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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95年度上訴字第364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寅○○
上列上訴人因常業竊盜等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431號中華民國95年1月27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三年度偵字第四一四號、九十三年度偵字第二○一○號、九十三年度偵字第二○四八號),及移送併辦(九十四年度偵字第二三七二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事 實
一、寅○○因需款花用,不思正途,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欽」之成年男子及另名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女子共同基於常業竊盜及恐嚇取財之概括犯意聯絡,共組擄鴿勒贖集團,以竊取不特定人所有之鴿子後,再依鴿子腳環上之電話與被害人聯絡,要求被害人匯款至指定帳戶贖鴿之方式,獲取被害人匯入款項牟利。
謀議既定,「阿欽」即於不詳時地,以不詳方法取得不知情之趙國忠(另由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九十四年度偵緝字第四六○、四六一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所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新營中山路郵局(下稱新營中山路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摺及印章、不知情之林長慶(另由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九十四年度偵緝字第四六○、四六一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所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新港郵局(下稱新港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摺及金融卡,並向有幫助恐嚇取財犯意聯絡之顏鴻文(另案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九十三年度簡字第一七三九號判決處有期徒刑五月確定)購得其所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鹽水郵局(下稱鹽水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摺及金融卡,另由寅○○提供其所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東山郵局(下稱東山郵局)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摺及金融卡,以供匯款、提款使用,「阿欽」旋自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起至九十二年十二月止,在不詳地點,連續竊取如附表所示被害人所有之鴿子,得手後,再由「阿欽」或該名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女子於附表所示時間,依鴿子腳環上之電話,連續撥打如附表所示被害人之電話,並於電話中恫稱:如欲尋回失竊之鴿子,必須依指示金額款項匯入指定之帳戶,若不依指示匯款,就要將鴿子殺害等語,以此加損害於財產之惡害通知各該被害人,致如附表所示之被害人均因而心生畏怖,乃於附表所示時間依指示匯款至如附表所示帳戶,再由寅○○至嘉義市○○路二六八號嘉義彌陀郵局自動櫃員機、嘉義市○○路二五三號大同技術學院前臺南區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南企銀)自動櫃員機及嘉義市○○路一號一樓統一超商內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信銀)自動櫃員機或其他金融機構提領上開帳戶內款項,寅○○不便提款時,則交代不知情之同居女友汪美麗,至上址臺南企銀自動櫃員機及中信銀自動櫃員機提款,寅○○嗣將所提領款項交與「阿欽」,並可分得每次提款金額之百分之四,寅○○、「阿欽」及另名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女子均賴此竊盜進而恐嚇取財所得維生,而以之為常業。
嗣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中午十二時五十五分,寅○○在嘉義市○○路統一超商內中信銀自動櫃員機提款時為警查獲,並扣得寅○○甫提領之贓款一萬六千元(業已分別發還被害人午○○、戌○○、黃○○、f○○、J○○、林永期、甲a○)、中信銀自動櫃員機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交易明細一紙、上開林長慶新港郵局帳戶存摺一本及金融卡一張、門號0000000000號及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二支,經寅○○同意帶同警方至其與汪美麗同住之嘉義市○○路一三七號一○樓租屋處搜索,另起獲上開顏鴻文鹽水郵局帳戶存摺一本及金融卡一張、趙國忠新營中山路郵局帳戶存摺一本及印章一枚、寅○○之上開東山郵局帳戶存摺一本及金融卡一張、寅○○印章一枚及中信銀自動櫃員機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交易明細一紙,始悉上情。
三、案經彰化縣警察局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呈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令轉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暨移送併辦。
理 由甲、證據能力方面: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
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五定有明文。
查本件認定事實所引用之證據方法,經本院於審理時提示,被告寅○○表示無意見,可認為同意作為證據,本院審酌該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自得採為證據,先予敍明。
乙、實體方面:被告寅○○被訴行使變造特種文書部分業經原審判決免訴確定,合先敘明,是本件僅審酌被告寅○○被訴常業竊盜及恐嚇取財部分。
一、訊據被告寅○○對於上開參與擄鴿勒贖犯行,當庭認罪,並表示希望改判輕一點等語。
惟其在原審辯以:其僅負責提領上開林長慶新港郵局帳戶內之款項,其餘帳戶內之款項均非其所提領,扣案其餘帳戶金融卡、存摺及印章係「阿欽」甫交付,即為警查獲,其自己之東山郵局帳戶前於九十一年中在嘉義出售他人,亦作擄鴿勒贖匯款之用,並曾至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為該案作證,準備程序時因欲認罪協商,始承認全部犯罪云云。
經查:㈠上開擄鴿勒贖事實,業據如附表所示被害人指訴綦詳,並有上開趙國忠新營中山路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第四一四號偵查卷第三一至四二頁)、林長慶新港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第四一四號偵查卷第五四至五七頁)、顏鴻文鹽水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第四一四號偵查卷第四七頁)、寅○○東山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第四一四號偵查卷第四五頁)及如附表備註欄所示證物在卷可稽,復有上開被告寅○○甫提領之贓款一萬六千元、中信銀自動櫃員機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交易明細一紙、上開林長慶新港郵局帳戶存摺一本及金融卡一張、門號0000000000號及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二支、上開顏鴻文鹽水郵局帳戶存摺一本及金融卡一張、趙國忠新營中山路郵局帳戶存摺一本及印章一枚、寅○○之上開東山郵局帳戶存摺一本及金融卡一張、寅○○印章一枚及中信銀自動櫃員機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交易明細一紙扣案可資佐證。
㈡被告寅○○於原審供承:自九十二年十一月中旬起,即持上開林長慶新港郵局帳戶之金融卡,至嘉義市○○路二六八號嘉義彌陀郵局自動櫃員機提款,迄為警查獲日止,上開林長慶之金融卡均為其所持有,另曾於九十二年十月三日持自己之東山郵局金融卡提款一次等情(見原審卷㈡第二一四、二一五頁),依卷附林長慶新港郵局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第四一四號偵查卷第五五至五七頁)所示,被告寅○○於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曾在嘉義彌陀郵局自動櫃員機提款,該郵局自動櫃員機代號為五一一八,而上開趙國忠之新營中山路郵局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第四一四號偵查卷第三六至三八、四○、四一頁)、顏鴻文之鹽水郵局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第四一四號偵查卷第四七、四七之一頁)及寅○○之東山郵局客戶歷史交易清單(見第四一四號偵查卷第四五之二頁),均有嘉義彌陀郵局代號五一一八自動櫃員機之提領紀錄,有各該帳戶客戶歷史交易清單在卷足憑,被告寅○○復供稱:為警查獲前,已與被告汪美麗在上開嘉義市○○路租屋處同居半年,交付扣案金融卡、印章及存摺之「阿欽」住臺南縣東山鄉,不住在嘉義市其住處附近等語(見原審卷㈡第二一四頁),則「阿欽」自無可能由臺南縣東山鄉遠赴嘉義市○○路領款,上開趙國忠、顏鴻文及寅○○之郵局帳戶款項,被告寅○○均有提領,應堪認定。
被告寅○○另辯稱:其自己之東山郵局帳戶前於九十一年中在嘉義出售他人,亦作擄鴿勒贖匯款之用,並曾至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為該案作證云云,惟如被告寅○○所稱其東山郵局帳戶已出售他人屬實,竟又在其住處查獲該帳戶之存摺、金融卡及印章,實與常情不符,且縱另案被告李宣裕所涉恐嚇取財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九十三年度上訴字第一三五○號判決認定被告李宣裕係要求被害人匯款至被告寅○○之東山郵局帳戶,亦不足推認被告寅○○與本案犯罪無涉,是被告寅○○辯稱未提領趙國忠、顏鴻文及寅○○之郵局帳戶款項,不足採信。
㈢況被告寅○○於原審九十四年一月十八日行準備程序時已當庭表示對公訴人起訴之犯罪事實全部認罪(見原審卷第三九頁),雖其事後辯稱:欲認罪協商始承認起訴書所載全部犯行云云,惟原審於九十四年一月十八日行準備程序時,並未提及認罪協商之事,被告寅○○不可能係因要認罪協商始為承認。
是被告寅○○上開所辯,無非係卸責之詞,委無可採。
㈣按刑法上所謂常業犯,指反覆以同種類行為為目的之社會活動之職業性犯罪而言,至於犯罪所得之多寡,是否恃此犯罪為唯一之謀生職業,則非所問,縱令兼有其他職業,仍無礙於該常業犯罪之成立(最高法院八十五年臺上字第五一○號判例參照)。
被告寅○○與「阿欽」及另名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女子所共犯如附表一所示竊盜案件,時間密集,均係竊取他人所有鴿子,顯係反覆以同種類行為為目的之社會活動之職業性犯罪,縱令被告寅○○雖自稱從事代書而兼有其他職業,亦無礙於其常業竊盜犯罪之成立。
㈤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寅○○與「阿欽」及另名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女子間,就常業竊盜及恐嚇取財犯行,顯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所辯顯係脫卸之詞,不足採信。
二、核被告寅○○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之常業竊盜罪、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之恐嚇取財罪。
被告寅○○、「阿欽」及另名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女子間,就上開常業竊盜及恐嚇取財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皆為共同正犯。
汪美麗業經原審判決無罪確定,公訴人認被告汪美麗亦共同參與本件擄勒贖鴿犯行,尚有未洽。
其等利用不知情之汪美麗提領被害人所匯款項,係屬間接正犯。
被告寅○○、「阿欽」及另名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女子所犯恐嚇取財罪,時間緊接,觸犯基本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顯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所為,為連續犯,應以一罪論。
所犯上開常業竊盜罪、恐嚇取財罪間,互有原因、結果之牽連關係,應從一重之常業竊盜罪處斷。
三、公訴人雖僅就附表編號一至三九、四四至四七、八一、八三至八七、八九、九二、九三、九五、一○○至一○七、一○九、一一七、一二一、一二四、一二六、一二七、一二九、一四一至一四三、一四五至一五○、一五三至一七一所示犯行提起公訴,然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如附表所示其餘各次竊盜犯行(即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94年度偵字第2372號移送併辦部分)及附表編號九○所示竊盜犯行,乃被告寅○○所犯常業竊盜罪之一部分,為實質上一罪,如附表所示其餘各次恐嚇取財犯行(即前述移送併辦部分)及附表編號九○所示恐嚇取財犯行,與上揭論罪科刑之恐嚇取財罪部分,有連續犯之關係,已如前述,自應併予審究。
又起訴書附表一編號五誤載被害人甲甲○於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匯款,業經原審公訴人當庭更正,併此敘明。
四、原審以被告罪證明確,因予適用刑法第二十八條、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二十二條、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並審酌被告寅○○係國中肄業之智識程度,不思依憑己力獲取所需,竟計畫網補他人賽鴿,謀取不法財物,漠視他人財產法益,且所竊得賽鴿數量及恐嚇之次數鉅多,獲利甚豐,對於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且賽鴿或為鴿主飼養之寵物,或為競賽之飛禽,鴿主無不對之付出心血,然一旦不慎落於網中,多有折羽斷翼之傷,其競賽能力降低,價值隨之銳減,對於被害鴿主亦肇致重大損害,復斟酌被告寅○○參與領款分工之情狀,事後大部分均有將賽鴿釋回,獲利分配之比例,於原審審理時僅坦承部分犯行,公訴人具體求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略嫌過重等一切情狀,量處被告寅○○有期徒刑貳年陸月,以資懲儆。
另扣案之上開寅○○東山郵局帳戶存摺一本及金融卡一張、寅○○印章一枚、門號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二支,係被告寅○○所有,上開顏鴻文鹽水郵局帳戶存摺一本及金融卡一張係有幫助恐嚇取財犯意聯絡之顏鴻文所有,均係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扣案之中信銀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二紙,為被告寅○○所有,因本案犯罪所得之物,業經被告寅○○供承在卷,均分別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宣告沒收。
至扣案之現金一萬六千元,業已發還被害人午○○、戌○○、黃○○、f○○、J○○、林永期及甲a○,上開林長慶新港郵局帳戶存摺一本及金融卡一張、趙國忠新營中山路郵局帳戶存摺一本及印章一枚,非被告寅○○或其他共犯所有,門號0000000000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二支,被告寅○○雖供承為其所有,惟否認係供本案犯罪所用,亦無其他證據證明該二支行動電話與本案犯罪有關,故均不為沒收之諭知。
本院經核原判決認事用法俱無不合,量刑亦稱妥適,被告上訴意旨,以原判決量刑過重,指摘原判決不當,並無可取,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劉得鉦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6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董武全
法 官 吳永宋
法 官 侯明正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李育儒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7 日
附錄法條: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
以犯竊盜罪為常業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
┌──┬───┬──────────┬────┬──────┬──────┬─────┬──────┬─────────────┐
│編號│被害人│失 竊 時 地│失竊鴿數│恐 嚇 時 間 │匯 款 時 間 │匯款金額 │匯 入 帳 戶 │ 備 註│
│ │ │ │(事後有│ │ │(新臺幣)│ │ │
│ │ │ │無釋回)│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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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李榮輝│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一隻 │九十一年十二│九十一年十二│二千零四元│東山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上午七時許在嘉義縣作│(有釋回│月十八日中午│月十八日下午│ │寅○○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八七│
│ │ │飛行訓練 │) │十二時許 │一時五十六分│ │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一○○頁) │
├──┼───┼──────────┼────┼──────┼──────┼─────┼──────┼─────────────┤
│二 │李祥富│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三│二隻 │九十一年十二│九十一年十二│四千零三元│東山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日上午七時許在嘉義縣│(均有釋│月二十三日中│月二十三日下│ │寅○○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八二│
│ │ │作飛行訓練 │回) │午十一時許 │午一時三十五│ │ │ 頁)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五頁) │
├──┼───┼──────────┼────┼──────┼──────┼─────┼──────┼─────────────┤
│三 │甲l○│九十二年一月五日某時│一隻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一千八百零│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許在屏東縣作飛行訓練│(有無釋│ │一日中午十二│三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二四│
│ │ │ │回不詳)│ │時四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五頁) │
│ │ ├──────────┼────┼──────┼──────┼─────┼──────┼─────────────┤
│ │ │九十二年八月一日某時│一隻 │不詳 │九十二年八月│一千八百零│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許在屏東縣作飛行訓練│(有無釋│ │二十九日下午│五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五四│
│ │ │ │回不詳)│ │一時四十六分│ │趙國忠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七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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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甲F○│九十二年一月二十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一月│九十二年一月│一千五百元│東山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七時許在嘉義縣作飛│(有釋回│二十日上午十│二十日下午四│ │寅○○ │ ○二一○三○號警卷第一二│
│ │ │行訓練 │) │一時許 │時一分許 │ │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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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甲B○│九十二年一月二十八日│一隻 │九十二年一月│九十二年一月│一千六百元│東山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上午七時許在臺南縣作│(有釋回│二十八日上午│二十八日下午│ │寅○○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一九│
│ │ │飛行訓練 │) │十時許 │一時七分 │ │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頁) │
├──┼───┼──────────┼────┼──────┼──────┼─────┼──────┼─────────────┤
│六 │甲甲○│九十二年二月十日上午│二隻 │九十二年二月│九十二年二月│四千零二十│東山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六時許在嘉義縣作飛行│(有釋回│十日下午某時│十日下午二時│元 │寅○○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八四│
│ │ │訓練 │) │ │四十三分許 │ │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七頁)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上午八時許在臺南縣作│(有釋回│二十四日上午│二十四日下午│六元 │局 │ ○一八二五○號警卷第二五│
│ │ │飛行訓練 │) │十一時許 │二時三十一分│ │趙國忠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二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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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甲i○│九十二年四月五日上午│一隻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一千六百一│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七時許在臺北縣作飛行│(有無釋│ │一日中午十二│十一元 │局 │ ○一八二五○警卷第三一頁│
│ │ │訓練 │回不詳)│ │時五十五分許│ │趙國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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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甲P○│九十二年五月十五日上│一隻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六十│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七時許在雲林縣作飛│(有無釋│ │二十六日下午│五元 │林長慶 │ ○一八二五○號警卷第二九│
│ │ │行訓練 │回不詳)│ │一時三十九分│ │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六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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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甲H○│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下│二隻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六時許在嘉義縣作飛│(均有釋│ │十日下午二時│一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三二│
│ │ │行訓練 │回) │ │三十一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九十二年十月│二千零八元│ │ 三三、三四頁) │
│ │ │ │ │ │一日下午一時│ │ │ │
│ │ │ │ │ │二十四分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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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V○│九十二年七月五日凌晨│一隻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一千八百一│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零時許在彰化縣員林鎮│(有無釋│ │十六日下午一│十五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一四│
│ │ │作飛行訓練 │回不詳)│ │時四十一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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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n○○│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上│一隻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二百二│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七時許在嘉義縣作飛│(有無釋│ │十日下午一時│十五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一五│
│ │ │行訓練 │回不詳)│ │五十一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三百五│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 │ │ │二十六日下午│十元 │林長慶 │ ○一八二五○號警卷第三○│
│ │ │ │ │ │二時二十一分│ │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七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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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丑○○│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上│一隻 │不詳 │九十二年十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七時許在雲林縣作飛│(有無釋│ │一日下午一時│八元 │局 │ ○一八二五○號警卷第二八│
│ │ │行訓練 │回不詳)│ │三十七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五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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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甲m○│九十二年八月五日某時│一隻 │不詳 │九十二年十月│二千零三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在雲林縣作飛行訓練 │(有無釋│ │一日下午二時│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三七│
│ │ │ │回不詳)│ │三十三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八頁) │
├──┼───┼──────────┼────┼──────┼──────┼─────┼──────┼─────────────┤
│一四│洪廷明│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一隻 │九十二年八月│九十二年八月│一千七百零│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上午九時許在臺北縣作│(有釋回│二十二日上午│二十二日中午│二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三九│
│ │ │飛行訓練 │) │某時 │十二時五十分│ │趙國忠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頁) │
├──┼───┼──────────┼────┼──────┼──────┼─────┼──────┼─────────────┤
│一五│甲T○│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一隻 │不詳 │九十二年八月│一千六百零│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上午六時許在高雄縣作│(有釋回│ │二十五日上午│五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四一│
│ │ │飛行訓練 │) │ │八時五十二分│ │趙國忠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二頁)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一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六百零│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五時許在高雄縣作飛行│(有釋回│一日某時 │一日上午十一│五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六二│
│ │ │訓練 │) │ │時四十九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六三頁) │
├──┼───┼──────────┼────┼──────┼──────┼─────┼──────┼─────────────┤
│一六│甲r○│不詳 │不詳 │九十二年八月│九十二年八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 │(有釋回│下旬某日 │二十五日中午│五元 │局 │ ○一八二五○號警卷第三五│
│ │ │ │) │ │十二時二十二│ │趙國忠 │ 至三六頁)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五一頁) │
│ │ │ │ ├──────┼──────┼─────┼──────┼─────────────┤
│ │ │ │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二千五百零│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 │ │一日 │一日下午一時│五元 │局 │ ○一八二五○號警卷第三五│
│ │ │ │ │ │十六分許 │ │趙國忠 │ 至三六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五○頁) │
├──┼───┼──────────┼────┼──────┼──────┼─────┼──────┼─────────────┤
│一七│黃柏璁│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一隻 │九十二年八月│九十二年八月│五千五百元│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起訴│下午六時許在嘉義縣作│(有釋回│二十七日某時│二十七日中午│ │局 │ ○二一○三○號警卷第四頁│
│ │書附表│飛行訓練 │) │ │十二時四十八│ │趙國忠 │ ) │
│ │誤載為│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甲地○│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三頁)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十四日下│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三時許在嘉義縣作飛│(有釋回│十九日某時 │十九日中午十│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八○│
│ │ │行訓練 │) │ │二時五十八分│ │趙國忠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三頁) │
├──┼───┼──────────┼────┼──────┼──────┼─────┼──────┼─────────────┤
│一八│甲b○│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二隻 │九十二年八月│九十二年八月│四千零三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某時在臺南縣作飛行訓│(均有釋│二十七日某時│二十七日中午│元 │局 │ ○二一○三○號警卷第一七│
│ │ │練 │回) │ │十二時四十三│ │趙國忠 │ 頁) │
│ │ │ │ │ │分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六頁) │
│ │ ├──────────┼────┼──────┼──────┼─────┼──────┼─────────────┤
│ │ │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一隻 │九十二年八月│九十二年八月│三千元 │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上午七時許在嘉義縣作│(有釋回│二十八日上午│二十八日下午│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八九│
│ │ │飛行訓練 │) │十一時許 │一時九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一○二頁) │
├──┼───┼──────────┼────┼──────┼──────┼─────┼──────┼─────────────┤
│一九│甲q○│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三隻 │九十二年八月│九十二年八月│六千零五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上午六時許在屏東縣作│(均有釋│二十八日某時│二十八日中午│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一七│
│ │ │飛行訓練 │回) │ │十二時四十三│ │趙國忠 │ 頁)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八頁) │
│ │ ├──────────┼────┼──────┼──────┼─────┼──────┼─────────────┤
│ │ │九十二年十月一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二千二百零│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六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一日某時 │一日下午一時│五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一一│
│ │ │訓練 │) │ │二分許 │ │趙國忠 │ 三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一一四頁) │
├──┼───┼──────────┼────┼──────┼──────┼─────┼──────┼─────────────┤
│二○│林逸垠│九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一隻 │九十二年八月│九十二年八月│二千零三元│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某時在嘉義縣作飛行訓│(有釋回│二十八日某時│二十八日下午│ │局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五頁│
│ │ │練 │) │ │一時三分許 │ │趙國忠 │ )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頁) │
├──┼───┼──────────┼────┼──────┼──────┼─────┼──────┼─────────────┤
│二一│丁○○│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一隻 │九十二年八月│九十二年八月│二千零五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九日某時│二十九日下午│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四三│
│ │ │飛行訓練 │) │ │一時十四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四頁)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二百五│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上午六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九日某時│二十九日上午│十元 │林長慶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一一│
│ │ │飛行訓練 │) │ │十時六分許 │ │ │ 一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一一二頁) │
├──┼───┼──────────┼────┼──────┼──────┼─────┼──────┼─────────────┤
│二二│b○○│九十二年八月中旬某日│一隻 │九十二年八月│九十二年八月│二千零一元│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下午三時許在嘉義縣作│(有釋回│二十九日某時│二十九日下午│ │局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二頁│
│ │ │飛行訓練 │) │ │一時三十九分│ │趙國忠 │ )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七頁)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十三日下│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四時許在嘉義縣作飛│(有釋回│十五日某時 │十五日下午四│七元 │局 │ ○二一○三○號警卷第五頁│
│ │ │行訓練 │) │ │時六分許 │ │趙國忠 │ )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四頁) │
├──┼───┼──────────┼────┼──────┼──────┼─────┼──────┼─────────────┤
│二三│r○○│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六隻 │不詳 │九十二年八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上午八時許在嘉義縣作│(均有釋│ │二十九日下午│三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四五│
│ │ │飛行訓練 │回) │ │一時五十九分│ │趙國忠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九十二年九月│四千零七十│ │ 四六至五○頁) │
│ │ │ │ │ │五日下午一時│元 │ │ │
│ │ │ │ │ │十五分許 │ │ │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八元│ │ │
│ │ │ │ │ │五日下午一時│ │ │ │
│ │ │ │ │ │十五分許 │ │ │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四千零五十│ │ │
│ │ │ │ │ │八日上午十時│元 │ │ │
│ │ │ │ │ │四十四分許 │ │ │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 │ │
│ │ │ │ │ │八日下午二時│七元 │ │ │
│ │ │ │ │ │九分許 │ │ │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五元│ │ │
│ │ │ │ │ │三十日中午十│ │ │ │
│ │ │ │ │ │二時五十六分│ │ │ │
│ │ │ │ │ │許 │ │ │ │
├──┼───┼──────────┼────┼──────┼──────┼─────┼──────┼─────────────┤
│二四│甲K○│不詳 │不詳 │九十二年八月│九十二年八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 │(有無釋│、九月某日 │二十七日下午│八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五一│
│ │ │ │回不詳)│ │一時二十五分│ │趙國忠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九十二年八月│一萬四千元│ │ 五三至五六、五九頁) │
│ │ │ │ │ │二十八日下午│ │ │ │
│ │ │ │ │ │一時五十六分│ │ │ │
│ │ │ │ │ │許 │ │ │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八千零八十│ │ │
│ │ │ │ │ │八日下午一時│元 │ │ │
│ │ │ │ │ │七分許 │ │ │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四十│ │ │
│ │ │ │ │ │十八日下午二│元 │ │ │
│ │ │ │ │ │時五分許 │ │ │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十月│二千五百一│ │ │
│ │ │ │ │ │二日中午十二│十六元 │ │ │
│ │ │ │ │ │時六分許 │ │ │ │
├──┼───┼──────────┼────┼──────┼──────┼─────┼──────┼─────────────┤
│二五│Y○○│九十二年九月一日上午│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三千五百元│新營山中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六時許在高雄縣作飛行│(均有釋│一日某時 │一日上午十一│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六四│
│ │ │訓練 │回) │ │時五十二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六五頁)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十二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七百三│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六時許在高雄縣作飛│(有釋回│十二日某時 │十二日上午九│十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九四│
│ │ │行訓練 │) │ │時三十八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五頁) │
├──┼───┼──────────┼────┼──────┼──────┼─────┼──────┼─────────────┤
│二六│甲庚○│九十二年九月一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八百二│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七時許在高雄縣作飛行│(有釋回│一日某時 │一日中午十二│十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六六│
│ │ │訓練 │) │ │時三十二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六七頁) │
├──┼───┼──────────┼────┼──────┼──────┼─────┼──────┼─────────────┤
│二七│K○○│九十二年九月一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元 │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七時許在高雄縣作飛行│(有釋回│一日某時 │一日中午十二│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六○│
│ │ │訓練 │) │ │時四十六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六一頁) │
├──┼───┼──────────┼────┼──────┼──────┼─────┼──────┼─────────────┤
│二八│s○○│九十二年九月一日某時│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三千六百四│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在嘉義縣作飛行訓練 │(均有釋│一日某時 │一日下午二時│十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四五│
│ │ │ │回) │ │四十五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五八、五九頁)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一千八百三│ │ │
│ │ │ │ │ │九日中午十二│十元 │ │ │
│ │ │ │ │ │時四十五分許│ │ │ │
├──┼───┼──────────┼────┼──────┼──────┼─────┼──────┼─────────────┤
│二九│吳褔坤│九十二年九月一日某時│二隻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四千零三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在高雄縣作飛行訓練 │(有無釋│ │八日下午一時│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五七│
│ │ │ │回不詳)│ │二十七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五八頁) │
│ │ ├──────────┼────┼──────┼──────┼─────┼──────┼─────────────┤
│ │ │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五│二隻 │不詳 │九十二年十二│四千零一十│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日某時在高雄縣作飛行│(有無釋│ │月二日上午十│五元 │林長慶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五五│
│ │ │訓練 │回不詳)│ │一時二十二分│ │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七二頁) │
│ │ ├──────────┼────┼──────┼──────┼─────┼──────┼─────────────┤
│ │ │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上│二隻 │九十二年十二│九十二年十二│四千元 │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二○│
│ │ │午八時許在高雄縣路竹│(均有釋│月二日上午十│月二日中午十│ │林長慶 │ ○三○九六一號警卷第二八│
│ │ │鄉海邊作飛行訓練 │回) │一時許 │二時許 │ │ │ 頁) │
│ │ │ │ │ │ │ │ │2贓物認領保管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二頁) │
├──┼───┼──────────┼────┼──────┼──────┼─────┼──────┼─────────────┤
│三○│S○○│九十二年九月上旬某日│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四千零五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在嘉義縣作飛行訓練 │(有釋回│五日某時 │五日中午十二│元 │局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三頁│
│ │ │ │) │ │時四十分許 │ │趙國忠 │ )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八頁) │
├──┼───┼──────────┼────┼──────┼──────┼─────┼──────┼─────────────┤
│三一│甲丁○│九十二年九月三日下午│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四千零八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三時許在嘉義縣作飛行│(均有釋│五日某時 │五日下午一時│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七一│
│ │ │訓練 │回) │ │二十九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七二、七三頁)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十│ │ │
│ │ │ │ │ │十五日下午三│二元 │ │ │
│ │ │ │ │ │時九分許 │ │ │ │
│ │ │ │ │ │ │ │ │ │
├──┼───┼──────────┼────┼──────┼──────┼─────┼──────┼─────────────┤
│三二│T○○│九十二年九月三日下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三時許在嘉義縣作飛行│(有釋回│五日某時 │五日下午三時│四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七四│
│ │ │訓練 │) │ │五十六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七五頁) │
├──┼───┼──────────┼────┼──────┼──────┼─────┼──────┼─────────────┤
│三三│申○○│九十二年九月五日下午│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八元│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三時許在嘉義縣作飛行│(均有釋│八日某時 │八日上午十時│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四六│
│ │ │訓練 │回) │ │四十九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六○、六一頁)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八元│ │ │
│ │ │ │ │ │二十四日下午│ │ │ │
│ │ │ │ │ │一時十四分許│ │ │ │
├──┼───┼──────────┼────┼──────┼──────┼─────┼──────┼─────────────┤
│三四│癸○ │九十二年九月五日在高│四隻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五千零五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雄縣作飛行訓練 │(有無釋│ │十五上午九時│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一六│
│ │ │ │回不詳)│ │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五│e○○│不詳 │不詳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 │(有無釋│ │八日上午十一│二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七九│
│ │ │ │回不詳)│ │時零三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八一頁) │
├──┼───┼──────────┼────┼──────┼──────┼─────┼──────┼─────────────┤
│三六│C○○│九十二年九月七日下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二時許在嘉義縣作飛行│(有釋回│八日某時 │八日上午十時│八元 │局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一頁│
│ │ │訓練 │) │ │二十二分許 │ │趙國忠 │ )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六頁)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十八日下│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三時許在嘉義縣作飛│(有釋回│十九日某時 │十九日下午一│八元 │局 │ ○二一○三○號警卷第三頁│
│ │ │行訓練 │) │ │時二十八分許│ │趙國忠 │ )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二頁) │
├──┼───┼──────────┼────┼──────┼──────┼─────┼──────┼─────────────┤
│三七│F○○│九十二年九月七日下午│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三時許在嘉義縣作飛行│(均有釋│九日某時 │九日中午十二│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八五│
│ │ │訓練 │回) │ │時四十五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八六、八七頁)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三千五百二│ │ │
│ │ │ │ │ │十九日中午十│十元 │ │ │
│ │ │ │ │ │二時五十五分│ │ │ │
│ │ │ │ │ │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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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甲Y○│九十二年九月八日上午│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四千零四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六時許在臺南縣作飛行│(均有釋│八日某時 │八日中午十二│元 │局 │ ○二一○三○號警卷第一五│
│ │ │訓練 │回) │ │時五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四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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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乙○○│不詳 │不詳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一千五百零│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 │(有無釋│ │八日中午十二│四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七六│
│ │ │ │回不詳)│ │時五十二分許│ │趙國忠 │ 、七七頁)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三千零二十│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十五日下午三│六元 │ │ 七八、七八之一頁) │
│ │ │ │ │ │時十分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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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甲黃○│九十二年九月八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九日中午十二│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二二│
│ │ │訓練 │) │許 │時二十三分許│ │ │ 九至二三一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一三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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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甲Z○│九十二年九月八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九日下午二時│一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七│
│ │ │訓練 │) │許 │四十八分許 │ │ │ 二至一七四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九三頁) │
├──┼───┼──────────┼────┼──────┼──────┼─────┼──────┼─────────────┤
│四二│玄○○│九十二年九月八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三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八日中午十二│九日上午十一│二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五│
│ │ │訓練 │) │時許 │時五十六分許│ │ │ 四至一五六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八七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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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王郭秀│九十二年九月八日 │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能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九日下午二時│九日下午二時│三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一│
│ │ │飛行訓練 │) │許 │四十二分許 │ │ │ 二至一一四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七三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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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戊○○│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六元│鹽文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七時許在屏東縣外海作│(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九日中午十二│ │顏鴻文 │ ○二一○三○號警卷第一九│
│ │ │飛行訓練 │) │許 │時四十六分許│ │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八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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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丙○○│九十二年九月九日某時│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元 │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在不詳地點作飛行訓練│(有釋回│九日某時 │九日下午一時│ │局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一三│
│ │ │ │) │ │十六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六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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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t○○│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八百一│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六時許在嘉義縣山區作│(有釋回│九日中午十二│九日下午二時│十五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九○│
│ │ │飛行訓練 │) │時許 │五十一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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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甲申○│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五百二│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七時許在嘉義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某時 │九日下午四時│十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四三│
│ │ │訓練 │) │ │三十七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五六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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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甲丑○│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十日上午九時│十日上午十時│四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八八│
│ │ │訓練 │) │許 │二十八分許 │ │ │ 至九○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六五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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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H○○│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十日上午九時│十日上午十時│二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二二│
│ │ │訓練 │) │許 │二十分許 │ │ │ 六至二二八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一二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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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w○○│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四千零二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十日上午九時│十日上午十時│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二│
│ │ │訓練 │) │四十三分許 │一分許 │ │ │ 至一八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執據(見第○│
│ │ │ │ │ │ │ │ │ 000000000號警卷│
│ │ │ │ │ │ │ │ │ 第二四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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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甲G○│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四千零八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高縣警刑經│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十日上午九時│十日上午十時│ │顏鴻文 │ 字第○九四○○七九六一九│
│ │ │訓練 │) │四十六分許 │一分許 │ │ │ 號第一九頁至二一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高縣警│
│ │ │ │ │ │ │ │ │ 刑經字第○九四○○七九六│
│ │ │ │ │ │ │ │ │ 一九號第二四二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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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甲玄○│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十日中午十二│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四○│
│ │ │訓練 │) │許 │時四十六分許│ │ │ 至四二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四九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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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j○○│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三千元 │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十日上午十時│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四九│
│ │ │訓練 │) │許 │五十八分許 │ │ │ 至五一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五二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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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N○○│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四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九日上午十一│六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五二│
│ │ │訓練 │) │許 │時四十八分許│ │ │ 至五四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五三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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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甲癸○│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五百一│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十日上午九時│十五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七三│
│ │ │訓練 │) │許 │五十分許 │ │ │ 至七五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六○頁) │
├──┼───┼──────────┼────┼──────┼──────┼─────┼──────┼─────────────┤
│五六│I○○│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四千元 │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十日下午三時│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八二│
│ │ │訓練 │) │許 │三分許 │ │ │ 至八四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六三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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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甲C○│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四千元 │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九日上午十一│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
│ │ │訓練 │) │許 │時四十三分許│ │ │ 三至一○五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七○頁) │
├──┼───┼──────────┼────┼──────┼──────┼─────┼──────┼─────────────┤
│五八│R○○│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九日中午十二│二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二│
│ │ │訓練 │) │許 │時五十七分許│ │ │ 四至一二六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七七頁) │
├──┼───┼──────────┼────┼──────┼──────┼─────┼──────┼─────────────┤
│五九│辰○○│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四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九日下午一時│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二│
│ │ │訓練 │) │許 │許 │ │ │ 七至一二九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七八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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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q○○│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八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十日上午九時│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六│
│ │ │訓練 │) │許 │四十分許 │ │ │ ○至一六二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八九頁) │
├──┼───┼──────────┼────┼──────┼──────┼─────┼──────┼─────────────┤
│六一│呂金山│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五百二│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九日中午十二│十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六│
│ │ │訓練 │) │許 │時六分許 │ │ │ 三至一六五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九○頁) │
├──┼───┼──────────┼────┼──────┼──────┼─────┼──────┼─────────────┤
│六二│X○○│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四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十日上午十時│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六│
│ │ │訓練 │) │許 │五十六分許 │ │ │ 六至一六八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九一頁) │
├──┼───┼──────────┼────┼──────┼──────┼─────┼──────┼─────────────┤
│六三│子○○│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三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十日下午一時│六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第二三五至│
│ │ │訓練 │) │許 │六分許 │ │ │ 二三七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一五頁)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五百零│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五日上午│二十五日下午│八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二三│
│ │ │飛行訓練 │) │十時許 │一時十一分許│ │ │ 二至二三四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一四頁) │
├──┼───┼──────────┼────┼──────┼──────┼─────┼──────┼─────────────┤
│六四│甲寅○│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三千零二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十日上午十時│十日上午十一│五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三一│
│ │ │訓練 │) │四十八分許 │時二十七分許│ │ │ 至三三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四六頁) │
├──┼───┼──────────┼────┼──────┼──────┼─────┼──────┼─────────────┤
│六五│甲o○│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一│九日中午十二│八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
│ │ │訓練 │) │時許 │時二十二分許│ │ │ 九至一一一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七二頁) │
├──┼───┼──────────┼────┼──────┼──────┼─────┼──────┼─────────────┤
│六六│v○○│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一│九日中午十二│二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二五│
│ │ │訓練 │) │時五十五分許│時二十四分許│ │ │ 至二七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四四頁) │
├──┼───┼──────────┼────┼──────┼──────┼─────┼──────┼─────────────┤
│六七│甲d○│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中午十二│九日中午十二│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八五│
│ │ │訓練 │) │時許 │時三十五分許│ │ │ 至八七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六四頁) │
├──┼───┼──────────┼────┼──────┼──────┼─────┼──────┼─────────────┤
│六八│m○○│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九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中午十二│九日下午三時│九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一│
│ │ │訓練 │) │時許 │十四分許 │ │ │ 五至一一七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七四頁) │
├──┼───┼──────────┼────┼──────┼──────┼─────┼──────┼─────────────┤
│六九│i○○│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六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十日中午十二│十日下午一時│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第二一七至│
│ │ │訓練 │) │時許 │二十分許 │ │ │ 二一九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八頁) │
├──┼───┼──────────┼────┼──────┼──────┼─────┼──────┼─────────────┤
│七○│甲O○│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四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中午十二│九日中午十二│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二│
│ │ │訓練 │) │時十六分許 │時五十四分許│ │ │ 一至一二三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七六頁) │
├──┼───┼──────────┼────┼──────┼──────┼─────┼──────┼─────────────┤
│七一│a○○│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三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 │九日中午十二│四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四六│
│ │ │訓練 │) │ │時三十八分許│ │ │ 至四八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五一頁) │
├──┼───┼──────────┼────┼──────┼──────┼─────┼──────┼─────────────┤
│七二│宙○○│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三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十日中午十二│十日下午一時│七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六四│
│ │ │訓練 │) │時五十五分許│二十分許 │ │ │ 至六六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五七頁) │
├──┼───┼──────────┼────┼──────┼──────┼─────┼──────┼─────────────┤
│七三│陳振財│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 │九日下午一時│九日下午二時│一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二二│
│ │ │訓練 │) │許 │五十七分許 │ │ │ 至二四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執據(見第○│
│ │ │ │ │ │ │ │ │ 000000000號警卷│
│ │ │ │ │ │ │ │ │ 第二四三頁) │
├──┼───┼──────────┼────┼──────┼──────┼─────┼──────┼─────────────┤
│七四│卯○○│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六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十日下午一時│十日下午二時│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六一│
│ │ │訓練 │) │許 │八分許 │ │ │ 至六三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五六頁) │
├──┼───┼──────────┼────┼──────┼──────┼─────┼──────┼─────────────┤
│七五│甲p○│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五百一│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併辦│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未釋回│九日下午二時│九日下午三時│十五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八│
│ │意旨書│訓練 │) │許 │十六分許 │ │ │ 四至一八六頁) │
│ │附表誤│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載為蘇│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文易)│ │ │ │ │ │ │ 二九七頁) │
├──┼───┼──────────┼────┼──────┼──────┼─────┼──────┼─────────────┤
│七六│翁茂盛│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下午二時│九日下午二時│九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二一│
│ │ │訓練 │) │許 │五十五分許 │ │ │ 一至二一三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六頁) │
├──┼───┼──────────┼────┼──────┼──────┼─────┼──────┼─────────────┤
│七七│甲宇○│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下午二時│九日下午二時│七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二○│
│ │ │訓練 │) │七分許 │二十分許 │ │ │ 五至二○七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四頁) │
├──┼───┼──────────┼────┼──────┼──────┼─────┼──────┼─────────────┤
│七八│甲丙○│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字第○九四│
│ │(併辦│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下午二時│九日下午二時│三元 │顏鴻文 │ 0000000號警卷第二│
│ │意旨書│訓練 │) │三十九分許 │五十三分許 │ │ │ 二○至二二二頁) │
│ │附表誤│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執據(見第○│
│ │載為陳│ │ │ │ │ │ │ 000000000號警卷│
│ │清秀)│ │ │ │ │ │ │ 第三○九頁) │
├──┼───┼──────────┼────┼──────┼──────┼─────┼──────┼─────────────┤
│七九│巳○○│九十二年九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晚上九時│十日上午十時│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第七○至七│
│ │ │訓練 │) │許 │十九分許 │ │ │ 二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五九頁) │
├──┼───┼──────────┼────┼──────┼──────┼─────┼──────┼─────────────┤
│八○│g○○│九十二年九月十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十日上午十一│十日下午一時│八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
│ │ │訓練 │) │時許 │五十六分許 │ │ │ ○至一○二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六九頁) │
├──┼───┼──────────┼────┼──────┼──────┼─────┼──────┼─────────────┤
│八一│甲己○│九十二年九月十日上午│一隻 │不詳 │九十二年十一│二千元 │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無釋│ │月十三日下午│ │林長慶 │ ○一八二五○號警卷第三二│
│ │ │訓練 │回不詳)│ │一時十分許 │ │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八頁) │
├──┼───┼──────────┼────┼──────┼──────┼─────┼──────┼─────────────┤
│八二│Z○○│九十二年九月十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十日下午三時│十日下午四時│六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第一九九至│
│ │ │訓練 │) │三十七分許 │許 │ │ │ 二○一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二頁) │
├──┼───┼──────────┼────┼──────┼──────┼─────┼──────┼─────────────┤
│八三│天○○│九十二年九月十日上午│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三千二百元│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九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均有釋│十日某時 │十日下午二時│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五○│
│ │ │訓練 │回) │ │四十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六七頁) │
├──┼───┼──────────┼────┼──────┼──────┼─────┼──────┼─────────────┤
│八四│甲E○│九十二年九月十一日上│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三千二百五│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六時許在屏東縣作飛│(均有釋│十二日某時 │十二日上午九│十元 │局 │ ○一八二五○號警卷第二七│
│ │ │行訓練 │回) │ │時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四頁) │
│ │ ├──────────┼────┼──────┼──────┼─────┼──────┼─────────────┤
│ │ │九十二年十月二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二千零九元│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六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二日某時 │二日下午一時│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二一│
│ │ │訓練 │) │ │七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二頁) │
├──┼───┼──────────┼────┼──────┼──────┼─────┼──────┼─────────────┤
│八五│甲子○│不詳 │三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四千零一元│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 │(有釋回│中旬某日 │十五日下午一│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二六│
│ │ │ │) │ │時二十五分許│ │趙國忠 │ 、二七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三千零三十│新港郵局 │ 三六至三八頁) │
│ │ │ │ │ │二十五日下午│元 │林長慶 │ │
│ │ │ │ │ │一時三十九分│ │ │ │
│ │ │ │ │ │許 │ │ │ │
│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三千五百一│ │ │
│ │ │ │ │ │二十五日下午│十元 │ │ │
│ │ │ │ │ │一時三十九分│ │ │ │
│ │ │ │ │ │許 │ │ │ │
├──┼───┼──────────┼────┼──────┼──────┼─────┼──────┼─────────────┤
│八六│曾冠運│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八百零│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六時許在嘉義山區作│(有釋回│十五日某時 │十五日下午一│八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八六│
│ │ │飛行訓練 │) │ │時五十九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九頁) │
├──┼───┼──────────┼────┼──────┼──────┼─────┼──────┼─────────────┤
│八七│張景昇│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六時許在嘉義山區 │(有釋回│十五日某時 │十五日下午三│五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八五│
│ │ │ │) │ │時二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八頁) │
├──┼───┼──────────┼────┼──────┼──────┼─────┼──────┼─────────────┤
│八八│甲f○│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併辦│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有釋回│十六日中午十│十六日下午二│三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七│
│ │意旨書│行訓練 │) │二時許 │時五十三分許│ │ │ 五至一七七頁) │
│ │附表誤│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載為鄭│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明峰)│ │ │ │ │ │ │ 二九四頁) │
├──┼───┼──────────┼────┼──────┼──────┼─────┼──────┼─────────────┤
│八九│O○○│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五百一│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七時許在嘉義縣山區│(有釋回│十五日某時 │十五日下午三│十七元 │局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七頁│
│ │ │作飛行訓練 │) │ │時三分許 │ │趙國忠 │ )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二頁) │
│ │ ├──────────┼────┼──────┼──────┼─────┼──────┼─────────────┤
│ │ │九十二年十月一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七時許在嘉義縣山區作│(有釋回│一日某時 │一日下午二時│六元 │局 │ ○二一○三○號警卷第九頁│
│ │ │飛行訓練 │) │ │四十分許 │ │趙國忠 │ )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九三│
│ │ │ │ │ │ │ │ │ 0000000號警卷第二│
│ │ │ │ │ │ │ │ │ 八頁) │
├──┼───┼──────────┼────┼──────┼──────┼─────┼──────┼─────────────┤
│九○│曾安崑│不詳 │不詳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 │(有釋回│ │十五日下午三│三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七七│
│ │ │ │) │ │時四十六分許│ │趙國忠 │ 、七八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一頁) │
├──┼───┼──────────┼────┼──────┼──────┼─────┼──────┼─────────────┤
│九一│Q○○│九十二年九月十六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有釋回│十七日上午八│十七日上午九│五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第一三九至│
│ │ │行訓練 │) │時許 │時四十八分許│ │ │ 一四一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八二頁) │
├──┼───┼──────────┼────┼──────┼──────┼─────┼──────┼─────────────┤
│九二│地○○│九十二年九月十六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六百零│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有釋回│十六日某時 │十六日下午一│五元 │局 │ ○一八二五○號警卷第二六│
│ │ │行訓練 │) │ │時七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三頁) │
├──┼───┼──────────┼────┼──────┼──────┼─────┼──────┼─────────────┤
│九三│甲I○│九十二年九月十六日某│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時在臺南縣作飛行訓練│(有釋回│十六日某時 │十六日下午一│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八八│
│ │ │ │) │ │時三十四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一○一頁)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上│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四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六時許在臺南縣作飛│(有釋回│三十日某時許│三十日下午一│元 │局 │ ○二一○三○號警卷第一四│
│ │ │行訓練 │) │ │時三十四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九三│
│ │ │ │ │ │ │ │ │ 0000000號警卷第三│
│ │ │ │ │ │ │ │ │ 三頁) │
├──┼───┼──────────┼────┼──────┼──────┼─────┼──────┼─────────────┤
│九四│甲U○│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八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有釋回│十七日上午十│十七日下午二│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五│
│ │ │行訓練 │) │一時許 │時四十三分許│ │ │ 一至一五三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八六頁) │
├──┼───┼──────────┼────┼──────┼──────┼─────┼──────┼─────────────┤
│九五│甲巳○│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八百二│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七時許在臺北縣作飛│(有釋回│十七日某時 │十七日上午十│十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九六│
│ │ │行訓練 │) │ │一時十一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七頁) │
├──┼───┼──────────┼────┼──────┼──────┼─────┼──────┼─────────────┤
│九六│D○○│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午某時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十七日中午十│十七日下午二│四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八│
│ │ │訓練 │) │二時許 │時五十六分許│ │ │ 七至一八九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九八頁) │
├──┼───┼──────────┼────┼──────┼──────┼─────┼──────┼─────────────┤
│九七│y○○│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有釋回│十七日上午十│十七日下午二│元 │顏鴻文 │ ○七六一九號警卷第三七至│
│ │ │行訓練 │) │時許 │時三十五分許│ │ │ 三九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四八頁) │
├──┼───┼──────────┼────┼──────┼──────┼─────┼──────┼─────────────┤
│九八│甲○○│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四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有釋回│十七日下午二│十七日下午二│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第二○八至│
│ │ │行訓練 │) │時許 │時五十一分許│ │ │ 二一○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五頁) │
├──┼───┼──────────┼────┼──────┼──────┼─────┼──────┼─────────────┤
│九九│宇○○│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六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有釋回│十七日下午三│十七日下午四│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一│
│ │ │行訓練 │) │時許 │時五分許 │ │ │ 八至一二○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七五頁) │
├──┼───┼──────────┼────┼──────┼──────┼─────┼──────┼─────────────┤
│一○│L○○│九十二年九月十八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七時許在高雄縣作飛│(有釋回│十八日某時 │十八日下午一│二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九八│
│ │ │行訓練 │) │ │時四十三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九頁) │
├──┼───┼──────────┼────┼──────┼──────┼─────┼──────┼─────────────┤
│一○│甲R○│九十二年九月十八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一 │ │午七時許在嘉義縣作飛│(有釋回│十八日上午十│十八日下午一│五元 │局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二一│
│ │ │行訓練 │) │時許 │時五十三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二頁) │
├──┼───┼──────────┼────┼──────┼──────┼─────┼──────┼─────────────┤
│一○│V○○│不詳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六百元│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二 │ │ │(有釋回│十九日某時 │十九日下午一│ │局 │ ○一八二五○號警卷第三三│
│ │ │ │) │ │時四十分許 │ │趙國忠 │ 、三四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九頁) │
├──┼───┼──────────┼────┼──────┼──────┼─────┼──────┼─────────────┤
│一○│林銘鐘│九十二年九月十九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二百元│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三 │ │午七時許在嘉義縣山區│(有釋回│十九日某時 │十九下午四時│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八一│
│ │ │作飛行訓練 │) │ │四十六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四頁) │
├──┼───┼──────────┼────┼──────┼──────┼─────┼──────┼─────────────┤
│一○│辛○○│不詳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五百二│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四 │ │ │(有釋回│二十五日某時│二十五日下午│十五元 │林長慶 │ ○一八二五○號警卷第三七│
│ │ │ │) │ │一時二十八分│ │ │ 、三八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五二頁) │
├──┼───┼──────────┼────┼──────┼──────┼─────┼──────┼─────────────┤
│一○│甲宙○│不詳 │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五百一│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五 │ │ │(有釋回│中旬某日 │二十六日中午│十元 │林長慶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二二│
│ │ │ │) │ │十二時二十七│ │ │ 、二三頁)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四頁) │
│ │ │ │ │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三百元│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 │ │ │二十六日下午│ │林長慶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二二│
│ │ │ │ │ │一時四十一分│ │ │ 、二三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三頁) │
├──┼───┼──────────┼────┼──────┼──────┼─────┼──────┼─────────────┤
│一○│p○○│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五百二│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六 │ │上午七時許在臺南縣作│(有釋回│二十四日上午│二十四日下午│十元 │局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二四│
│ │ │飛行訓練 │) │十時許 │二時二十四分│ │趙國忠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五頁) │
├──┼───┼──────────┼────┼──────┼──────┼─────┼──────┼─────────────┤
│一○│亥○○│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三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三千八百元│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七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無釋│二十四日某時│二十四日下午│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四九│
│ │ │飛行訓練 │回不詳)│ │二時二十五分│ │趙國忠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六六頁) │
├──┼───┼──────────┼────┼──────┼──────┼─────┼──────┼─────────────┤
│一○│甲M○│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八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六日上午│二十六日上午│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四│
│ │ │飛行訓練 │) │九時許 │十時五十六分│ │ │ 八至一五○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八五頁) │
├──┼───┼──────────┼────┼──────┼──────┼─────┼──────┼─────────────┤
│一○│甲卯○│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十│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九 │ │上午七時許在嘉義縣作│(有釋回│二十五日上午│二十五日下午│五元 │林長慶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二○│
│ │ │飛行訓練 │) │十時許 │一時三十六分│ │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一頁) │
├──┼───┼──────────┼────┼──────┼──────┼─────┼──────┼─────────────┤
│一一│未○○│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四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五日上午│二十五日下午│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二八│
│ │ │飛行訓練 │) │十時許 │一時七分許 │ │ │ 至三○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四五頁) │
├──┼───┼──────────┼────┼──────┼──────┼─────┼──────┼─────────────┤
│一一│u○○│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五百一│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一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五日上午│二十五日下午│十一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四三│
│ │ │飛行訓練 │) │十時許 │一時三十三分│ │ │ 至四五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五○頁) │
├──┼───┼──────────┼────┼──────┼──────┼─────┼──────┼─────────────┤
│一一│劉國鈞│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二 │(併辦│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五日上午│二十五日下午│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四│
│ │意旨書│飛行訓練 │) │十時許 │一時五十三分│ │ │ 二至一四四頁) │
│ │附表誤│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載為劉│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國均)│ │ │ │ │ │ │ 二八三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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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k○○│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五百一│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三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五日上午│二十五日下午│十三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五│
│ │ │飛行訓練 │) │十時許 │一時三十八分│ │ │ 七至一五九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八八頁) │
├──┼───┼──────────┼────┼──────┼──────┼─────┼──────┼─────────────┤
│一一│劉富揚│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六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四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五日上午│二十五日中午│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七│
│ │ │飛行訓練 │) │十時許 │十二時五十八│ │ │ 八至一八○頁)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九五頁) │
├──┼───┼──────────┼────┼──────┼──────┼─────┼──────┼─────────────┤
│一一│z○○│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七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五 │ │上午某時在屏東縣作飛│(有釋回│二十五日上午│二十五日下午│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三│
│ │ │行訓練 │) │十一時許 │三時二十九分│ │ │ 三至一三五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八○頁) │
├──┼───┼──────────┼────┼──────┼──────┼─────┼──────┼─────────────┤
│一一│甲W○│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二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六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釋回一│二十五日上午│二十五日中午│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八│
│ │ │飛行訓練 │隻) │十一時許 │十二時四十五│ │ │ 一至一八三頁)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九六頁) │
├──┼───┼──────────┼────┼──────┼──────┼─────┼──────┼─────────────┤
│一一│陳永順│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不詳(有│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三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七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林│釋回) │二十五日中午│二十五日下午│ │顏鴻文 │ ○二一○三○號警卷第二○│
│ │ │邊鄉作飛行訓練 │ │十二時許 │一時四分許 │ │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九頁) │
├──┼───┼──────────┼────┼──────┼──────┼─────┼──────┼─────────────┤
│一一│甲亥○│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五百一│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八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五日中午│二十五日下午│十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五八│
│ │ │飛行訓練 │) │十二時許 │一時十一分許│ │ │ 至六○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五五頁) │
├──┼───┼──────────┼────┼──────┼──────┼─────┼──────┼─────────────┤
│一一│甲N○│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九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九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五日下午│二十五日下午│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九│
│ │ │飛行訓練 │) │一時許 │一時五十七分│ │ │ ○至一九二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九九頁) │
├──┼───┼──────────┼────┼──────┼──────┼─────┼──────┼─────────────┤
│一二│W○○│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三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五日晚上│二十六日上午│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二○│
│ │ │飛行訓練 │) │八時許 │九時二分許 │ │ │ 二至二○四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三頁) │
├──┼───┼──────────┼────┼──────┼──────┼─────┼──────┼─────────────┤
│一二│甲X○│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四十│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一 │ │上午六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六日某時│二十六日下午│五元 │林長慶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一○│
│ │ │飛行訓練 │) │ │二時三十六分│ │ │ 六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一○七頁) │
│ │ ├──────────┼────┼──────┼──────┼─────┼──────┼─────────────┤
│ │ │九十二年十月二日上午│三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五千五百三│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六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均有釋│二日某時 │二日中午十二│十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四八│
│ │ │訓練 │回) │ │時五十五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六四頁) │
├──┼───┼──────────┼────┼──────┼──────┼─────┼──────┼─────────────┤
│一二│甲n○│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二百二│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二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六日上午│二十六日上午│十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四│
│ │ │飛行訓練 │) │九時許 │十一時九分許│ │ │ 五至一四七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八四頁) │
├──┼───┼──────────┼────┼──────┼──────┼─────┼──────┼─────────────┤
│一二│甲e○│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五百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三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六日上午│二十六日上午│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七六│
│ │ │飛行訓練 │) │十時許 │十時五十七分│ │ │ 至七八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六一頁) │
├──┼───┼──────────┼────┼──────┼──────┼─────┼──────┼─────────────┤
│一二│P○○│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四 │ │某時在臺南縣作飛行訓│(有釋回│二十六日某時│二十六日中午│五元 │林長慶 │ ○二一○三○號警卷第一六│
│ │ │練 │) │ │十二時三十二│ │ │ 頁)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五頁) │
├──┼───┼──────────┼────┼──────┼──────┼─────┼──────┼─────────────┤
│一二│壬○○│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三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五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六日中午│二十六日中午│八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二一│
│ │ │飛行訓練 │) │十二時許 │十二時五十五│ │ │ 四至二一六頁)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七頁) │
├──┼───┼──────────┼────┼──────┼──────┼─────┼──────┼─────────────┤
│一二│蕭褔全│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不詳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八元│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六 │ │上午某時在嘉義縣作飛│(有釋回│二十六日上午│二十六日下午│ │局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一八│
│ │ │行訓練 │) │十時許 │一時三十四分│ │趙國忠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九頁) │
├──┼───┼──────────┼────┼──────┼──────┼─────┼──────┼─────────────┤
│一二│x○○│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七 │ │上午七時許在嘉義縣作│(有釋回│二十六日上午│二十六日下午│七元 │局 │ ○二一○三○號警卷第一○│
│ │ │飛行訓練 │) │十一時許 │二時四十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九頁) │
│ │ ├──────────┼────┼──────┼──────┼─────┼──────┼─────────────┤
│ │ │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七時許在嘉義縣作飛│(有釋回│三十日上午十│三十日下午二│元 │局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六頁│
│ │ │行訓練 │) │一時許 │時二十六分許│ │趙國忠 │ )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一頁) │
├──┼───┼──────────┼────┼──────┼──────┼─────┼──────┼─────────────┤
│一二│甲j○│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九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八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六日下午│二十六日下午│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二二│
│ │ │飛行訓練 │) │一時許 │一時三十八分│ │ │ 三至二二五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執據(見第○│
│ │ │ │ │ │ │ │ │ 000000000號警卷│
│ │ │ │ │ │ │ │ │ 第三一○頁) │
├──┼───┼──────────┼────┼──────┼──────┼─────┼──────┼─────────────┤
│一二│酉○○│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十│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九 │ │上午七時許在嘉義縣山│(有釋回│二十七日某時│二十七日上午│五元 │林長慶 │ ○二一○三○號警卷第八頁│
│ │ │區作飛行訓練 │) │ │九時七分許 │ │ │ )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七頁) │
├──┼───┼──────────┼────┼──────┼──────┼─────┼──────┼─────────────┤
│一三│U○○│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三千零六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八日中午│二十九日上午│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九四│
│ │ │飛行訓練 │) │十二時許 │十時二十二分│ │ │ 至九六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六七頁) │
├──┼───┼──────────┼────┼──────┼──────┼─────┼──────┼─────────────┤
│一三│M○○│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五百一│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一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未釋回│二十八日中午│二十九日上午│十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
│ │ │飛行訓練 │) │十二時許 │八時許 │ │ │ 六至一○八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七一頁) │
├──┼───┼──────────┼────┼──────┼──────┼─────┼──────┼─────────────┤
│一三│甲酉○│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千五百零│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二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八日中午│二十九日上午│三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三│
│ │ │飛行訓練 │) │十二時許 │九時二十九分│ │ │ 六至一三八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八一頁) │
├──┼───┼──────────┼────┼──────┼──────┼─────┼──────┼─────────────┤
│一三│B○○│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三千零九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三 │ │上午七時許在高雄縣作│(有釋回│二十八日晚上│二十九日上午│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三四│
│ │ │飛行訓練 │) │八時許 │八時四分許 │ │ │ 至三六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四七頁) │
├──┼───┼──────────┼────┼──────┼──────┼─────┼──────┼─────────────┤
│一三│A○○│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五百零│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四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八日晚上│二十九日上午│四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三│
│ │ │飛行訓練 │) │九時許 │九時許 │ │ │ ○至一三二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七九頁) │
├──┼───┼──────────┼────┼──────┼──────┼─────┼──────┼─────────────┤
│一三│E○○│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四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一萬二千零│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五 │ │上午八時許在屏東縣作│(均有釋│二十八日下午│二十九日上午│五十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二三│
│ │ │飛行訓練 │回) │二時許 │八時三十三分│ │ │ 八至二四○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一六頁) │
├──┼───┼──────────┼────┼──────┼──────┼─────┼──────┼─────────────┤
│一三│h○○│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二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六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九日上午│二十九日上午│五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六│
│ │ │飛行訓練 │) │九時許 │九時五十一分│ │ │ 九至一七一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九二頁) │
├──┼───┼──────────┼────┼──────┼──────┼─────┼──────┼─────────────┤
│一三│甲戌○│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五百零│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七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九日上午│二十九日上午│八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九│
│ │ │飛行訓練 │) │十時許 │十時二十七分│ │ │ 六至一九八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一頁) │
├──┼───┼──────────┼────┼──────┼──────┼─────┼──────┼─────────────┤
│一三│甲S○│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零五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八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九日上午│二十九日上午│一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九七│
│ │ │飛行訓練 │) │十時三十分許│十時五十四分│ │ │ 至九九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六八頁) │
├──┼───┼──────────┼────┼──────┼──────┼─────┼──────┼─────────────┤
│一三│甲戊○│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五百元│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九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九日上午│二十九日上午│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九一│
│ │ │飛行訓練 │) │某時 │九時十二分許│ │ │ 至九三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六六頁) │
├──┼───┼──────────┼────┼──────┼──────┼─────┼──────┼─────────────┤
│一四│洪文獻│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五百一│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 │ │上午七時許在屏東縣作│(有釋回│二十九日晚上│三十日下午一│十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五五│
│ │ │飛行訓練 │) │十時許 │時二十七分許│ │ │ 至五七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五四頁) │
├──┼───┼──────────┼────┼──────┼──────┼─────┼──────┼─────────────┤
│一四│o○○│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九月│九十二年九月│二千二百三│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一 │ │午七時許在嘉義縣山區│(有釋回│三十日某時 │三十日下午一│十元 │局 │ ○二一○三○號警卷第一三│
│ │ │作飛行訓練 │) │ │時五十四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九三│
│ │ │ │ │ │ │ │ │ 0000000號警卷第三│
│ │ │ │ │ │ │ │ │ 二頁) │
│ │ ├──────────┼────┼──────┼──────┼─────┼──────┼─────────────┤
│ │ │九十二年十月六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二千零四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七時許在嘉義縣山區作│(有釋回│六日某時 │六日上午八時│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八三│
│ │ │飛行訓練 │) │ │四十七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六頁) │
├──┼───┼──────────┼────┼──────┼──────┼─────┼──────┼─────────────┤
│一四│甲午○│不詳 │不詳 │不詳 │九十二年十月│二千零一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二 │ │ │(有無釋│ │一日下午一時│四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一○│
│ │ │ │回不詳)│ │四十八分許 │ │趙國忠 │ 三、一○四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一○五頁) │
├──┼───┼──────────┼────┼──────┼──────┼─────┼──────┼─────────────┤
│一四│甲壬○│九十二年十月一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二千零二十│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三 │ │七時許在嘉義縣作飛行│(有釋回│一日上午十時│一日下午一時│元 │局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二二│
│ │ │訓練 │) │許 │二十八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九三│
│ │ │ │ │ │ │ │ │ 0000000號警卷第四│
│ │ │ │ │ │ │ │ │ 三頁) │
├──┼───┼──────────┼────┼──────┼──────┼─────┼──────┼─────────────┤
│一四│甲辛○│九十二年十月一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二千五百二│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四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一日上午十時│一日上午十時│十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六七│
│ │ │訓練 │) │許 │五十分許 │ │ │ 至六九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五八頁) │
├──┼───┼──────────┼────┼──────┼──────┼─────┼──────┼─────────────┤
│一四│甲h○│不詳 │不詳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二千零十一│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五 │ │ │(有釋回│一日某時 │一日下午二時│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五一│
│ │ │ │) │ │六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六八頁) │
├──┼───┼──────────┼────┼──────┼──────┼─────┼──────┼─────────────┤
│一四│庚○○│九十二年十月一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二千零四元│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六 │ │七時許在嘉義縣山區作│(有釋回│一日某時 │一日下午二時│ │局 │ ○二一○三○號警卷第六頁│
│ │ │飛行訓練 │) │ │二十九分許 │ │趙國忠 │ )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九三│
│ │ │ │ │ │ │ │ │ 0000000號警卷第二│
│ │ │ │ │ │ │ │ │ 五頁) │
├──┼───┼──────────┼────┼──────┼──────┼─────┼──────┼─────────────┤
│一四│甲A○│九十二年十月一日下午│一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二千五百一│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七 │ │三時許在嘉義縣作飛行│(有釋回│二日某時 │二日下午一時│十四元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一一│
│ │ │訓練 │) │ │四十六分許 │ │趙國忠 │ 七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一一八頁) │
├──┼───┼──────────┼────┼──────┼──────┼─────┼──────┼─────────────┤
│一四│甲乙○│不詳 │不詳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二千七百一│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八 │ │ │(有釋回│二日某時 │二日下午一時│十九元 │局 │ ○一八二五○號警卷第三九│
│ │ │ │) │ │七分許 │ │趙國忠 │ 、四○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五三頁) │
├──┼───┼──────────┼────┼──────┼──────┼─────┼──────┼─────────────┤
│一四│甲Q○│九十二年十月二日上午│不詳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一千六百三│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九 │ │七時許在嘉義縣作飛行│(有釋回│二日某時 │二日下午一時│十元 │局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一七│
│ │ │訓練 │) │ │二十八分許 │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九三│
│ │ │ │ │ │ │ │ │ 0000000號警卷第三│
│ │ │ │ │ │ │ │ │ 八頁) │
├──┼───┼──────────┼────┼──────┼──────┼─────┼──────┼─────────────┤
│一五│黃燈輝│九十二年十月七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一千五百二│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未釋回│七日某時 │七日中午十二│十元 │局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二○│
│ │ │訓練 │) │ │時三十四分許│ │趙國忠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一頁) │
├──┼───┼──────────┼────┼──────┼──────┼─────┼──────┼─────────────┤
│一五│甲k○│九十二年十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二千五百三│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一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時│九日下午一時│十五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七九│
│ │ │訓練 │) │許 │三十七分許 │ │ │ 至八一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六二頁) │
├──┼───┼──────────┼────┼──────┼──────┼─────┼──────┼─────────────┤
│一五│c○○│九十二年十月九日上午│一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三千零五十│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四○│
│二 │ │七時許在屏東縣作飛行│(有釋回│九日上午十一│九日上午十一│四元 │顏鴻文 │ ○七九六一九號警卷第一九│
│ │ │訓練 │) │時許 │時五十一分許│ │ │ 三至一九五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頁) │
├──┼───┼──────────┼────┼──────┼──────┼─────┼──────┼─────────────┤
│一五│甲天○│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上│二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四千元 │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三 │ │午七時許在高雄縣作飛│(均有釋│十五日某時 │十五日下午一│ │局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一一│
│ │ │行訓練 │回) │ │時二十七分許│ │趙國忠 │ 九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一二○頁) │
├──┼───┼──────────┼────┼──────┼──────┼─────┼──────┼─────────────┤
│一五│甲D○│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二千五百四│鹽水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四 │ │午某時在屏東縣外海作│(有釋回│十五日上午十│十五日下午二│十元 │顏鴻文 │ ○二一○三○號警卷第一八│
│ │ │飛行訓練 │) │時許 │時十分許 │ │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九三│
│ │ │ │ │ │ │ │ │ 0000000號警卷第三│
│ │ │ │ │ │ │ │ │ 七頁) │
├──┼───┼──────────┼────┼──────┼──────┼─────┼──────┼─────────────┤
│一五│l○○│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一隻 │九十二年十月│九十二年十月│一千八百二│新營中山路郵│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五 │ │上午七時許在嘉義縣山│(有釋回│三十一日某時│三十一日中午│十元 │局 │ ○二一○三○號警卷第七頁│
│ │ │區作飛行訓練 │) │ │十二時二十三│ │趙國忠 │ )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九三│
│ │ │ │ │ │ │ │ │ 0000000號警卷第二│
│ │ │ │ │ │ │ │ │ 六頁) │
├──┼───┼──────────┼────┼──────┼──────┼─────┼──────┼─────────────┤
│一五│甲c○│九十二年十一月二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一千七百一│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二○│
│六 │ │午七時許在高雄縣作飛│(有無釋│月二日下午二│月二十一日下│十元 │林長慶 │ ○三○九六一號警卷第二五│
│ │ │行訓練 │回不詳)│時許 │午二時三十三│ │ │ 、二六頁)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執據(見第○│
│ │ │ │ │ │ │ │ │ 000000000號警卷│
│ │ │ │ │ │ │ │ │ 第九五頁) │
│ │ ├──────────┼────┼──────┼──────┼─────┼──────┼─────────────┤
│ │ │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一隻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一千七百零│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日上午七時許在高雄縣│(有釋回│月二十一日某│月二十一日下│一元 │林長慶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一八│
│ │ │作飛行訓練 │) │時 │午二時三十四│ │ │ 頁)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執據(見第○│
│ │ │ │ │ │ │ │ │ 000000000號警卷│
│ │ │ │ │ │ │ │ │ 第二九頁) │
│ │ ├──────────┼────┼──────┼──────┼─────┼──────┼─────────────┤
│ │ │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二隻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三千四百零│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日某時許在嘉義縣作飛│(均有釋│月二十一日上│月二十一日下│二元 │林長慶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二五│
│ │ │行訓練 │回) │午十時許 │午一時十三分│ │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六頁) │
├──┼───┼──────────┼────┼──────┼──────┼─────┼──────┼─────────────┤
│一五│甲g○│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八隻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一萬三千五│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二○│
│七 │ │上午七時許在臺南縣山│(均有釋│月十二日某時│月十二日下午│百元 │林長慶 │ ○三○九六一號警卷第二三│
│ │ │區作飛行訓練 │回) │ │一時三十三分│ │ │ 、二四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執據(見第○│
│ │ │ │ │ │ │ │ │ 000000000號警卷│
│ │ │ │ │ │ │ │ │ 第九四頁) │
├──┼───┼──────────┼────┼──────┼──────┼─────┼──────┼─────────────┤
│一五│甲J○│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二隻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一千六百元│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八 │ │下午二時許在嘉義縣作│(均有釋│月二十四日某│月二十四日上│ │林長慶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四七│
│ │ │飛行訓練 │回) │時 │午十一時二十│ │ │ 頁) │
│ │ │ │ │ │六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一千五百元│ │ 六二、六三頁) │
│ │ │ │ │月二十八日某│月二十八日中│ │ │ │
│ │ │ │ │時 │午十二時三十│ │ │ │
│ │ │ │ │ │一分許 │ │ │ │
├──┼───┼──────────┼────┼──────┼──────┼─────┼──────┼─────────────┤
│一五│甲未○│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二隻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三千元 │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九 │ │上午六時許在臺南縣作│(均有釋│月十九日某時│月十九日下午│ │林長慶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一九│
│ │ │飛行訓練 │回) │ │一時三十一分│ │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頁) │
├──┼───┼──────────┼────┼──────┼──────┼─────┼──────┼─────────────┤
│一六│黃琮閔│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二隻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四千零二十│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起訴│上午七時許在嘉義縣作│(均有釋│月十九日上午│月十九日下午│元 │林長慶 │ ○二一○三○號警卷第一一│
│ │書附表│飛行訓練 │回) │十一時許 │一時五分許 │ │ │ 頁) │
│ │誤載為│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九三│
│ │黃宗閔│ │ │ │ │ │ │ 0000000號警卷第三│
│ │) │ │ │ │ │ │ │ ○頁) │
├──┼───┼──────────┼────┼──────┼──────┼─────┼──────┼─────────────┤
│一六│甲辰○│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四隻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六千五百元│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一 │ │日上午八時許在屏東縣│(均有釋│月二十一日某│月二十一日中│ │林長慶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七九│
│ │ │作飛行訓練 │回) │時 │午十二時五十│ │ │ 頁) │
│ │ │ │ │ │五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二頁) │
│ │ ├──────────┼────┼──────┼──────┼─────┼──────┼─────────────┤
│ │ │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二隻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四千零三十│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日上午七時許在嘉義縣│(均有釋│月二十四日某│月二十四日上│五元 │林長慶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二三│
│ │ │作飛行訓練 │回) │時 │午九時五十六│ │ │ 頁)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四頁) │
├──┼───┼──────────┼────┼──────┼──────┼─────┼──────┼─────────────┤
│一六│己○○│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三隻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七千五百五│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二 │ │日上午七時許在臺南縣│(均有釋│月二十四日某│月二十四日下│十元 │林長慶 │ ○一八二五○號警卷第二四│
│ │ │作飛行訓練 │回) │時 │午三時五十三│ │ │ 頁)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一頁) │
├──┼───┼──────────┼────┼──────┼──────┼─────┼──────┼─────────────┤
│一六│G○○│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三隻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五千四百元│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三 │ │日上午七時許在嘉義縣│(均有釋│月二十六日中│月二十六日下│ │林長慶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四四│
│ │ │作飛行訓練 │回) │午十二時許 │午一時三十分│ │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五七頁) │
├──┼───┼──────────┼────┼──────┼──────┼─────┼──────┼─────────────┤
│一六│d○○│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一隻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一千六百零│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四 │ │日上午七時許在嘉義縣│(有釋回│月二十六日某│月二十六日下│五 │林長慶 │ ○六八一三五號警卷第一二│
│ │ │作飛行訓練 │) │時 │午二時二十四│ │ │ 六頁)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一二七頁) │
├──┼───┼──────────┼────┼──────┼──────┼─────┼──────┼─────────────┤
│一六│甲L○│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二隻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一│四千零二十│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五 │ │日上午七時許在臺南縣│(均有釋│月二十六日上│月二十六日下│元 │林長慶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四頁│
│ │ │作飛行訓練 │回) │午十一時許 │午三時四十三│ │ │ ) │
│ │ │ │ │ │分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二九頁) │
├──┼───┼──────────┼────┼──────┼──────┼─────┼──────┼─────────────┤
│一六│戌○○│不詳 │不詳 │九十二年十一│九十二年十二│二千零五元│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六 │ │ │(有釋回│月下旬某日 │月二日上午十│ │林長慶 │ ○一七八五一號警卷第二四│
│ │ │ │) │ │一時四十九分│ │ │ 、二五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五頁) │
│ │ ├──────────┼────┼──────┼──────┼─────┼──────┼─────────────┤
│ │ │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十二│九十二年十二│二千零五元│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二○│
│ │ │午七時許在屏東縣里港│(有釋回│月二日上午十│月二日中午十│ │林長慶 │ ○三○九六一號警卷第二九│
│ │ │鄉作飛行訓練 │) │一時許 │二時許 │ │ │ 至三一頁) │
│ │ │ │ │ │ │ │ │2贓物認領保管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九三頁) │
├──┼───┼──────────┼────┼──────┼──────┼─────┼──────┼─────────────┤
│一六│黃○○│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十二│九十二年十二│一千五百二│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七 │ │午七時許在臺南縣作飛│(有釋回│月一日上午十│月一日中午十│十元 │林長慶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一六│
│ │ │行訓練 │) │時許 │二時許 │ │ │ 頁) │
│ │ │ │ │ │ │ │ │2贓物認領保管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五一頁) │
├──┼───┼──────────┼────┼──────┼──────┼─────┼──────┼─────────────┤
│一六│f○○│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十二│九十二年十二│二千零二十│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八 │ │午七時許在臺南縣作飛│(有釋回│月二日上午十│月二日上午十│元 │林長慶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八、│
│ │ │行訓練 │) │時許 │一時二十九分│ │ │ 九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三頁) │
│ │ │ │ │ │ │ │ │3贓物認領保管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七頁) │
├──┼───┼──────────┼────┼──────┼──────┼─────┼──────┼─────────────┤
│一六│J○○│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十二│九十二年十二│三千零三十│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九 │ │午七時許在臺南縣作飛│(有釋回│月二日上午十│月二日上午十│五元 │林長慶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一一│
│ │ │行訓練 │) │時許 │一時五十四分│ │ │ 頁) │
│ │ │ │ │ │許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五頁) │
│ │ │ │ │ │ │ │ │3贓物認領保管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八頁) │
├──┼───┼──────────┼────┼──────┼──────┼─────┼──────┼─────────────┤
│一七│林永期│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十二│九十二年十二│一千四百三│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 │ │午七時許在臺南縣作飛│(有釋回│月二日上午十│月二日中午十│十元 │林長慶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一五│
│ │ │行訓練 │) │時許 │二時許 │ │ │ 頁) │
│ │ │ │ │ │ │ │ │2贓物認領保管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五○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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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甲a○│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上│一隻 │九十二年十二│九十二年十二│二千零一十│新港郵局 │1被害人指述(見第○九三○│
│一 │ │午七時許在臺南縣作飛│(有釋回│月二日上午十│月二日中午十│元 │林長慶 │ ○二一五五六號警卷第一四│
│ │ │行訓練 │) │時許 │二時十四分許│ │ │ 頁) │
│ │ │ │ │ │ │ │ │2郵政國內匯款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三七頁) │
│ │ │ │ │ │ │ │ │3贓物認領保管單(見第○九│
│ │ │ │ │ │ │ │ │ 00000000號警卷第│
│ │ │ │ │ │ │ │ │ 四九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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