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TPBA,106,訴,1165,20190529,1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165號
原 告 漢唐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徐國良(董事長)




被 告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代 表 人 賴香伶(局長)
訴訟代理人 羅劭鼎

賴君曆
上列當事人間勞動基準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9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
法 官 吳坤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林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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