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TNHV,109,上易,73,20200615,2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上易字第73號
上 訴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訴訟代理人 許駿文
蘇炳璁


被上訴人 陳有發


被上訴人 陳景昇
被上訴人 陳張銓

上列當事人間代位分割遺產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5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吳上康

法 官 陳春長

法 官 李素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5 日

書記官 高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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