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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上易字第79號
上 訴 人 陳婉真
訴訟代理人 楊丕銘律師
被上訴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繼茂
訴訟代理人 鍾夢賢律師
鍾詠凡
被上訴人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明忠
訴訟代理人 王以國
被上訴人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旭東
訴訟代理人 江奎徵
被上訴人 中華頌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林盛泰
被上訴人 莊鎮宇
前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王正宏律師
楊雨錚律師
郭俐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李素靖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2 日
書記官 高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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