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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訴字第331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廖翔陞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1 年度偵字第10336、10447、10837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廖翔陞(綽號阿弟仔、蟾蜍)明知甲基安非他命、愷他命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定之第二級與第三級毒品,不得非法販賣,竟基於幫助販賣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之犯意,於民國100 年7 月間起至101 年5 月8 日止,以新北市○○區○○路「天悅大樓」12樓、新北市○○區○○路182 號「東帝士大樓」36樓之3 、新北市○○區○○路262 之8 號「碧潭有約」12樓、與新北市○○區○○路83之6 號「美麗新天地」13樓為據點,使用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與0000000000等6 組行動電話門號為聯絡工具,以被告王榮耀(現於本院審理中)為首腦,負責毒品調度與工作分配,被告廖翔陞則負責運送、交易毒品,先後於附表所示之時、地,販賣附表所示之甲基安非他命、愷他命予陳慶龍、田智帆、林國華、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輝」等人,並獲取販毒所得新臺幣(下同)10萬。
嗣於101 年5 月8 日下午5 時許,為警持搜索票在新北市○○區○○路83之6 號13樓、新北市○○區○○路262 之8 號12樓查獲,並扣得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3 袋(總計淨重19.192公克)、愷他命20袋(總計淨重20.017公克)、電子磅秤1 臺、吸食器、分裝袋1 批、分裝杓、玻璃管、愷他命研磨盤、販毒所得1 萬6,100 元、及上開行動電話4 具。
因認被告廖翔陞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第3項,刑法第30條第1項幫助販賣第二級、第三級毒品罪嫌。
二、按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6款定有明文。
又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及其特別法之罪,其犯罪及發覺均在任職服役中者,以及其犯罪在任職服役前,發覺在任職服役中者,均應由軍法機關追訴審判,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5條及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前段規定甚明。
而「現役軍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者,依其規定處理之。」
陸海空軍刑法第77條定有明文,是現役軍人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行為者,應由軍法機關處理,普通法院對之並無審判權。
三、查本件被告廖翔陞係於101 年3 月21日入伍,現於陸軍後備901 旅服役中一節,業經被告於警詢、偵查中供述明確,並有個人兵籍資料查詢結果1 紙在卷可稽,是被告廖翔陞乃現役軍人,自可認定。
公訴意旨認被告廖翔陞所涉犯如附表所示之幫助販賣第二級、第三級毒品犯行,其中附表編號1 之犯行,犯罪時間係在任職服役前,附表編號2 之犯行,犯罪時間分別係在任職服役前及任職服役中,附表編號3 、4 之犯行,犯罪時間均係在任職服役中,而被告廖翔陞係於101年5 月7 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認係涉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犯罪嫌疑人而核發拘票,是被告廖翔陞涉犯上開罪嫌被發覺之時,係在被告任職服役中。
綜上,被告廖翔陞被訴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幫助販賣第二級、第三級毒品罪,屬陸海空軍刑法第77條之罪,其犯罪分別在任職服役前及任職服役中,而發覺在任職服役中,揆諸前開規定,自應由軍法機關追訴審判,普通法院對之並無審判權,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判決之諭知。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6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4 日
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劉煌基
法 官 楊雅清
法 官 黃愛真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許翠燕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5 日
附表:
┌──┬───────┬─────────┬───────┐
│編號│ 販賣毒品對象 │毒品種類及交易次數│交易時間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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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陳慶龍 │甲基安非他命,1次 │101年3月20日、│
│ │ │ │新北市碧潭捷運│
│ │ │ │站外 │
├──┼───────┼─────────┼───────┤
│ 2 │ 田智帆 │甲基安非他命與愷他│101年2月起至5 │
│ │ │命,多次 │月8日止、被告 │
│ │ │ │王榮耀在新北市│
│ │ │ │中和區、新店區│
│ │ │ │住處;或證人田│
│ │ │ │智帆工作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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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綽號「阿輝」之│ 甲基安非他命,1次│101年4月8日 │
│ │人 │ │ │
├──┼───────┼─────────┼───────┤
│ 4 │ 林國華 │甲基安非他命,1次 │101年4月中旬、│
│ │ │ │新北市新店捷運│
│ │ │ │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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