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TPDA,105,簡,350,20170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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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5年度簡字第350號
原 告 丘埔生
輔 佐 人 李文森
被 告 中央選舉委員會
代 表 人 劉義周
訴訟代理人 蔡金誥
唐效鈞
上列當事人間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6年4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
茲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5 日
行政訴訟庭法 官 羅月君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5 日
書記官 楊勝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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