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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抗字第104號
抗 告 人
即 受刑人 陳宥淵
上列抗告人即受刑人因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0年12月30日裁定(110年度聲字第1071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裁定撤銷。
甲○○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理 由
一、本件抗告意旨略以:抗告人即受刑人甲○○(下稱抗告人)不服原審裁定,理由如下:㈠原裁定以抗告人先後所犯66件詐欺案,定應執行刑為9年8月,雖未逾越法定之界限,但抗告人因尚有許多案件尚未判決確定,未能及時於本次一併定刑,故而致抗告人原先定應執行的最長刑期4年,提高為9年8月起跳,對日後抗告人於餘罪定應執行減低刑期的權益上,難謂無影響,故而抗告人請求上級法院撤銷原裁定,更為妥適之裁定,降低刑期。
㈡法院定刑時,除應就各別刑罰規範之目的,輕重罪間體系之平衡,整體犯罪非難評價、各行為彼此間之偶發性、與被告前科之關聯性、各行為所侵害法益之專屬性或同一性、數罪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等等為綜合判斷外,尤須實現刑罰之公平性,以杜絕僥倖,減少犯罪之立法意旨,為妥適之裁量。
㈢按107年8月7日司法廳刑一字第1070021860號函第22、23、24、25、26點所訂,本案抗告人所涉案件皆同為詐欺案件,且犯罪時間都集中在108年3月至6月間持續所犯,若依函所訂,抗告人本次裁定,應酌以較低之刑期,方為妥適,然本案卻裁定9年8月,實為過高,有違法定之立法意旨公平性、比例原則。
㈣按本案抗告人所涉之情形,為非不可逆之嚴重之罪,為維護法治公平正義之理念,雖原裁定已有依限制加重原則對抗告人給予適度之刑罰折扣,與內部界限無違,然,觀之諸多實際重罪裁定的例子,所裁之刑,定刑後天壤之別,如: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上訴字第5195號強盜案判132年8月,定應執行僅8年。
以此為例可見,本案抗告人於本案的裁定,刑期確實較高,兩相比較,輕重罪間之平衡本裁定確實有違比例原則之情形,為此聲請抗告,請求上級法院,權衡罪刑相當、公平原則、比例原則,撤銷原裁定,更為更適當之裁定。
㈤目前刑事政策理念,非只在實現以往應報主義之觀念,尤重在教化功能,抗告人服刑多年以來受矯正機關之矯正,並已完全醒悟,對過去所為深感後悔,因此積極的向被害人和解也配合矯正機關之教化活動;
抗告人家中有3位孩子,仍等著我這位父親回去盡責對他們負責,抗告人於73年所生,於本案犯罪108年3月至6月前,從未涉過任何刑案奉公守法,實因家庭育兒經濟壓力所困,一時失慮才致此鑄下大錯,心中之悔,痛苦難言,只求貴院能再予以抗告人一個機會,因為後面仍有諸多案件未定,若本件裁定未撤銷降刑,則對日後抗告人之權益有影響,因為地板刑期提高了,這會致使最終刑期與本罪質應受之刑責不符,有過度苛責之情形,為此懇請鈞院撤銷原裁定,酌以更妥適之刑期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第1項本文、第53條定有明文。
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
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有明文。
次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之事項,有其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並非概無拘束。
依據法律之具體規定,法院應在其範圍選擇為適當之裁判者,為外部性界限;
而法院為裁判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及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者,為內部性界限。
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
在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定其應執行之刑時,固屬於法院自由裁量之事項,然仍應受前揭外部性界限及內部性界限之拘束(最高法院94年度台非字第233號判決意旨參照)。
又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之刑,係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之考量,並非予以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不當之利益,為一種特別的量刑過程,相較於刑法第57條所定科刑時應審酌之事項係對一般犯罪行為之裁量,定應執行刑之宣告,乃對犯罪行為人本身及所犯各罪之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並應權衡審酌行為人之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在量刑權之法律拘束性原則下,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採限制加重原則,以宣告各刑中之最長期為下限,各刑合併之刑期為上限,但最長不得逾30年,資為量刑自由裁量權之外部界限,並應受法秩序理念規範之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界限之支配,使以輕重得宜,罰當其責,俾符合法律授與裁量權之目的,以區別數罪併罰與單純數罪之不同,兼顧刑罰衡平原則(最高法院100年度台抗字第314號裁定意旨參照)。
是於併合處罰,其執行刑之酌定,應視行為人所犯數罪之犯罪類型而定,倘行為人所犯數罪屬相同之犯罪類型者(如複數詐欺、施用或販賣毒品等),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較高,應酌定較低之應執行刑;
另行為人所犯數罪非惟犯罪類型相同,且其行為態樣、手段、動機均相似者,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更高,應酌定更低之應執行刑。
三、經查:㈠原裁定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先後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下稱彰化地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下稱臺中高分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及原審判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刑,其中①附表編號1至6之刑,經臺中地院108年度聲字第551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
②編號7至19之刑,經彰化地院108年度訴字第928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③編號20至21之刑,經彰化地院108年度訴字第1045號、第1163號合併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
④編號22至24之刑,經臺中地院109年度金訴字第17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
⑤編號25至27之刑,經臺中地院109年度金訴字第169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
⑥編號30至31之刑,經臺中高分院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081號、第1248號合併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
⑦編號33至35之刑,經彰化地院109年度訴字第363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
⑧編號36至37之刑,經彰化地院109年度訴字第681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
⑨編號38至55之刑,經彰化地院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
⑩編號57至66之刑,經原審110年度聲字第66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且上開判決、裁定均已確定等情,有卷附之各該判決書、裁定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佐,並審酌我國近年來詐欺集團猖獗,除造成遭詐騙之被害人受有財物損失,更嚴重影響社會安定秩序,而受刑人年值青壯,非無勞動能力之人,竟不思循正途謀取所需,貪圖參與犯罪組織之不法報酬,率爾加入詐欺集團參與詐欺、洗錢等分工,分別擔任提款車手、接洽『水商』提供人頭卡、向車手收水並將款項上繳等工作,可見其參與程度等同『幹部』階級,遭各法院判處罪刑多達66件,所犯均為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其參與詐欺犯罪的情節很嚴重,使多名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復使不法份子得以隱匿真實身分及犯罪所得之去向,減少遭查獲之風險,助長犯罪,危害社會秩序,應予嚴正非難,原審也考量被告大多坦承犯行,所犯各罪罪質相同,犯罪時間相近(都集中在民國108年3月至6月間),衡量受刑人以書面表示:其扶養2子1女,責任壓力非小,也願積極向被害人尋求和解,請求從輕定刑之意見等一切情狀」,因而認本件檢察官聲請核與上開規定要無不合,應予准許,且以應受裁量權內部界限及外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逾越上開各法院所定執行刑及其他併罰罪刑合計之範圍,而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8月,固非無見。
㈡然抗告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為加重詐欺罪,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較高,依刑罰邊際效益隨刑期遞減而行為人所生痛苦隨刑期而遞增,理應酌定較低之應執行刑。
抗告人所犯該附表所示各罪,其宣告刑之總和為有期徒刑89年7月【即(1年4月+1年2月〈×5次〉)+(2年+1年10月〈×3次〉+1年8月+1年7月+1年6月+1年5月〈×2次〉+1年4月+1年3月〈×3次〉)+(1年3月+1年2月)+(1年4月+1年3月〈×2次〉)+(1年5月+1年3月〈×2次〉)+1年8月+1年5月+(1年2月+1年4月)+1年2月+(1年6月〈×3次〉)+(1年4月〈×2次〉)+(1年6月+1年5月〈×6次〉+1年4月〈×4次〉+1年3月〈×5次〉+1年1月〈×2次〉)+1年4月+1年2月+(1年3月〈×2次〉+1年4月〈×6次〉+1年5月)】;
而就前述各法院所定執行刑及其他併罰罪刑合計之刑期合計為26年7月【即前述①至⑩所示各罪定執行刑總和及其他併罰之罪刑合計為:1年9月+4年+1年5月+1年10月+1年8月+1年8月+1年5月+1年7月+1年2月+1年8月+1年9月+2年6月+1年4月+2年10月=26年7月】,是原審就如附表所示之罪,定其應執行之刑為有期徒刑9年8月,從形式上觀察,雖未違反外部或內部界限,再細譯卷附各該確定判決書上所載犯罪事實可知,抗告人係自108年3月至同年6月之犯罪時間內,密集為前揭犯行。
本院審酌:附表所示之抗告人所犯66罪均屬加重詐欺取財罪,係於短時間內為之,各罪之罪質、犯罪動機(均為取得被害人財物)及行為手段(分別擔任詐騙集團提款車手、接洽「水商」提供人頭卡、向車手收水並將款項上繳)亦均相類而有關聯。
原審裁定雖認已定應執行刑之部分,已大幅縮減刑度,不應再給予過多寬減,然為避免責任非難過度評價及行為人預防需求,暨定應執行刑之限制加重原則,兼顧刑罰衡平之要求及矯正受刑人之目的等情,認原審就本件定其執行刑為有期徒刑9年8月,已造成責任非難效果重複滿足、邊際效應遞減之不當效果,而有違責任原則,尚嫌過重。
㈢是抗告人提起本件抗告,以前詞指摘原審裁定不當,即有理由,應由本院將該裁定予以撤銷,且為免發回原審法院重新裁定於刑事訴追執行效能無益,爰由本院依刑事訴訟法第413條後段規定自為裁定。
爰參酌附表所示各罪宣告刑總和上限、各刑中最長期,及其各罪曾定執行刑與其他宣告刑之總和,並審酌抗告人所犯均為加重詐欺罪,其侵害法益屬性,及其行為態樣、手段、動機、犯罪次數等一切情狀,為整體非難評價,衡其犯罪所侵害之法益,其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刑罰規範目的,及貫徹刑法量刑公平正義理念之法律目的暨前次定刑期總和內部界限之拘束等情,並參酌刑罰對受刑人造成之痛苦程度,係隨刑度增加而生加乘效果,非以等比方式增加,是以隨罪數增加遞減刑罰方式,當足以評價受刑人行為不法性之法理(即多數犯罪責任遞減原則),並依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號裁定意旨參酌抗告人提出抗告書面所陳意見後,就抗告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合併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第2項所示。
㈣至於抗告人提及個人家庭、經濟狀況,主張其一時失慮觸犯大錯,於原審裁定表示願積極向被害人尋求和解,請求從輕定刑,及引用他案酌定應執行刑之比例,作為原審裁定是否過重之判斷基準,並以本件定刑高低將影響後續案件定刑基準影響其權益等情,均係對定應執行刑法院所應審酌之事項,容有誤會,併此敘明。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3條、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9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陳珍如
法 官 包梅真
法 官 黃裕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
書記官 蔡孟芬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9 日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3月5日 108年3月4日至3月5日 108年3月5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4295號等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424號等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424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668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3號、第1930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3號、第1930號 判 決 日 期 108年9月12日 108年10月16日 108年10月1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668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3號、第1930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3號、第193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8年10月8日 108年11月18日 108年11月1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08年度執字第4909號。
2.編號1至6之刑,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5515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確定。
1.臺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7561號。
2.編號1至6之刑,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5515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確定。
1.臺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7561號。
2.編號1至6之刑,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5515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確定。
編 號 4 5 6 罪 名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3月5日 108年2月22日至2月24日 108年3月2日至3月5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424號等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424號等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424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3號、第1930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3號、第1930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3號、第1930號 判 決 日 期 108年10月16日 108年10月16日 108年10月1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3號、第1930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3號、第1930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3號、第193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8年11月18日 108年11月18日 108年11月1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08年度執字第4909號。
2.編號1至6之刑,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5515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確定。
1.臺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7561號。
2.編號1至6之刑,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5515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確定。
1.臺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7561號。
2.編號1至6之刑,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聲字第5515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確定。
編 號 7 8 9 罪 名 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6月11日 108年6月11日 108年6月9日至6月11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356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356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356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判 決 日 期 108年12月27日 108年12月27日 108年12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2月7日 109年2月7日 109年2月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74號。
2.編號7至19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74號。
2.編號7至19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74號。
2.編號7至19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6月10日至6月13日 108年6月13日 108年6月12日至6月13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356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356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356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判 決 日 期 108年12月27日 108年12月27日 108年12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2月7日 109年2月7日 109年2月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74號。
2.編號7至19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74號。
2.編號7至19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74號。
2.編號7至19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6月13日 108年6月12日至6月13日 108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356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356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356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判 決 日 期 108年12月27日 108年12月27日 108年12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2月7日 109年2月7日 109年2月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74號。
2.編號7至19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74號。
2.編號7至19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74號。
2.編號7至19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2年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6月17日 108年6月15日至6月17日 108年6月21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356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356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356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判 決 日 期 108年12月27日 108年12月27日 108年12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2月7日 109年2月7日 109年2月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74號。
2.編號7至19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74號。
2.編號7至19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74號。
2.編號7至19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
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犯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6月21日 108年3月4日 108年3月4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356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186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186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5號、第1163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5號、第1163號 判 決 日 期 108年12月27日 109年2月27日 109年2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928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5號、第1163號 108年度訴字第1045號、第116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2月7日 109年4月10日 109年4月1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74號。
2.編號7至19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確定。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924號。
2.編號20至21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確定。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924號。
2.編號20至21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確定。
編 號 22 23 24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2月25日 108年2月25日 108年3月4日至3月5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0390號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0390號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0390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17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17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17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3月16日 109年3月16日 109年3月1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17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17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1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4月14日 109年4月14日 109年4月1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598號。
2.編號22至24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
1.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598號。
2.編號22至24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
1.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6598號。
2.編號22至24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
編 號 25 26 27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4月21日至4月26日 108年4月27日 108年4月27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9421號等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9421號等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9421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金訴字第169號 108年度金訴字第169號 108年度金訴字第169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2月27日 109年2月27日 109年2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金訴字第169號 108年度金訴字第169號 108年度金訴字第16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4月14日 109年4月14日 109年4月1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7508號。
2.編號25至27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
1.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7508號。
2.編號25至27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
1.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7508號。
2.編號25至27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
編 號 28 29 30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6月6日 108年5月27日 108年2月22日至2月23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360號 新竹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665號等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329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9年度訴字第342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59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081號、第1248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5月6日 109年6月15日 109年7月23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9年度訴字第342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59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081號、第124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6月3日 109年7月20日 109年8月3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216號。
1.新竹地檢109年度執字第3703號。
1.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916號。
2.編號30至31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確定。
編 號 31 32 33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2月20日至2月23日 108年2月24日至2月25日 108年5月15日至5月16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329號等 臺中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329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5790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081號、第1248號 108年度訴字第1163號 109年度訴字第363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7月23日 109年1月14日 109年9月3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金上訴字第1081號、第1248號 108年度訴字第1163號 109年度訴字第36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8月31日 109年3月3日 109年11月1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916號。
2.編號30至31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確定。
1.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5483號。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5234號。
2.編號33至3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
編 號 34 35 36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5月14日至5月16日 108年5月15日至5月16日 108年5月13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5790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5790號等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906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訴字第363號 109年度訴字第363號 109年度訴字第681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9月30日 109年9月30日 109年8月2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訴字第363號 109年度訴字第363號 109年度訴字第68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11月11日 109年11月11日 109年10月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5234號。
2.編號33至3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5234號。
2.編號33至3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5436號。
2.編號36至37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確定。
編 號 37 38 39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5月13日 108年5月11日至12日 108年5月11日至12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906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訴字第6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8月26日 109年3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9年度訴字第6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10月6日 109年5月6日 109年5月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第5436號。
2.編號36至37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確定。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編 號 40 41 42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5月12日 108年5月11日至5月12日 108年5月12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3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5月6日 109年5月6日 109年5月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編 號 43 44 45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5月12日 108年5月13日 108年5月13日至5月14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3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5月6日 109年5月6日 109年5月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編 號 46 47 48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5月13日 108年5月10日至5月13日 108年5月12日至5月13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3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5月6日 109年5月6日 109年5月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編 號 49 50 51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5月14日 108年5月11日至5月13日 108年5月17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3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5月6日 109年5月6日 109年5月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編 號 52 53 54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4月29日至4月30日 108年5月8日 108年5月8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3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5月6日 109年5月6日 109年5月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編 號 55 56 57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5月8日 108年6月13日 108年4月27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7253號等 彰化地檢108年度偵字第12765號等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0535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9年度訴字第912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377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日 109年10月3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1181號 109年度訴字第912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37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年5月6日 110年1月8日 109年12月1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1號。
2.編號38至55之刑,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確定。
1.彰化地檢110年度執字第315號。
1.臺中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05號。
2.編號57至66之刑,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66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確定。
編 號 58 59 60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5月3日 108年5月6日 108年5月4日至5月6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雲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205號等 雲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205號等 雲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205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判 決 日 期 110年1月27日 110年1月27日 110年1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3月2日 110年3月2日 110年3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雲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33號。
2.編號57至66之刑,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66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確定。
1.雲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33號。
2.編號57至66之刑,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66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確定。
1.雲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33號。
2.編號57至66之刑,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66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確定。
編 號 61 62 63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5月6日 108年5月6日 108年5月6日至5月7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雲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205號等 雲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205號等 雲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205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判 決 日 期 110年1月27日 110年1月27日 110年1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3月2日 110年3月2日 110年3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雲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33號。
2.編號57至66之刑,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66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確定。
1.雲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33號。
2.編號57至66之刑,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66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確定。
1.雲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33號。
2.編號57至66之刑,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66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確定。
編 號 64 65 66 罪 名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 宣 告 刑 (不含沒收)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5月7日 108年5月8日 108年5月6日 偵 查 機 關 年 度 案 號 雲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205號等 雲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205號等 雲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3205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判 決 日 期 110年1月27日 110年1月27日 110年1月27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 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108年度訴字第648號、109年度訴字第88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3月2日 110年3月2日 110年3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1.雲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33號。
2.編號57至66之刑,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66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確定。
1.雲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33號。
2.編號57至66之刑,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66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確定。
1.雲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1133號。
2.編號57至66之刑,經本院110年度聲字第66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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