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四庭
112年度訴字第375號
原 告 吳瑀涵
被 告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代 表 人 鍾樹明
訴訟代理人 謝文健
吳嘉銘
陳冠綾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兵役事務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2年12月14日辯論終結在案。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5 日
審判長法 官 蘇嫊娟
法 官 魏式瑜
法 官 林季緯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5 日
書記官 王月伶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