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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515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侯欣穎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9年10月29日109年度金訴字第61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9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楊清安
法 官 蕭于哲
法 官 陳珍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盧建元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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