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TNHV,105,上易,303,20170511,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上易字第303號
上 訴 人 吳江金捉
訴訟代理人 林世勳律師
郭群裕律師
被上訴人 劉樹昀
訴訟代理人 彭大勇律師
林士龍律師
郭栢浚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1 日
民事第一庭 受命法官 羅心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1 日
書記官 王薇潔

留言內容

  1.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

發佈留言

寫下匿名留言。本網站不會記錄留言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