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TNHM,109,上訴,1147,2020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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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上訴字第1147號
上 訴 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林文慶



指定辯護人 林亭宇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39號中華民國109年7月3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4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郭玫利
法 官 曾子珍
法 官 陳金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鋕偉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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