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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2年度訴字第282號
原 告 蕭鴛鴦
訴訟代理人 洪嘉鴻 律師
被 告 衛生福利部
代 表 人 薛瑞元(部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陳昶安 律師
萬哲源 律師
陳傑明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傳染病防治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0 日
法 官 羅月君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0 日
書記官 陳又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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