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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
111年度訴字第1585號
原 告 陳義萍
訴訟代理人 駱怡雯 律師
被 告 國防部
代 表 人 邱國正(部長)
訴訟代理人 徐克銘 律師
上列當事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9 日
法 官 吳坤芳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9 日
書記官 何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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