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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71號
原 告 林黃淑貞
訴訟代理人 王庭鴻律師
被 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代 表 人 陳吉仲(主任委員)
訴訟代理人 張瓈云
吳祥鳴
上列當事人間森林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4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 官 畢乃俊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李依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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