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TPDM,103,重附民,66,20150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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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3年度重附民字第66號
原 告 英屬蓋曼群島商威望國際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威望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共 同
法定代理人 陳主望
被 告 張心望
上列被告因本院103 年度訴字第74號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18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林鈺琅
法 官 羅郁婷
法 官 李殷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殷玉芬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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