簡訊者與收受簡訊之人即告訴人曾有婚姻關係存在,則可能持有B門號、C門號者非被告莫屬。
此外,被告持用A門號傳送如附件編號32所示:「你媽拿我的那些金飾什麼時候還阿不還我就去告你媽侵占他人物品」等語,亦承接B門號傳送如附件編號29所示簡訊,表示發訊者欲追回遭侵占金飾之文意;
A門號傳送如附件編號41所示「……你趁我出國把家裡搬空……」等內容,亦呼應C門號前所傳送如附件編號7、8:「……你要讓我連住的地方也沒有……」 、編號9「你利(厲)害趁我出國來這招……」等內容,殊難想像A門號與B門號、C門號,分由2人持用。
況被告既承A門號為其所持用,並未借予他人使用,是告訴人指訴前揭A、B、C門號於附件所示時間,均由被告持用乙節,堪可採信。
被告辯稱其並未以B門號、C門號傳送前揭所述簡訊云云,顯屬臨訟辯詞而難憑採。
3按接續密集、不分晝夜傳送行動電話簡訊予受話者,顯已逾越行動電話通訊使用之合理範圍。
觀諸附件簡訊內容,被告藉由發送訊息,不斷傳達其不滿告訴人未事先知會,即逕行搬家,並任意處置、丟棄其原置放屋內物品,及逼迫告訴人出面解決雙方糾紛之意思,則被告頻頻密集傳送同一表意之簡訊文字,無異於疲勞轟炸收受簡訊之告訴人,在在突顯被告指責、逼擾告訴人之心理安寧之意,足以導致受話之告訴人在精神上受到騷擾而陷於無法平靜之狀況。
況其中附件編號2所示 「你說我是個炸彈我會讓你見識我不是普通的炸彈是比原子彈還大,你等著是你逼我的」、編號3所示「……我會要你媽媽跟你付出相當的代價」、編號12所示「你讓我沒地方住我也不會讓你們好過」等簡訊內容,衡諸一般社會觀念,更足以表徵表意者有對受話者加害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以及藉以擾亂受話者之心理及生活安寧之目的,且就受話之告訴人而言,亦足以使其因而心生畏怖,致精神上及生活狀態陷於危險不安而處於備受困擾難安之狀態。
從而,被告明知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業已核發命其不得對告訴人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及騷擾之行為之本件保護令,竟仍在本件保護令之有效期間,以附件所示簡訊內容使告訴人受到騷擾,及以附表編號2、3、12所示之簡訊內容恫嚇並騷擾告訴人,則被告違反本件保護令及恐嚇告訴人之犯意,應屬彰顯,不容被告推諉。
縱告訴人於前揭期間亦曾發送簡訊予被告,然被告傳送簡訊之密度顯已超過常人所能忍受程度,又若干簡訊內容亦達加害告訴人令之心生畏佈之情形,均如前述,是其前揭辯詞,無非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
三、論罪科刑之理由
(一)按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者,謂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所稱騷擾者,謂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此為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1款、第3款所明定。
本件被告以手機簡訊之方式,密集傳送如附件所示訊息,已達逼擾告訴人之心理安寧及附件編號2、3、12所示足以致告訴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遭受危害而心生畏懼之訊息,已屬對告訴人實施恐嚇危害安全之精神上不法侵害及騷擾行為,核其所為,分別係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屬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所稱之家庭暴力罪),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1款、第2款之違反保護令罪。
被告雖於1次行為中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數款規定行為,惟法院依同法第14條第1項、第16條第3項規定核發保護令者,該保護令內之數款規定,均係保護令之內容,僅係將其違反情形逐一列舉,被告如同時違反保護令內數款規定,仍僅論以單一之違反保護令罪。
又被告先後於附件所示時間,傳送附件編號1至69所示之簡訊與告訴人,其以密集傳送簡訊方式對告訴人實施不法侵害行為及騷擾之聯絡行為,係基於一個犯罪決意實行數個犯罪構成要件行為,且合一觀察,而形成共同一體之關係,可評價為一個犯罪行為而論以想像競合犯。
再被告以傳送簡訊之方式,恐嚇告訴人、對告訴人實施不法侵害行為及騷擾之聯絡行為,係以1行為觸犯恐嚇及違反保護令2罪名,為想像競合犯,均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以較重之違反保護令罪處斷。
另被告有犯罪事實欄所載之前科科刑及執行紀錄,有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件在卷可按,其受徒刑之執行完畢,5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
(二)原審依上開事證,適用前述法律,並審酌被告漠視國家司法機關所為之保護令裁定效力,而為違反該裁定效力之行為,以及對告訴人施以恫嚇,業致告訴人精神上受到騷擾及心理產生恐懼而陷於無法平靜之程度,及被告因不滿告訴人逕行搬家及片面處置其所有置於屋內之物品,而以發送簡訊方式宣洩情緒之動機等一切情狀,量處拘役50日,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經核認事用法均無不合,量刑亦屬妥當,被告上訴否認犯罪,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適用之法律:刑事訴訟法第368條。
本案經檢察官江守權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27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陳義仲
法 官 張季芬
法 官 蔡勝雄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 汪姿秀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27 日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
違反法院依第14條第1項、第16條第3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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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時 間 │傳送簡訊│收訊之行動│ │ │
│ │ │之行動電│電話門號 │ 內 容 │備註│
│號│ │話門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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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3/07/2010│B門號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的突然的搬家把所有東西變│ │
│ │16:23PM │ │ │賣處理,你讓我一點轉還的空間也沒有,│ │
│ │ │ │ │你讓我覺的你是有心這麼做,你以為趁我│ │
│ │ │ │ │去工作不在你就出這招,我看你早就想好│ │
│ │ │ │ │,你?家的人真陰險,凡是沒有價值就過 │ │
│ │ │ │ │河拆橋,我會要你做了這件事付出代價,│ │
│ │ │ │ │房東要漲房租你可以跟我說明錢不夠,我│ │
│ │ │ │ │認為你故意先搬走讓我沒地方住,就可以│ │
│ │ │ │ │借故說你與我沒關係,但是我會讓你無法│ │
│ │ │ │ │得逞的,我也多謝你讓我去監獄關了兩個│ │
│ │ │ │ │月,你讓我更懂得法律跟一些應對所以我│ │
│ │ │ │ │跟就不怕事,你這樣對我我會讓你失去在│ │
│ │ │ │ │你心中最重要的一樣東西,你等著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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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3/07/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周立莉我不管怎麼樣我都是有│ │
│ │16:48PM │ │ │為你?想,我在病危住院當我醒來時我一 │ │
│ │ │ │ │個親人也沒在我身邊,你卻沒帶明川來看│ │
│ │ │ │ │我想讓我在醫院自生自滅,直到我出院回│ │
│ │ │ │ │在被你送監獄,身體還沒調養好就受此罪│ │
│ │ │ │ │,我為你家擋災弄的自己半殘不廢,出錢│ │
│ │ │ │ │出力你有看見的如果你這樣對我你家人會│ │
│ │ │ │ │得到報應的,我把你家的人當家人你家人│ │
│ │ │ │ │把我當敵人,有利用價值就是一個樣子,│ │
│ │ │ │ │沒有就立刻除掉,你要讓我發瘋可以,你│ │
│ │ │ │ │說我是個炸彈我會讓你見識我不是普通的│ │
│ │ │ │ │炸彈是比原子彈還大,你等著是你逼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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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4/07/2010│C門號 │同上 │簡訊內容:你對我家的所作所為,利用我│ │
│ │03:48AM │ │ │家的氣來延續你家的運,我用我的命來救│ │
│ │ │ │ │你姐姐,你們確過河拆橋來對付我,夠狠│ │
│ │ │ │ │的我會要你媽媽跟你付出相當的代價。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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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04/07/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到那我都可以把你挖出來,你│ │
│ │03:48AM │ │ │不想好好的生活也沒關係,大家都別好過│ │
│ │ │ │ │。以維持現狀的生活你不要,你現在再玩│ │
│ │ │ │ │什麼手段我知道,我一定要揪出是誰要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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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4/07/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這麼做的。 │ │
│ │03:48AM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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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04/07/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你還真是居心頗策,你今天有│ │
│ │11:22AM │ │ │這動作是你早就在計畫的,我跟你生活十│ │
│ │ │ │ │多年我會不知道嗎?我不好過也會讓你不│ │
│ │ │ │ │好過,不論你走到那我都有辦法的,假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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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04/07/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婚的中間你對我好是因為我有│ │
│ │11:22AM │ │ │利用價值,因為你大姐一家大小住在我家│ │
│ │ │ │ │。一住五年我一直為了你兒子我一直不出│ │
│ │ │ │ │手要對付你姐跟你的家人。既然你要讓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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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04/07/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連住的地方也沒有好我也無需│ │
│ │11:22AM │ │ │在仁慈了,我也不會在顧及你跟明川了,│ │
│ │ │ │ │我這個你說的不定時炸彈,是你引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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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07/07/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你利害趁我出國來這招,維持│ │
│ │22:33PM │ │ │現狀的生活關係你不要。等我回來就有的│ │
│ │ │ │ │玩,寧靜的生活你不要,非要雞飛狗跳。│ │
│ │ │ │ │不管你住到那我都找的到。你可以先報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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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7/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我不怕警察的,我到要看看是│ │
│ │22:33PM │ │ │誰要你這麼做。我也準備破釜沉舟的心來│ │
│ │ │ │ │做。我也要你見識一下我這個炸彈的威力│ │
│ │ │ │ │,我反正已經什麼都沒了。我跟你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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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07/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你不會有好日子的,我回來就│ │
│ │14:54PM │ │ │會跟你們周家,做個總結算。由其你大姐│ │
│ │ │ │ │我會跟他好好的算,你媽媽我也會跟他來│ │
│ │ │ │ │總結算,這次我不會在心軟了,你等著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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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07/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你讓我沒地方住我也不會讓你│ │
│ │14:54PM │ │ │們好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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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09/2010│A門號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別故意按掉電話,你是不是│ │
│ │17:19PM │ │ │要我來補習班來找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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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09/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你報警也沒用,你不仁我就不│ │
│ │16:12PM │ │ │義,我看你也是有備麻。我到要看看是誰│ │
│ │ │ │ │教你的,警察算什麼有本事找人把我幹掉│ │
│ │ │ │ │,我忘了你們多家的老闆是律師。肯定他│ │
│ │ │ │ │們給你撐腰嗎。我到要看看誰比較利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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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09/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你要跟我玩法律,那就跟你玩│ │
│ │20:45PM │ │ │,警察我不怕的,你以為有那張什麼保護│ │
│ │ │ │ │令,我不會怕的,有用的話今天警察就捉│ │
│ │ │ │ │我,明天換我來出招了。你看著辦你不願│ │
│ │ │ │ │好來好去。我就跟你豁。 │ │
├─┼─────┼────┼─────┼──────────────────┼──┤
│16│21/09/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你要跟我談就來找我,過了中│ │
│ │20:45PM │ │ │午一點你就等著在多加讓人家看你怎麼丟│ │
│ │ │ │ │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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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1/09/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今天我跟你沒達成共識,我做│ │
│ │16:09PM │ │ │人做事沒像你過河拆橋,你說的我不能接│ │
│ │ │ │ │受,話都你說的。你把我弄成這樣我不會│ │
│ │ │ │ │放過你的。想自由沒那麼簡單,你不是很│ │
│ │ │ │ │會搞法律嗎。搬出來讓我見識一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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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我們的事還沒講好還是要到法│ │
│ │18:18PM │ │ │院還是警察局談我跟你家的人不一樣過河│ │
│ │ │ │ │拆橋沒道義我給你時間回答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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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以為你老闆找警局高層就有│ │
│ │22:19PM │ │ │用你錯了我受你家跟你的氣很久了你等著│ │
│ │ │ │ │上法院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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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上法院上定了原來你早有預│ │
│ │22:48PM │ │ │謀偷印我大陸的文件備著我在告你侵犯他│ │
│ │ │ │ │人隱私你的高人你在去請教他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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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6/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有你們老闆家是律師我最喜│ │
│ │23:22PM │ │ │歡還有什麼花招使出來讓我見識一下玩法│ │
│ │ │ │ │律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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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6/10/2010│同上 │同上 │你不接電話沒關係你跟你姐丟我的東西拿│ │
│ │23:42PM │ │ │錢來賠還有那些結婚前的今飾我要拿一半│ │
│ │ │ │ │走那是你跟我的共有財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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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你要是要和我談就不會早就備│ │
│ │09:35AM │ │ │好保護令放在補習班櫃台顯然你早有準備│ │
│ │ │ │ │所以你最好叫你媽跟你姐把北門街所丟的│ │
│ │ │ │ │東西賠出來和白住的五年的費用不然我在│ │
│ │ │ │ │告他強行霸佔我的居所那是我的居所我有│ │
│ │ │ │ │權提告還有放在你媽那的金飾我要拿回來│ │
│ │ │ │ │不然我就告你媽侵佔那些金飾我都有收據│ │
│ │ │ │ │你問你老闆看我是告的動還是告不動那些│ │
│ │ │ │ │東西我有一半的權利你可以不回應那我就│ │
│ │ │ │ │去告你等著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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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7/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我今天開始會提告你跟你姐還│ │
│ │09:39AM │ │ │有你媽就準備去警察局等著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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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好呀你說不談的麻那就別談我│ │
│ │10:07AM │ │ │希望你別談給你談是給你機會不談最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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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我在告訴你要談你打電話給我│ │
│ │10:29AM │ │ │不是我打給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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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喔是我有打給你的是你不接的│ │
│ │10:55AM │ │ │這叫誠意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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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7/10/2010│B門號 │同上 │簡訊內容:你的老板我已經打電話給警政│ │
│ │13:15 PM │ │ │署都察室,說他找嘉義高層員警葉長官,│ │
│ │ │ │ │來影響管區警察辦案以上壓下妨礙司法公│ │
│ │ │ │ │正,然後我在找一週刊來補習訪問他,關│ │
│ │ │ │ │係好麻可以關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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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你不是依法有據行事有理,我│ │
│ │18:57 PM │ │ │就跟你走法律你昨天跟我說的假離婚被我│ │
│ │ │ │ │拿到證據了,你發信息給我的,反正我現│ │
│ │ │ │ │在有的是時間,你姐住在我家將近五年我│ │
│ │ │ │ │沒答應給他住也沒白紙黑字他就是侵佔他│ │
│ │ │ │ │人住宅,對了還有你媽媽侵佔我?婚前的 │ │
│ │ │ │ │金飾我明天去提告那是你跟我共有財產,│ │
│ │ │ │ │反正你都跟人說你跟我沒關係麻,你姐跟│ │
│ │ │ │ │你媽也跟我沒關係麻,我會提告的,你多│ │
│ │ │ │ │問你們的邱老師的爸爸邱律師吧,你等著│ │
│ │ │ │ │看吧你別以善良的面孔去騙一般人,好像│ │
│ │ │ │ │你很好我很壞法律會給大家的公道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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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10/2010│A門號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那為邱老闆的朋友高層員警│ │
│ │15:12PM │ │ │他妨礙司法公正,影響辦案警察執行公務│ │
│ │ │ │ │。我投訴他了我看你老板還有什麼更高層│ │
│ │ │ │ │的官員阿,他黨政關係好地方夠力是吧,│ │
│ │ │ │ │那我到要見識見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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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8/10/2010│B門號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那為邱老板的朋友高層員警│ │
│ │20:34PM │ │ │他妨礙司法公正,影響辦案警察執行公務│ │
│ │ │ │ │,我投訴他了我看你老闆還有什麼更高層│ │
│ │ │ │ │的官員阿,他黨政關係好地方夠力是吧,│ │
│ │ │ │ │那我到要見識見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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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8/10/2010│A門號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媽拿我的那些金飾什麼時候│ │
│ │22:16PM │ │ │還阿不還我就去告你媽侵佔他人物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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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8/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不回答沒關係我明天會去告的│ │
│ │22:23PM │ │ │你就讓你媽媽跑法院吧還要到嘉義出庭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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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9/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侵占我的物品家具跟丟我的│ │
│ │12:16PM │ │ │東西什麼時候還跟賠還說是你的真的是厚│ │
│ │ │ │ │臉皮跟你媽一樣不是要跟我談怎麼沒下文│ │
│ │ │ │ │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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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9/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侵占我的物品家具跟丟我的│ │
│ │12:16PM │ │ │東西什麼時候還跟賠還說是你的真的是厚│ │
│ │ │ │ │臉皮跟你媽一樣不是要跟我談怎麼沒下文│ │
│ │ │ │ │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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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9/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不回我就到派出所去告你媽│ │
│ │12:43PM │ │ │侵佔我給你一個小時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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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9/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不回我就到派出所去告你媽│ │
│ │12:43PM │ │ │侵佔我給你一個小時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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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9/10/2010│A門號 │0000000000│簡訊內容:好的我夠誠意打電話來給你了│ │
│ │13:49PM │賴舶升 │周立莉 │是你不接的別怪我了你從來也不打電話給│ │
│ │ │ │ │我這叫誠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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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9/10/2010│A門號 │0000000000│簡訊內容:好的我夠誠意打電話來給你了│ │
│ │13:49PM │ │ │是你不接的別怪我了你從來也不打電話給│ │
│ │ │ │ │我這叫誠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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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9/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好呀你要明川不接我電話是吧│ │
│ │18:20PM │ │ │不讓我見你兒子沒關係你別把事做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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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9/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拿別的號碼發給我又不是不│ │
│ │16:33PM │ │ │知你的想做什麼.我會不知道嗎?你當我 │ │
│ │ │ │ │還像以前一樣.我不是沒辦法是我都顧念 │ │
│ │ │ │ │情份在.不願計較你只會記得你的付出我 │ │
│ │ │ │ │的不是.你趁我出國工作把家裡搬空.而你│ │
│ │ │ │ │用的東西是我的.讓我居無定所我不管怎 │ │
│ │ │ │ │麼樣.我對你的家人恭恭敬敬.而你家人怎│ │
│ │ │ │ │麼對我.你心理有數.過河拆橋你們家當之│ │
│ │ │ │ │無愧呀。你自己好好想一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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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9/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我在告訴你法律不給你用來對│ │
│ │18:27PM │ │ │付人用的你就是喜歡拿著雞毛當令箭拿著│ │
│ │ │ │ │保護令到處炫很了不起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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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9/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你不是要談嗎怎麼不敢了呀你│ │
│ │20:30PM │ │ │不是很會辯論嗎言詞犀利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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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0/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喜歡做小動做你趁我去大陸│ │
│ │01:32AM │ │ │把東西搬空把我的物品丟到樓層間你贏了│ │
│ │ │ │ │嗎?你把保護令當聖旨呀放在補習班要大│ │
│ │ │ │ │家知道你很行吧,當初正宇劉連財這樣對│ │
│ │ │ │ │你你怎麼不去告他呢?你這麼懂法律他罵│ │
│ │ │ │ │你污辱你你就不提呢?他要說你偷他的公│ │
│ │ │ │ │款我幫你出頭我還被他當眾說我跟你沒關│ │
│ │ │ │ │係,事情也幫你擺平了,你很能貶低我抬│ │
│ │ │ │ │高你自己不是嗎?我去學校看兒子你拿保│ │
│ │ │ │ │令報警很威風你很強嗎?你說我目的是什│ │
│ │ │ │ │麼我告訴你,就是你把事作絕了,你不做│ │
│ │ │ │ │絕了什麼事也不會發生,因為你對我跟對│ │
│ │ │ │ │別人不一樣你不把我當人看,十多年來都│ │
│ │ │ │ │是這樣你自想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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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0/10/2010│B門號 │同上 │簡訊內容:我朝你馬勒個d你很跩是吧那 │ │
│ │07:48AM │ │ │我明天在給你玩新花樣你等著看吧你找邱│ │
│ │ │ │ │老闆罩你吧我到要看看他多有實力黨政關│ │
│ │ │ │ │係呀地方高層是吧關越大我越喜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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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0/10/2010│A門號 │同上 │簡訊內容:接電話不出聲是你周立莉嗎你│ │
│ │08:12PM │ │ │明天可以先報警喔我應該在選你補習班下│ │
│ │ │ │ │班家長最多時候來那才熱鬧你太會偽裝善│ │
│ │ │ │ │良了反正妳從頭到尾你不願好好說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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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0/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喂你姐丟我家的東西沒經我同│ │
│ │15:33PM │ │ │意怎麼賠呀,你們家不很會說道理嗎?怎│ │
│ │ │ │ │麼不敢說了呀?你家不是很有錢嗎?財大│ │
│ │ │ │ │氣粗嗎?怎麼賠不起呀?賠不起要說麻. │ │
│ │ │ │ │難怪拿了我的金飾不還呀還據為己有阿. │ │
│ │ │ │ │這叫有錢人呀為富不仁呀.你媽就是缺德 │ │
│ │ │ │ │事做多了才幫師父做衣服贖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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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0/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你要兒不接我電話是吧我明天│ │
│ │16:00PM │ │ │會去學校我看你那保護令有沒有用我就要│ │
│ │ │ │ │試試我勸你別太過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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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0/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你姐丟我家的東西什麼時候賠│ │
│ │19:52PM │ │ │呀.你們家有錢人耶賠不起呀.那你家還真│ │
│ │ │ │ │會吹牛ㄚ.打腫臉充胖子.有誠意出來解決│ │
│ │ │ │ │.我笑你家沒種.只會嘴巴說說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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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我看還是用法律來比較好這才│ │
│ │19:57PM │ │ │會賠的多你喜歡用法律我就用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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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哇你快報警好好玩 │ │
│ │15:16PM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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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哇你好利害果然有律師教你恩│ │
│ │16:16PM │ │ │我還有新花招法律沒說我不能看兒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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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1/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我給你選你姐把我爸媽的東西│ │
│ │17:37PM │ │ │丟的賠出來還有金飾我要拿回一半就這麼│ │
│ │ │ │ │簡單,其他你自己留著,我就立刻回中國│ │
│ │ │ │ │不在回來,我的工作店也在那,這是我唯│ │
│ │ │ │ │一的讓步,你沒問題的話找我談,到時必│ │
│ │ │ │ │要時我會跟法官撤回你的告訴,我不想斷│ │
│ │ │ │ │你的路,我也知道你趁我出國把東西搬走│ │
│ │ │ │ │的目的,你不要我回來,你早有打算了,│ │
│ │ │ │ │不過你有些事一直對我有所誤會,你想好│ │
│ │ │ │ │你要寧靜的生活我一樣也要,如果你要繼│ │
│ │ │ │ │續這樣搞不完我奉陪,我不滿意你跟你姐│ │
│ │ │ │ │丟我爸媽的東西,換是我丟你家的東西你│ │
│ │ │ │ │家的人會放過我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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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1/10/2010│B門號 │0000000000│簡訊內容:周立莉從九月二十號在長榮公│ │
│ │19:36PM │ │ │園你跟我談好了嗎?我都跟你說了好好說│ │
│ │ │ │ │妳從頭到尾都很硬.一點餘地也不留給我.│ │
│ │ │ │ │你?邱老師說的很對要好好說你沒有.你有│ │
│ │ │ │ │一套保護令你有沒關係我只要沒有違背到│ │
│ │ │ │ │保護令的範圍內警察是拿我沒輒的.我就 │ │
│ │ │ │ │每天報案要警察來處理當然我會有不同的│ │
│ │ │ │ │名目.我敢跟你說.我就光明正大不像你被│ │
│ │ │ │ │後搞小動作.反正我是吃軟不吃硬你越硬 │ │
│ │ │ │ │我就更硬.我只要不違法就沒事要不要好 │ │
│ │ │ │ │好談看你.我看你老板也不可能為你的事 │ │
│ │ │ │ │出頭.他是做生意的.最後一句話問你談不│ │
│ │ │ │ │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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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2/10/2010│A門號 │同上 │簡訊內容:我又來學校了北興國中耶要不│ │
│ │12:39PM │ │ │要在報警呀我喜歡挑戰你的保護令的公權│ │
│ │ │ │ │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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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2/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我可以找其他老師帶我進去我│ │
│ │12:43PM │ │ │看你怎麼報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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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2/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報警沒呀我現在在學校裡耶│ │
│ │13:55PM │ │ │在五樓你兒子那呀你的公權力在施展一下│ │
│ │ │ │ │好玩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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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2/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要好談我就跟你好好解決,│ │
│ │19:15PM │ │ │要比能耐我有的是時間,你覺得我每天找│ │
│ │ │ │ │名目到補習班這樣好嗎.我只要不違反保 │ │
│ │ │ │ │護令就行,我的目的很簡單.你要聽就聽 │ │
│ │ │ │ │我也不勉強你.你要繼續惡性循環下去我 │ │
│ │ │ │ │也沒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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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2/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這是我最後一次發給你了.你 │ │
│ │20:26PM │ │ │要好好談就談.你要到法院談就不好談了.│ │
│ │ │ │ │你要怎麼做我管不著.我只是要跟你做清 │ │
│ │ │ │ │楚的了斷.很多事多說無益你做搬家的動 │ │
│ │ │ │ │作我就已經知道了.你有你的想法看法.不│ │
│ │ │ │ │談就法院上談我會要求加倍的.你跟我生 │ │
│ │ │ │ │活那麼久我為何會氣不過你很明白.你媽 │ │
│ │ │ │ │之前見小孩林敏昌怎麼對你們的不讓你們│ │
│ │ │ │ │見我怎麼幫你們家.今天你拿來對付我.我│ │
│ │ │ │ │要想做不是不能.你自己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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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我好好跟你說了你非要撕破臉│ │
│ │23:07PM │ │ │.這足以證明你很不上道也很不夠字.那就│ │
│ │ │ │ │讓法律給我公道吧.我還有幾樣沒報警的 │ │
│ │ │ │ │明天我就換個管區報案.一樣會到補習班 │ │
│ │ │ │ │來你不嫌麻煩沒關係我要報警都會提出事│ │
│ │ │ │ │證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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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4/10/2010│B門號 │0000000000│簡訊內容:我會找人最多的時候來讓家長│ │
│ │8:35AM │ │ │看呀.反正你夠屌你就試試你不願談我還 │ │
│ │ │ │ │有更多方法.你周立莉會在補教界更出名 │ │
│ │ │ │ │反正你們老板也會受不了我跟警察來.因 │ │
│ │ │ │ │為你不談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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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4/10/2010│A門號 │0000000000│簡訊內容:對了我忘了在九十一年我在大│ │
│ │12:22PM │ │ │陸你拿我的提款卡給你姐領錢我又不在境│ │
│ │ │ │ │內我等會去銀行提議我看你姐的銀行工作│ │
│ │ │ │ │會不保了哇我還沒想到耶反正你不怕嗎是│ │
│ │ │ │ │你姐倒楣也不是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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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4/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我最希望你不以為意了反正你│ │
│ │12:36PM │ │ │連累你姐呀我有我在境外的證明我跟銀行│ │
│ │ │ │ │說我的錢少了銀行一定查事實也是我看你│ │
│ │ │ │ │姐就有事了我給你一個小時給我電話你沒│ │
│ │ │ │ │打我就到銀行去提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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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4/10/2010│同上 │0000000000│簡訊內容:好的很好我等會去銀行報你要│ │
│ │14:29PM │ │ │害死你姐了警察我會帶來多加的我說到做│ │
│ │ │ │ │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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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4/10/2010│B門號 │0000000000│簡訊內容:我會找人最多的時候來讓家長│ │
│ │14:37PM │ │ │看呀.反正你夠屌你就試試你不願談我還 │ │
│ │ │ │ │有更多方法.你周立莉會在補教界更出名 │ │
│ │ │ │ │反正你們老板也會受不了我跟警察來.因 │ │
│ │ │ │ │為你不談麻我都告知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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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4/10/2010│A門號 │同上 │簡訊內容:我現在到銀行了我一報周貴霞│ │
│ │14:46PM │ │ │就慘了因為你拿我提款卡給他領我的錢好│ │
│ │ │ │ │在十年期還沒過不然就沒用了我在給你十│ │
│ │ │ │ │分鐘我知道你會不屌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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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4/10/2010│B門號 │0000000000│簡訊內容:我今天到銀行報了.銀行會發 │ │
│ │15:06PM │ │ │文給警察局就會開始偵辦.因為你很沒誠 │ │
│ │ │ │ │意我就不信保護令是免死金牌.你很會濫 │ │
│ │ │ │ │用保護令的用處你要處處逼我我算你倒霉│ │
│ │ │ │ │.我不是沒有準備是不想這麼做你確要逼 │ │
│ │ │ │ │我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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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5/10/2010│A門號 │0000000000│簡訊內容:你太拽了警察有達電話給你我│ │
│ │20:17AM │ │ │聽說你都不接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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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7/10/2010│同上 │同上 │簡訊內容:我在警告你一次你要你兒子不│ │
│ │10:31AM │ │ │接我電話沒關係在法律上我可以探視你違│ │
│ │ │ │ │反法律我會再告你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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