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刑事補償-TPCM,112,台覆,23,20230103,4


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覆審決定書
112年度台覆字第23號
聲請覆審人張靜雄


上列聲請覆審人請求刑事補償,本庭決定如下:
主文
測試用裁判書
檢查單4號測試(MTYPED-CHKNO2=4)
理由

中  華  民  國112 年7 月4 日
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吳 燦
 法 官  謝靜恒
 法 官  盧彥如
 法 官  沈揚仁
 法 官  李寶堂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彭于瑛
中  華  民  國112 年7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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