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TNHV,102,上,90,20150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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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上字第90號
上 訴 人 何達雄
訴訟代理人 方文賢 律師
黃厚誠 律師
伍安泰 律師
王紹雲 律師
被 上訴 人 新復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蔡雪吟
被 上訴 人 侯信良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蔡瑜真 律師
蔡文斌 律師
上 一 人
複 代理 人 詹秉達 律師
訴訟代理人 曾獻賜 律師
高華陽 律師
許世烜 律師
上 一 人
複 代理 人 陳玄儒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所有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蔡雅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4 日

書記官 施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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