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TPDM,108,訴,972,20200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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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972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梁尚昌


上列被告因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調偵續字第46號),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一○九年十月十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本院第十七法庭行審判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1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林秋宜
法 官 陳錦雯
法 官 卓育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莊琬婷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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