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TPDM,111,附民,168,20240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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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168號
原 告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熊明河
被 告 廖芳誼

上列被告因本院111年度易字第159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9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王筱寧
法 官 吳家桐
法 官 黃柏家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蘇瑩琪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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