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文
- 事實
- 一、吳根旺前於民國93年間因傷害案件,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以
- 二、緣張坤宸(原名張斤興,由本院另行審理、判決)與許潭庭
- 三、張坤宸、吳根旺、吳萬福與林義註、黃慶華為繼續以上開方
- 四、張坤宸、林義註嗣因無力繳納,拖欠永豐公司帳款逾5個月
- 五、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簽分偵辦後起訴。
- 理由
- 壹、程序部分:
- 貳、實體部分:
- 一、訊據被告吳根旺、吳萬福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對上開
- 二、按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者,無論主觀上係以自己犯罪或
- 三、爰審酌被告吳根旺、吳萬福不思努力工作賺取所需,以不正
- 四、另查被告吳根旺所為附表十一編號1至22號、編號57至69號
- 法官與書記官名單、卷尾、附錄
- 留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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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0 年度易字第2884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根旺
吳萬福
上列被告等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 年度偵字第18127 號),嗣因被告吳根旺、吳萬福於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均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意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吳根旺、吳萬福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本件被告吳根旺、吳萬福部分由受命法官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吳根旺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共壹佰玖拾陸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十一編號1 至4 、6 至8 、10至17、19至69、附表十二、附表十六、附表十七所示之刑,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十一編號1 至4 、6 至8 、10至17、19至22、57至69、附表十六編號1 至5 所示之刑各減為如附表十一編號1 至4 、6 至8 、10至17、19至22、57至69、附表十六編號1 至5 所示之刑,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以詐術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共參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十一編號5 、9 、18所示之刑,各減為如附表十一編號5 、9 、18所示之刑,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吳萬福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共壹佰壹拾貳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十三、十四、十九、二十所示之刑,附表十三、十四、十九、二十所示之刑各減為如附表十三、十四、十九、二十所示之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吳根旺前於民國93年間因傷害案件,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以93年度簡字第536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 月確定,於93年11月8 日執行完畢。
吳萬福前於90年間因竊盜案件,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90年度簡字第908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 月確定,又於92年間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92年度訴字第589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8 月確定,上開2 案件接續執行,於93年11月26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
二、緣張坤宸(原名張斤興,由本院另行審理、判決)與許潭庭(於100 年3 月14日死亡,另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林義註(所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等罪,業經臺灣高等法院《下稱高院》於99年12月10日以99年度上訴字第1878號判處罪刑確定),明知以吳根旺及吳萬福(上2 人所犯如附表一、二及如附表三、四所示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詐欺取財、詐欺取財未遂;
如附表五、六及如附表七、八所示之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等罪部分,業經高院於99年12月10日以99年度上訴字第1878號判處罪刑確定)之職業及所得,無法通過金融機構核准發給信用卡,竟由張坤宸、許潭庭分別向吳根旺、吳萬福遊說,稱只要向銀行申請信用卡經核發,即可獲得新臺幣(下同)數千至1 萬元不等之報酬,而吳根旺、吳萬福亦明知其收入有限,僅能勉力維持生活,對於刷卡消費或預借現金,並無清償之能力,本身亦無清償刷卡消費或預借現金款項之意思,仍同意充當辦理信用卡之人頭,將辦得之信用卡交由林義註使用。
張坤宸並與林義註約定以每張信用卡核准額度之七三比例朋分刷卡利益。
而林義註為營造吳根旺、吳萬福具正當職業及有清償信用卡消費款項能力之假象,另與玩命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玩命科技公司)負責人黃慶華(所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等罪,業經高院於99年12月10日以99年度上訴字第1878號判處罪刑確定)協議,以玩命科技公司名義按月存入金額至吳根旺、吳萬福如附表九、十所示之帳戶嗣後再領出,使如附表九、十之存摺內有薪資轉帳紀錄,並以玩命公司員工名義,為吳根旺、吳萬福投保勞工保險以取得勞工保險局製發之勞工保險卡、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復請黃慶華接聽電話應付金融機構徵信查核,使吳根旺、吳萬福等人順利獲得金融機構同意核發信用卡,黃慶華可抽取銀行所核發每張信用卡核准額度百分之五之佣金。
詎張坤宸竟自94年6 月起至95年6 月間止,與林義註、黃慶華、吳根旺共同基於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詐欺取財、詐欺得利之概括犯意聯絡,而為下列行為:㈠張坤宸與林義註徵得吳根旺同意後,於94年6 月20日由林義註陪同吳根旺至位在臺北縣三重市(現改制為新北市三重區○○○路1 號之華南商業銀行(下稱華南銀行)北三重分行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後,將存摺取交黃慶華按月於如附表九所示之時間以玩命科技公司名義轉入如附表九所示金額至吳根旺上開銀行帳戶內,用以充作吳根旺在玩命科技公司之薪資所得,並自94年6 月28日起,以吳根旺係玩命科技公司員工之身分,為吳根旺製作內容不實之勞工保險加保申報表,據以向勞工保險局投保勞工保險並申請核發勞工保險卡,由林義註在信用卡申請書上填寫吳根旺為玩命科技公司工程師或資訊主任,年薪60萬元之不實申請資料,交由吳根旺親自在申請人欄簽名後,由林義註持吳根旺提供之國民身分證(下稱身分證)、全民健康保險卡(下稱健保卡)及如附表一所示之申請文件及不實之申請資料,連續持向如附表一所示之發卡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下稱國泰世華銀行)、美商花旗銀行(下稱花旗銀行)、臺灣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國運通公司)申請核發信用卡,及由黃慶華在各該發卡銀行承辦人員打電話至玩命科技公司徵信時,謊稱吳根旺確有在該公司上班等語,致使如附表一編號2、3 所示發卡銀行之不知情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認吳根旺為有穩定收入而有還款能力之人,陸續核發如附表一編號2、3 所示發卡銀行之信用卡,並將信用卡依申請書上所載之帳寄地址寄與張坤宸,惟如附表一編號1 所示發卡銀行認申請資格不符而未核發信用卡,致未能得逞。
㈡張坤宸於取得如附表一編號2 、3 所示發卡銀行之信用卡後,即連續持各該信用卡在如附表五編號2 、13、14所示之時間、地點以「假消費真刷卡」方式換取如附表五編號2 、13、14所示之現金,與林義註、黃慶華、吳根旺朋分,復連續於如附表五編號1 、6 至8 、10、11、15至39所示之時間及商店刷卡消費,及連續於如附表六所示之時間、地點預借現金,使如附表五編號1 、6 至8 、10、11、15至39所示之各該特約商店員工及如附表六所示之銀行陷於錯誤,誤信持卡人為有資力及日後將依約清償帳款之人,而交付如附表五編號1 、6 至8 、10、11、15至39所示之商品及如附表六所示之現金,又張坤宸連續以如附表一編號2 所示之信用卡於如附表五編號3 至5 、9 、12所示之時間向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傳電信公司)辦理繳交電信費用,使遠傳電信公司陷於錯誤,誤以為日後將如期支付帳款,而同意以該信用卡支付款項,因而取得免於支付如附表五編號3 至5 、9、12所示費用之財產上不法利益。
三、張坤宸、吳根旺、吳萬福與林義註、黃慶華為繼續以上開方式獲取金錢花用,復自95年7 月間起至96年10月間止,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詐欺取財、詐欺得利之犯意聯絡,而為下列行為:㈠張坤宸於95年11月前,持如附表一編號2 、3 所示發卡銀行於95年7 月1 日前所核發之信用卡,於如附表十一編號1 至4 、6 至8 、10至17、19、57至66所示之時間、地點使用消費,使如附表十一編號1 至4 、6 至8 、10至17、19、57至66所示之各該特約商店員工陷於錯誤,誤信持卡人為有資力及日後將依約清償帳款之人,而交付如附表十一編號1 至4、6 至8 、10至17、19、57至66所示之商品,又於如附表十一編號5 、9 、18所示之時間向遠傳電信公司辦理繳交電信費用,使遠傳電信公司陷於錯誤,誤以為日後將如期支付帳款,而同意以該信用卡支付款項,因而取得免於支付如附表十一編號5 、9 、18所示費用之財產上不法利益。
嗣因張坤宸無力繳付最低應繳金額,為免犯行遭發覺,乃由林義註代為繳付後,於95年11月間將信用卡交予林義註使用。
㈡林義註自張坤宸處取得如附表一編號2 、3 所示發卡銀行之信用卡後,即於如附表十一編號20至56、67至69所示之時間、地點使用消費及於附表十二所示之時間、地點預借現金,使如附表十一編號20至56、67至69所示之各該特約商店員工及如附表十二所示之銀行陷於錯誤,誤信為有資力及日後將依約清償帳款之人,而交付如附表十一編號20至56、67至69所示之商品及如附表十二所示之現金。
㈢另林義註以吳萬福於94年2 月間提供國泰世華銀行板東分行帳號000000000000存摺影本與林義註,供黃慶華按月於如附表十編號1 至5 所示之時間,以玩命科技公司名義轉入如附表十編號1 至5 所示資金至吳萬福上開銀行帳戶內,又於94年8 月11日陪同吳萬福至位在臺北縣板橋市(現改制為新北市板橋區○○○路○ 段37號之華南銀行埔墘分行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後,將存摺取去交與黃慶華按月於如附表十編號6 至15所示之時間,以玩命科技公司名義轉入如附表十編號6 至15所示之金額,至吳萬福上開銀行帳戶內,用以充作吳萬福在玩命科技公司之薪資所得,並自94年2 月3 日起,以吳萬福係玩命科技公司員工之身分,為吳萬福製作內容不實之勞工保險加保申報表,據以向勞工保險局投保勞工保險並申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再由林義註在信用卡申請書上填寫吳萬福為玩命科技公司主任,年薪自60萬元至80萬元不等之不實申請資料,交由吳萬福親自在申請人欄簽名後,由林義註持吳萬福提供之身分證、駕駛執照及如附表三所示申請文件及不實之申請資料,連續持向如附表三所示發卡銀行國泰世華銀行、美國運通公司、新竹商業銀行(後併入渣打國際商業銀行,下稱新竹銀行)、香港商香港上海滙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滙豐銀行)申請核發信用卡,惟如附表三編號1-2 所示發卡銀行之國泰世華銀行因認資格不符而未核發信用卡,嗣黃慶華在各該發卡銀行承辦人員打電話至玩命科技公司徵信時,謊稱吳萬福確有在該公司上班云云,致使不知情之如附表三編號1-1 、2 至4 所示發卡銀行之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認吳萬福為有穩定收入而有還款能力之人,陸續核發如附表三編號1-1 、2 至4 所示發卡銀行之信用卡,並將信用卡依申請書上所載之帳寄地址寄林義註後,由林義註持如附表三編號1-1 、3 、4 所示發卡銀行於95年7 月1 日前所核發之信用卡,於如附表十三所示之時間、地點刷卡使用,及持如附表三編號1-1 、3 所示發卡銀行於如附表十四所示之時間、地點預借現金,使如附表十三所示之各該特約商店員工及如附表十四所示之銀行陷於錯誤,誤信為有資力及日後將依約清償帳款之人,而交付如附表十三所示之商品及如附表十四所示之現金。
㈣黃慶華復按月於如附表十五所示之時間,以玩命科技公司名義,轉入如附表十五所示之金額至吳根旺之華南銀行北三重分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內,用以充作吳根旺在玩命科技公司之薪資所得,並持續為吳根旺在玩命科技公司以員工身分繳交勞工保險費用,由林義註在信用卡申請書上填寫吳根旺為玩命科技公司工程師、主任,年薪自84萬元至112 萬元不等之不實申請資料,交由吳根旺親自在申請人欄簽名後,由林義註持如附表二所示之申請文件及不實之申請資料向如附表二所示之發卡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下稱遠東商業銀行)、永豐信用卡有限公司(下稱永豐公司)、國泰世華銀行申請核發信用卡,並由黃慶華在發卡銀行承辦人員打電話至玩命科技公司徵信時,謊稱吳根旺確有在該公司上班云云,致如附表二編號1 、2 所示發卡銀行之不知情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認吳根旺為有穩定收入而有還款能力之人,分別核發如附表二編號1 、2 發卡銀行所示之信用卡,並各該信用卡依申請書上所載之帳寄地址寄予林義註,惟如附表二編號3 所示發卡銀行認資格不符而未核發信用卡,致未能得逞。
而林義註於取得如附表二編號1 、2 所示發卡銀行之信用卡後,即於如附表十六所示之時間及商店持信用卡刷卡消費,及於如附表十七所示之時間、地點預借現金,使如附表十六所示之各該特約商店員工及如附表十七所示之銀行陷於錯誤,誤信持卡人為有資力及日後將依約清償帳款之人,而交付如附表十六所示之商品及如附表十七所示之現金。
㈤黃慶華復按月於附表十八所示之時間以玩命科技公司名義轉入如附表十八所示之金額至吳萬福之華南銀行埔墘分行開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內,用以充作吳萬福在玩命科技公司之薪資所得,並持續為吳萬福在玩命科技公司以員工身分繳交勞工保險費用,由林義註在信用卡申請書上填寫吳萬福為玩命科技公司主任,年薪120 萬元等不實申請資料,交由吳萬福親自在申請人欄簽名後,由林義註持吳萬福提供之身分證、健保卡及如附表四所示之申請文件及不實之申請資料先後持向如附表四所示之發卡銀行花旗銀行、荷商荷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荷蘭銀行)、臺北富邦商業銀行(下稱臺北富邦銀行)、華南銀行申請核發信用卡,並由黃慶華在發卡銀行徵信人員打電話至玩命科技公司徵信時,謊稱吳萬福確有在該公司上班云云,致不知情之如附表四所示發卡銀行陷於錯誤,誤認吳萬福為有穩定收入而有還款能力之人,分別核發如附表四所示發卡銀行之信用卡,並依各該信用卡申請書上所載之帳寄地址寄予林義註。
而林義註於取得如附表四所示發卡銀行之信用卡後,即於如附表十九所示之時間及商店持信用卡使用消費,及於如附表二十所示之時間、地點預借現金,使如附表十九所示之各該特約商店員工及如附表二十所示之銀行陷於錯誤,誤信為有資力及日後將依約清償帳款之人,而交付如附表十九所示之商品及如附表二十所示之現金。
四、張坤宸、林義註嗣因無力繳納,拖欠永豐公司帳款逾5 個月均未繳,經該行向申請信用卡人吳根旺聯絡後,發現申請核卡及刷卡之過程有異,乃通報國泰世華銀行、臺北富邦銀行等同業查核,均發現異常,始報警查知上情。
五、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簽分偵辦後起訴。
理 由
壹、程序部分:按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規定除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於審判期日前之程序進行中,被告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時,審判長得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之意見後,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
經查,本件被告吳根旺、吳萬福被訴詐欺等一案,為前開不得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以外之案件,且被告吳根旺、吳萬福於本院行準備程序時就被訴事實均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渠等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吳根旺、吳萬福之意見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之規定,由本院合議庭裁定本件被告吳根旺、吳萬福之部分由受命法官獨任依簡式審判程序進行審判。
是本案之證據調查,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 規定,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 、第161條之3 、第163條之1 及第164條至第170條規定之限制,合先敘明。
貳、實體部分:
一、訊據被告吳根旺、吳萬福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對上開事實均能坦承不諱,經核與另案被告黃慶華於偵查及審判中之證述、另案被告林義註於審判中之證述、證人許明珠、陳世宗、陳素麗於偵查中之證述均相符,復有被告吳根旺之華南銀行帳戶存摺交易明細表影本及華南銀行北三重分行98年12月29日華北三存字第655 號函暨存款往來明細表、玩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勞工保險局98年7 月14日保承資字第09810264070 號暨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被告吳根旺於國泰世華銀行之信用卡申請書、花旗銀行97年10月17日(97)政查字第18058 、97年9 月26日(97)政查字第17915 號函所附被告吳根旺信用卡申請書暨申請資料、美國運通公司97年7 月24日97美通字第A08353、97年10月20日97美通字第A08540號函所附被告吳根旺信用卡申請書暨申請資料、被告吳根旺於遠東商業銀行之信用卡申請書、永豐公司之信用卡申請書及97年9 月23日傳真資料、被告林義註提供之94年6 月20日委託契約書影本、花旗銀行98年6 月30日98政查字第20646 號函暨其附件、美國運通公司98年3 月17日98美通字09355 號、98年12月23日091795號函暨其附件、遠東商業銀行97年8 月20日刑事陳報狀所附之信用卡消費明細、永豐公司98年5 月18日永豐信法催暨風管部98字第00841 號函暨其附件、國泰世華銀行98年3 月20日國世業控字第0980000155號函暨其附件、渣打國際商業銀行97年7 月18日渣打商銀CB Risk 字第09706537號函暨其附件、匯豐銀行97年7 月18日(97)港匯銀總字第4839號函暨其附件、荷蘭銀行97年7 月18日風管荷銀字第970049號函所檢送被告吳萬福之刷卡與貸款帳單明細暨申請書影本、臺北富邦銀行97年7 月25日(97)北富消金風控字第0667號函暨附件、華南銀行97年8 月8 日個行安字第09707618號函所檢送被告吳萬福之信用卡申請書暨消費明細清單影本、花旗銀行傳真及97年10月17日(97)政查字第18058 號函、美國運通公司97通字A08494號函暨遠東銀行、永豐銀行、國泰世華銀行、渣打國際商業銀行、匯豐銀行、荷蘭銀行、臺北富邦銀行、華南銀行傳真各1 份等證據附卷可稽,足徵被告吳根旺、吳萬福前開出於任意性之自白均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
本件被告吳根旺、吳萬福上開犯行事證明確,均應予依法論科。
二、按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者,無論主觀上係以自己犯罪或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均屬正犯,最高法院27年上字第1333號著有判例。
又金融機構辦理信用卡申請人之徵信作業時,會衡酌申請人之信用狀況、收入來源、還款能力及與其他金融機構往來情形等條件,決定是否核准信用卡及額度,如申請人於申請書所填具之資料,及所附之在職證明或財力證明並非真正,金融機構自不會核准發給信用卡,此為眾所皆知之事項。
被告吳根旺、吳萬福明知自己未在玩命科技公司任職及領取薪資,且無還款能力及意願,卻同意擔任人頭,交付帳戶由另案被告林義註、黃慶華存入金錢作為薪資紀錄,並由另案被告黃慶華向勞工保險局為被告吳根旺、吳萬福填具勞工保險加保申報表加保勞工保險、製作不實薪資轉帳紀錄向金融機構申辦信用卡,被告吳根旺、吳萬福並在另案被告林義註填寫不實職業及收入等資料之信用卡申請書上簽名,連同個人證件交由被告林義註向金融機構申辦信用卡,使金融機構承辦人員誤認為被告吳根旺、吳萬福收入穩定,應有清償消費或借貸帳款之能力,而核發信用卡,已參與詐欺取財構成要件之施用詐術行為,足證被告吳根旺、吳萬福分別與林義註、黃慶華有共同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及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自應論以共同正犯。
是核被告吳根旺就犯罪事實三㈠、㈡、㈣所為,各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同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
被告吳萬福就犯罪事實三㈢、㈤所為,各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同條第2項詐欺得利等罪。
被告吳根旺就犯罪事實三㈠之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罪及犯罪事實三㈡、㈣之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罪等犯行,分別與同案被告張坤宸、另案被告林義註、黃慶華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又被告吳萬福就犯罪事實三㈢、㈤之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罪等犯行,分別與另案被告許潭庭及另案被告林義註、黃慶華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均應依刑法第28條之規定,論為共同正犯。
再被告吳萬福於犯罪事實三㈠、㈡、㈣所示之多次詐欺犯行;
被告吳萬福於犯罪事實㈢、㈤所為之多次詐欺犯行,各係犯意個別,行為獨立,均應予分論併罰。
復被告吳根旺前於93年間因傷害案件,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以93年度簡字第536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 月確定,於93年11月8 日執行完畢;
被告吳萬福前於90年間因竊盜案件,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以90年度簡字第908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 月確定,又於92年間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92年度訴字第589 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8 月確定,上開2 案件接續執行,於93年11月26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被告2 人均屬曾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於5 年內故意再犯本件各次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2 份存卷可憑,均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論以累犯並加重其刑。
三、爰審酌被告吳根旺、吳萬福不思努力工作賺取所需,以不正方式詐騙金融機構及特約商店,破壞金融交易秩序,行為實屬可議,惟考量渠等所詐取商品及金錢之價值,多為數千元之間,數額均非甚鉅,且被告吳根旺、吳萬福僅為人頭,又終能於本院審理時坦承犯行,顯見渠等以生悔悟之意,犯後態度尚可,另審酌共犯即另案被告黃慶華已清償永豐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受詐騙之款項,共犯即另案被告林義註已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達成清償協議,有永豐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和解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清償協議書各1 份在卷可憑(97年度偵字第11142 號卷四第249 頁、97年度訴字第2456號卷一第38頁、卷二第182 頁),及考量被告吳萬福、吳根旺之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及定應執行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另查被告吳根旺所為附表十一編號1 至22號、編號57至69號、附表十六編號1 至5 號之行為、被告吳萬福所為附表十三、十四、十九、二十之行為,犯罪時間均在96年4 月24日以前,且均合於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所定得予減刑之規定,應依同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減其刑為二分之一,並就被告吳根旺所減得之刑與其他不得減刑所宣告之刑,被告吳萬福所減得之刑合併定其應執行刑,再就被告吳根旺、吳萬福所定應執行刑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84條之1 、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2項、第28條、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第51條第5款,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第9條、第10條第1項、第11條,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 ,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葉惠燕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1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張詠惠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莊怡仙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1 日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 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一:(即原判決附表二:以吳根旺名義申請之信用卡)┌──┬────────┬─────┬──────┬───────────────────┐
│編號│發卡銀行 │信用卡號碼│申請日期 │申請文件及不實之申請資料 │
├──┼────────┼─────┼──────┼───────────────────┤
│1 │國泰世華銀行 │未核卡 │94年6月22日 │申請書(填載吳根旺為玩命科技公司員工)│
│ │ │ │ │ │
│ │ ├─────┼──────┼───────────────────┤
│ │ │未核卡 │94年9月15日 │①申請書(填載吳根旺為玩命科技公司工程│
│ │ │ │ │ 師,年薪新臺幣【下同】60萬元不實資料│
│ │ │ │ │ ) │
│ │ │ │ │②身分證 │
│ │ │ │ │③健保卡 │
│ │ │ │ │④泓頡工程有限公司93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
│ │ │ │ │ 免扣繳憑單 │
│ │ │ │ │⑤華南銀行存摺(按月存入金額充作玩命科│
│ │ │ │ │ 技公司薪資) │
├──┼────────┼─────┼──────┼───────────────────┤
│2 │花旗銀行 │0000000000│94年9月15日 │①申請書(填載吳根旺為玩命科技公司工程│
│ │ │917706(轉 │ │ 師,年薪60萬元不實資料) │
│ │ │為00000000│ │②身分證 │
│ │ │00000000, │ │③健保卡 │
│ │ │再更換為45│ │④大陸工程CD550標工作證 │
│ │ │0000000000│ │⑤勞工保險卡 │
│ │ │8204) │ │⑥華南銀行存摺(按月存入金額充作玩命科│
│ │ │ │ │ 技公司薪資) │
├──┼────────┼─────┼──────┼───────────────────┤
│3 │美國運通公司 │0000000000│94年9月30日 │申請書(填載吳根旺為玩命科技公司工程師│
│ │ │71002 │ │,年薪60萬元不實資料) │
└──┴────────┴─────┴──────┴───────────────────┘
附表二:(原判決附表十五:以吳根旺名義申請之信用卡)┌──┬────────┬─────┬──────┬───────────────────┐
│編號│發卡銀行 │信用卡號碼│申請日期 │申請文件及不實之申請資料 │
├──┼────────┼─────┼──────┼───────────────────┤
│1 │遠東商業銀行 │00000000 │96年2月26日 │①申請書(填載吳根旺為玩命科技公司工程│
│ │ │00000000 │ │ 師,年薪新臺幣【下同】84萬元不實資料│
│ │ │ │ │ ) │
│ │ │ │ │②健保卡 │
│ │ │ │ │③身分證 │
├──┼────────┼─────┼──────┼───────────────────┤
│2 │永豐公司 │00000000 │96年6月13日 │①申請書(填載吳根旺為玩命科技公司主任│
│ │ │00000000 │ │ ,年收入112萬元不實資料) │
│ │ │ │ │②健保卡 │
│ │ │ │ │③華南銀行存摺(按月存入金額充作玩命科│
│ │ │ │ │ 技公司薪資) │
├──┼────────┼─────┼──────┼───────────────────┤
│3 │國泰世華銀行 │未核卡 │96年6月13日 │申請書(填載吳根旺為玩命科技公司主任,│
│ │ │ │ │年薪112萬元不實資料) │
└──┴────────┴─────┴──────┴───────────────────┘
附表三:(即原判決附表九:以吳萬福名義申請之信用卡)┌──┬────────┬─────┬──────┬───────────────────┐
│編號│發卡銀行 │信用卡號碼│申請日期 │申請文件及不實之申請資料 │
├──┼────────┼─────┼──────┼───────────────────┤
│1- 1│國泰世華銀行 │0000000000│93年11月29日│①申請書(填載吳萬福為玩命科技公司主任│
│ │ │358899 │ │ ,年薪新臺幣【下同】80萬元不實資料)│
│ │ │ │ │②身分證 │
│ │ │ │ │③駕駛執照 │
│ │ │ │ │④勞工保險局製發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
│ │ │ │ │ 料表 │
│ │ │ │ │⑤華南銀行存摺(按月存入金額充作玩命科│
│ │ │ │ │ 技公司薪資) │
├──┼────────┼─────┼──────┼───────────────────┤
│1- 2│同上 │未核卡 │95年5月30日 │①申請書 │
│ │ │ │ │②身分證 │
│ │ │ │ │③華南銀行存摺(按月存入金額充作玩命科│
│ │ │ │ │ 技公司薪資) │
├──┼────────┼─────┼──────┼───────────────────┤
│2 │美國運通公司 │0000000000│94年8月5日 │申請書(填載吳萬福為玩命科技公司主任,│
│ │ │52002 │ │年薪65萬元不實資料) │
├──┼────────┼─────┼──────┼───────────────────┤
│3 │新竹銀行 │0000000000│94年8月12日 │①申請書(填載吳萬福為玩命科技公司主任│
│ │ │943901 │ │ ,年薪60萬元不實資料) │
│ │ │ │ │②身分證 │
│ │ │ │ │③勞工保險局製發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
│ │ │ │ │ 料表 │
├──┼────────┼─────┼──────┼───────────────────┤
│4 │滙豐銀行 │0000000000│94年9月7日 │①申請書(填載吳萬福為玩命科技公司主任│
│ │ │379024 │ │ ,年薪67萬元不實資料) │
│ │ │ │ │②身分證 │
│ │ │ │ │③駕駛執照 │
│ │ │ │ │④勞工保險局製發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
│ │ │ │ │ 料表 │
│ │ │ │ │⑤國泰世華銀行存摺(按月存入金額充作玩│
│ │ │ │ │ 命科技公司薪資) │
└──┴────────┴─────┴──────┴───────────────────┘
附表四:(即原判決附表二十一:以吳萬福名義申請之信用卡)┌──┬────────┬─────┬──────┬───────────────────┐
│編號│發卡銀行 │信用卡號碼│申請日期 │申請文件及不實之申請資料 │
├──┼────────┼─────┼──────┼───────────────────┤
│1 │花旗銀行 │0000000000│95年8月31日 │①申請書(填載吳萬福為玩命科技公司主任│
│ │ │642702 │ │ ,年收入新臺幣【下同】120 萬元不實資│
│ │ │ │ │ 料) │
│ │ │ │ │②身分證 │
│ │ │ │ │③健保卡影本 │
│ │ │ │ │④勞工保險局製發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
│ │ │ │ │ 料表 │
│ │ │ │ │⑤華南銀行存摺(按月存入金額充作玩命科│
│ │ │ │ │ 技公司薪資) │
├──┼────────┼─────┼──────┼───────────────────┤
│2 │荷蘭銀行 │0000000000│95年8月30日 │①申請書(填載吳萬福為玩命科技公司主任│
│ │ │386332 │ │ ,年收入120萬元不實資料) │
│ │ │ │ │②身分證影本 │
│ │ │ │ │③健保卡影本 │
├──┼────────┼─────┼──────┼───────────────────┤
│3 │台北富邦銀行 │0000000000│95年9月8日 │申請書(填載吳萬福為玩命科技公司主任,│
│ │ │236201 │ │年收入120萬元不實資料) │
├──┼────────┼─────┼──────┼───────────────────┤
│4 │華南銀行 │0000000000│95年9月8日 │①申請書(填載吳萬福為玩命科技公司主任│
│ │ │573105 │ │ ,年收入120萬元不實資料) │
│ │ │ │ │②身分證影本 │
│ │ │ │ │③華南銀行存摺影本 │
└──┴────────┴─────┴──────┴───────────────────┘
附表五:(即原判決附表三:以吳根旺名義申請之信用卡刷卡消費明細)
┌──┬────┬─────┬──────┬─────┬───────┬───┐
│編號│銀行名稱│信用卡號碼│簽帳消費日期│詐得金額(│消費地點 │刷卡人│
│ │ │ │ │新臺幣) │ │ │
├──┼────┼─────┼──────┼─────┼───────┼───┤
│1 │花旗銀行│00000000 │94年10月3日 │2,348元 │米瑟奇媒體股份│張坤宸│
│ │ │00000000 │ │ │有限公司 │ │
├──┼────┼─────┼──────┼─────┼───────┤ │
│2 │同上 │同上 │94年10月3日 │13萬5,800 │永安福實業有限│ │
│ │ │ │ │元 │公司 │ │
├──┼────┼─────┼──────┼─────┼───────┤ │
│3 │同上 │同上 │94年12月29日│1,993元 │遠傳電信股份有│ │
│ │ │ │ │ │限公司通訊費用│ │
│ │ │ │ │ │(下稱遠傳電信│ │
│ │ │ │ │ │ 費用) │ │
├──┼────┼─────┼──────┼─────┼───────┤ │
│4 │同上 │同上 │95年3月17日 │1,933元 │遠傳電信費用 │ │
├──┼────┼─────┼──────┼─────┼───────┤ │
│5 │同上 │同上 │95年3月25日 │390元 │遠傳電信費用 │ │
├──┼────┼─────┼──────┼─────┼───────┤ │
│6 │同上 │同上 │95年4月21日 │399元 │頂好WELLcome三│ │
│ │ │ │ │ │重店 │ │
├──┼────┼─────┼──────┼─────┼───────┤ │
│7 │同上 │同上 │95年4月22日 │687元 │屈臣氏-埔墘分 │ │
│ │ │ │ │ │公司 │ │
├──┼────┼─────┼──────┼─────┼───────┤ │
│8 │同上 │同上 │95年4月22日 │1,130元 │龍山寺地下街- │ │
│ │ │ │ │ │精彩廣場 │ │
├──┼────┼─────┼──────┼─────┼───────┤ │
│9 │同上 │同上 │95年4月29日 │2,331元 │遠傳電信費用 │ │
├──┼────┼─────┼──────┼─────┼───────┤ │
│10 │同上 │同上 │95年4月30日 │360元 │新樂園台灣故事│ │
│ │ │ │ │ │館 │ │
├──┼────┼─────┼──────┼─────┼───────┤ │
│11 │同上 │同上 │95年4月30日 │704元 │億萬里特賣廣場│ │
├──┼────┼─────┼──────┼─────┼───────┤ │
│12 │同上 │同上 │95年6月24日 │2,148元 │遠傳電信費用 │ │
├──┼────┼─────┼──────┼─────┼───────┤ │
│13 │美國運通│00000000 │94年10月11日│6萬元 │金鳳美銀樓 │ │
│ │公司 │0000000 │ │ │ │ │
├──┼────┼─────┼──────┼─────┼───────┤ │
│14 │同上 │同上 │94年10月16日│6萬元 │金鳳美銀樓 │ │
├──┼────┼─────┼──────┼─────┼───────┤ │
│15 │同上 │同上 │94年11月21日│1,127元 │好樂迪KTV-板橋│ │
│ │ │ │ │ │埔墘店 │ │
├──┼────┼─────┼──────┼─────┼───────┤ │
│16 │同上 │同上 │94年11月23日│1,047元 │NET 板橋二店 │ │
├──┼────┼─────┼──────┼─────┼───────┤ │
│17 │同上 │同上 │94年11月23日│2,046元 │GIORDANO板中山│ │
│ │ │ │ │ │門市部 │ │
├──┼────┼─────┼──────┼─────┼───────┤ │
│18 │同上 │同上 │94年11月23日│900元 │HANG TEN-埔墘 │ │
│ │ │ │ │ │門市 │ │
├──┼────┼─────┼──────┼─────┼───────┤ │
│19 │同上 │同上 │94年12 月2日│1,415元 │頂好Wellcome文│ │
│ │ │ │ │ │化店 │ │
├──┼────┼─────┼──────┼─────┼───────┤ │
│20 │同上 │同上 │94年12月4日 │1,975元 │頂好Wellcome板│ │
│ │ │ │ │ │橋青店 │ │
├──┼────┼─────┼──────┼─────┼───────┤ │
│21 │同上 │同上 │94年12月23日│1,496元 │頂好Wellcome新│ │
│ │ │ │ │ │海青店 │ │
├──┼────┼─────┼──────┼─────┼───────┤ │
│22 │同上 │同上 │94年12月26日│965元 │屈臣氏百佳(股│ │
│ │ │ │ │ │)-埔墘 │ │
├──┼────┼─────┼──────┼─────┼───────┤ │
│23 │同上 │同上 │94年12月28日│288元 │松青超市-雙十 │ │
│ │ │ │ │ │店 │ │
├──┼────┼─────┼──────┼─────┼───────┤ │
│24 │同上 │同上 │95年1月1日 │598元 │全家福鞋業-111│ │
│ │ │ │ │ │-四川店 │ │
├──┼────┼─────┼──────┼─────┼───────┤ │
│25 │同上 │同上 │95年1月2日 │730元 │頂好Wellcome板│ │
│ │ │ │ │ │橋青店 │ │
├──┼────┼─────┼──────┼─────┼───────┤ │
│26 │同上 │同上 │95年1月23日 │5,388元 │NET 板橋二店 │ │
├──┼────┼─────┼──────┼─────┼───────┤ │
│27 │同上 │同上 │95年1月23日 │1,320元 │GIORDANO板中山│ │
│ │ │ │ │ │門市部 │ │
├──┼────┼─────┼──────┼─────┼───────┤ │
│28 │同上 │同上 │95年1月25日 │3,192元 │NET 板橋二店 │ │
├──┼────┼─────┼──────┼─────┼───────┤ │
│29 │同上 │同上 │95年1月27日 │1,012元 │松青超市-雙十 │ │
│ │ │ │ │ │店 │ │
├──┼────┼─────┼──────┼─────┼───────┤ │
│30 │同上 │同上 │95年2月26日 │374元 │全家福鞋業-111│ │
│ │ │ │ │ │-四川店 │ │
├──┼────┼─────┼──────┼─────┼───────┤ │
│31 │同上 │同上 │95年3月1日 │1,222元 │屈臣氏百佳(股)│ │
│ │ │ │ │ │-埔墘店 │ │
├──┼────┼─────┼──────┼─────┼───────┤ │
│32 │同上 │同上 │95年3月21日 │1,268元 │全家福鞋業-111│ │
│ │ │ │ │ │-四川店 │ │
├──┼────┼─────┼──────┼─────┼───────┤ │
│33 │同上 │同上 │95年3月31日 │880元 │全家福鞋業-111│ │
│ │ │ │ │ │-四川店 │ │
├──┼────┼─────┼──────┼─────┼───────┤ │
│34 │同上 │同上 │95年4月3日 │909元 │屈臣氏百佳(股│ │
│ │ │ │ │ │-埔墘店 │ │
├──┼────┼─────┼──────┼─────┼───────┤ │
│35 │同上 │同上 │95年4月10日 │1,529元 │龍山寺地下街- │ │
│ │ │ │ │ │精采廣場 │ │
├──┼────┼─────┼──────┼─────┼───────┤ │
│36 │同上 │同上 │95年4月10日 │1,077元 │家樂福-板橋店 │ │
├──┼────┼─────┼──────┼─────┼───────┤ │
│37 │同上 │同上 │95年4月30日 │1,040元 │屈臣氏百佳(股)│ │
│ │ │ │ │ │-埔墘店 │ │
├──┼────┼─────┼──────┼─────┼───────┤ │
│38 │同上 │同上 │95年4月30日 │418元 │全家福鞋業-111│ │
│ │ │ │ │ │-四川店 │ │
└──┴────┴─────┴──────┴─────┴───────┴───┘
附表六:(即原判決附表四:以吳根旺名義申請之信用卡預借現金明細)
┌──┬────┬─────┬──────┬─────┬───────┬───┐
│編號│銀行名稱│信用卡號碼│預借現金日期│預借金額(│自動櫃員機 │借款人│
│ │ │ │ │新臺幣) │ │ │
├──┼────┼─────┼──────┼─────┼───────┼───┤
│1 │花旗銀行│00000000 │94年10月15日│1萬元 │台新商銀 │張坤宸│
│ │ │00000000 ├──────┼─────┼───────┤ │
│ │ │ │94年10月25日│1,000元 │台新商銀 │ │
│ │ │ ├──────┼─────┼───────┤ │
│ │ │ │94年11月2日 │4,000元 │台新商銀 │ │
│ │ │ ├──────┼─────┼───────┤ │
│ │ │ │94年12月1日 │3,500元 │台新商銀 │ │
│ │ │ ├──────┼─────┼───────┤ │
│ │ │ │94年12月28日│3,000元 │台新商銀 │ │
│ │ │ ├──────┼─────┼───────┤ │
│ │ │ │95年3月24日 │4,000元 │台新商銀 │ │
└──┴────┴─────┴──────┴─────┴───────┴───┘
附表七:(即原判決附表十:以吳萬福名義申請之信用卡刷卡消費明細)
┌──┬────┬─────┬──────┬─────┬───────┬───┐
│編號│銀行名稱│信用卡號碼│簽帳消費日期│詐得金額(│消費地點 │刷卡人│
│ │ │ │ │新臺幣) │ │ │
├──┼────┼─────┼──────┼─────┼───────┼───┤
│1 │美國運通│0000000000│94年8月20日 │1萬281元 │好樂迪KTV-台北│林義註│
│ │公司 │52002 │ │ │士林店 │ │
│ │ │ ├──────┼─────┼───────┤ │
│ │ │ │94年8月22日 │979元 │家樂福-三重倉 │ │
│ │ │ │ │ │庫 │ │
│ │ │ ├──────┼─────┼───────┤ │
│ │ │ │94年8月22日 │2,266元 │莎華 │ │
│ │ │ ├──────┼─────┼───────┤ │
│ │ │ │94年9月3日 │131元 │家樂福-板橋店 │ │
│ │ │ ├──────┼─────┼───────┤ │
│ │ │ │94年9月5日 │334元 │家樂福-板橋店 │ │
│ │ │ ├──────┼─────┼───────┤ │
│ │ │ │94年9月6日 │2,260元 │莎華 │ │
│ │ │ ├──────┼─────┼───────┤ │
│ │ │ │94年9月10日 │2,000元 │溫歌華視聽理容│ │
│ │ │ ├──────┼─────┼───────┤ │
│ │ │ │94年9月15日 │4,000元 │金紗餐廳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 │ │ │94年9月28日 │3,520元 │金之帥實業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4年9月30日 │3,300元 │金紗餐廳有限公│ │
│ │ │ │ │ │司 │ │
│ │ │ ├──────┼─────┼───────┤ │
│ │ │ │94年10月2日 │273元 │家樂福-板橋店 │ │
│ │ │ ├──────┼─────┼───────┤ │
│ │ │ │94年10月6日 │159元 │家樂福-板橋店 │ │
│ │ │ ├──────┼─────┼───────┤ │
│ │ │ │94年10月25日│7,960元 │HUA DU CLUB │ │
│ │ │ ├──────┼─────┼───────┤ │
│ │ │ │94年10月26日│1萬5,810元│HUA DU CLUB │ │
├──┼────┼─────┼──────┼─────┼───────┤ │
│2 │新竹銀行│00000000 │94年9月28日 │1,920元 │華都俱樂部有限│ │
│ │ │00000000 │ │ │公司 │ │
│ │ │ ├──────┼─────┼───────┤ │
│ │ │ │95年3月5日 │1,683元 │KING POWER │ │
│ │ │ │ │ │DUTY FREE │ │
│ │ │ ├──────┼─────┼───────┤ │
│ │ │ │95年3月25日 │1,640元 │仟翔體育用品有│ │
│ │ │ │ │ │限公司 │ │
├──┼────┼─────┼──────┼─────┼───────┤ │
│3 │滙豐銀行│00000000 │94年9月17日 │2,200元 │仙柔餐廳 │ │
│ │ │00000000 ├──────┼─────┼───────┤ │
│ │ │ │94年9月17日 │2,880元 │NIGHT PARIS │ │
│ │ │ │ │ │CLUB │ │
│ │ │ ├──────┼─────┼───────┤ │
│ │ │ │94年9月30日 │3,200元 │衣達客 │ │
│ │ │ ├──────┼─────┼───────┤ │
│ │ │ │95年1月20日 │1,920元 │華都俱樂部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5年3月7日 │1,000元 │中國石油埔墘站│ │
│ │ │ │ │ │站 │ │
├──┼────┼─────┼──────┼─────┼───────┤ │
│4 │國泰世華│00000000 │94年9月17日 │3萬元 │仙柔餐廳 │ │
│ │銀行 │00000000 ├──────┼─────┼───────┤ │
│ │ │ │94年11月19日│4,144元 │好樂迪-中興店 │ │
│ │ │ ├──────┼─────┼───────┤ │
│ │ │ │94年12月5日 │800元 │中國石油埔墘站│ │
│ │ │ ├──────┼─────┼───────┤ │
│ │ │ │94年12月16日│1,590 元 │華都俱樂部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4年12月17日│205元 │家福股份有限公│ │
│ │ │ │ │ │司-板橋店 │ │
│ │ │ ├──────┼─────┼───────┤ │
│ │ │ │94年12月19日│15,560元 │久茂商行 │ │
│ │ │ ├──────┼─────┼───────┤ │
│ │ │ │94年12月21日│700元 │中國石油板橋民│ │
│ │ │ │ │ │族路站 │ │
│ │ │ ├──────┼─────┼───────┤ │
│ │ │ │94年12月23日│125元 │特力翠豐股份有│ │
│ │ │ │ │ │限公司土城店 │ │
│ │ │ ├──────┼─────┼───────┤ │
│ │ │ │94年12月23日│1,920 元 │華都俱樂部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4年12月24日│610元 │家福股份有限公│ │
│ │ │ │ │ │司-板橋 │ │
│ │ │ ├──────┼─────┼───────┤ │
│ │ │ │94年12月28日│700元 │中國石油板橋民│ │
│ │ │ │ │ │族站 │ │
│ │ │ ├──────┼─────┼───────┤ │
│ │ │ │94年12月29日│255元 │和信電訊股份有│ │
│ │ │ │ │ │限公司-板橋店 │ │
│ │ │ ├──────┼─────┼───────┤ │
│ │ │ │94年12月30日│5,000 元 │久茂商行 │ │
│ │ │ ├──────┼─────┼───────┤ │
│ │ │ │94年12月30日│2,030 元 │華都俱樂部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4年12月31日│1,931 元 │錢澤企業(股)│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4年12月31日│131元 │家福股份有限公│ │
│ │ │ │ │ │司-板橋店 │ │
│ │ │ ├──────┼─────┼───────┤ │
│ │ │ │95年1月9日 │125元 │中國石油埔墘站│ │
│ │ │ ├──────┼─────┼───────┤ │
│ │ │ │95年2月9日 │1,800元 │廣州保管場 │ │
│ │ │ ├──────┼─────┼───────┤ │
│ │ │ │95年2月14日 │440元 │台亞石油股份有│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5年6月10日 │1,109元 │中國石油中崙站│ │
│ │ │ ├──────┼─────┼───────┤ │
│ │ │ │95年6月21日 │150元 │加得滿-板橋加 │ │
│ │ │ │ │ │油站 │ │
│ │ │ ├──────┼─────┼───────┤ │
│ │ │ │95年6月21日 │266元 │家福股份有限公│ │
│ │ │ │ │ │司-板橋店 │ │
└──┴────┴─────┴──────┴─────┴───────┴───┘
附表八:(即原判決附表十一:以吳萬福名義申請之信用卡預借現金明細)
┌──┬────┬─────┬──────┬─────┬───────┬───┐
│編號│銀行名稱│信用卡號碼│預借現金日期│預借金額(│自動櫃員機 │借款人│
│ │ │ │ │新臺幣) │ │ │
├──┼────┼─────┼──────┼─────┼───────┼───┤
│1 │滙豐銀行│0000000000│94年10月6日 │3萬元 │撥付至國泰世華│林義註│
│ │ │9024 │ │ │000000000000號│ │
│ │ │ │ │ │帳戶 │ │
├──┼────┼─────┼──────┼─────┼───────┤ │
│2 │新竹銀行│0000000000│94年10月14日│4萬元 │非使用自動櫃員│ │
│ │ │943901 │ │ │機提款 │ │
└──┴────┴─────┴──────┴─────┴───────┴───┘
附表九:(即原判決附表一:黃慶華以玩命科技公司薪資轉帳名義轉入吳根旺帳戶明細)
┌──┬─────────┬──────┬──────┐
│編號│ 銀行帳戶 │ 日 期 │金額(新臺幣│
│ │ │ │) │
├──┼─────────┼──────┼──────┤
│1 │華南銀行北三重分行│94年7月13日 │4萬3,000元 │
├──┤帳號000000000000 ├──────┼──────┤
│2 │ │94年8月10日 │4萬5,230元 │
├──┤ ├──────┼──────┤
│3 │ │94年9月9日 │4萬6,330元 │
├──┤ ├──────┼──────┤
│4 │ │94年10月7日 │5萬1,360元 │
├──┤ ├──────┼──────┤
│5 │ │94年11月10日│5萬2,380元 │
├──┤ ├──────┼──────┤
│6 │ │94年12月9日 │5萬5,410元 │
├──┤ ├──────┼──────┤
│7 │ │95年1月10日 │7萬5,765元 │
├──┤ ├──────┼──────┤
│8 │ │95年2月10日 │5萬6,140元 │
├──┤ ├──────┼──────┤
│9 │ │95年3月10日 │5萬6,360元 │
├──┤ ├──────┼──────┤
│10 │ │95年4月10日 │6萬550元 │
├──┤ ├──────┼──────┤
│11 │ │95年5月10日 │6萬980元 │
├──┤ ├──────┼──────┤
│12 │ │95年6月9日 │6萬1,150元 │
└──┴─────────┴──────┴──────┘
附表十:(即原判決附表八:黃慶華以玩命科技公司薪資轉帳名 義轉入吳萬福帳戶明細)
┌──┬─────────┬──────┬──────┐
│編號│ 銀行帳戶 │ 日 期 │金額(新臺幣│
│ │ │ │) │
├──┼─────────┼──────┼──────┤
│1 │國泰世華銀行板東分│94年2月3日 │4萬2,000元 │
│ │行帳號000000000000│ │ │
├──┼─────────┼──────┼──────┤
│2 │同上 │94年3月10日 │4萬1,500元 │
├──┼─────────┼──────┼──────┤
│3 │同上 │94年4月11日 │4萬4,500元 │
├──┼─────────┼──────┼──────┤
│4 │同上 │94年5月10日 │5萬500元 │
├──┼─────────┼──────┼──────┤
│5 │同上 │94年6月10日 │5萬2,800元 │
├──┼─────────┼──────┼──────┤
│6 │華南銀行埔墘分行帳│94年9月9日 │6萬380元 │
│ │號000000000000 │ │ │
├──┼─────────┼──────┼──────┤
│7 │同上 │94年10月7日 │6萬1,530元 │
├──┼─────────┼──────┼──────┤
│8 │同上 │94年11月10日│6萬850元 │
├──┼─────────┼──────┼──────┤
│9 │同上 │94年12月9日 │6萬5,385元 │
├──┼─────────┼──────┼──────┤
│10 │同上 │95年1月10日 │10萬8,500元 │
├──┼─────────┼──────┼──────┤
│11 │同上 │95年2月10日 │6萬5,500元 │
├──┼─────────┼──────┼──────┤
│12 │同上 │95年3月10日 │6萬5,380元 │
├──┼─────────┼──────┼──────┤
│13 │同上 │95年4月10日 │6萬5,750元 │
├──┼─────────┼──────┼──────┤
│14 │同上 │95年5月10日 │7萬650元 │
├──┼─────────┼──────┼──────┤
│15 │同上 │95年6月9日 │9萬5,350元 │
└──┴─────────┴──────┴──────┘
附表十一:(即原判決附表十二:以吳根旺名義申請之信用卡刷卡消費明細)
┌─┬────┬────┬───┬────┬───┬─────┬────────┐
│編│銀行名稱│信用卡號│簽帳消│消費詐得│消費詐│罪 名│被告吳根旺之宣告│
│號│ │碼 │費日期│金額(新│財地點│ │刑及減得刑 │
│ │ │ │ │臺幣) │ │ │ │
├─┼────┼────┼───┼────┼───┼─────┼────────┤
│1 │美商花旗│00000000│95年7 │259元 │全家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銀行 │00000000│月8日 │ │鞋業股│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份有限│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公司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2 │同上 │同上 │95年7 │850元 │屈臣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8日 │ │- 埔墘│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分公司│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3 │同上 │同上 │95年7 │500元 │光仁加│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7日│ │油站 │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4 │同上 │同上 │95年7 │194元 │屈臣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1日│ │- 埔墘│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分公司│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5 │同上 │同上 │95年7 │3,490元 │遠傳電│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6日│ │信- 線│條第2 項詐│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上繳款│欺得利罪 │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6 │同上 │同上 │95年8 │824元 │宏信興│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0日│ │業有限│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7 │同上 │同上 │95年8 │366元 │五一八│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1日│ │日用百│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貨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8 │同上 │同上 │95年8 │535元 │五一八│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7日│ │日用百│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貨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9 │同上 │同上 │95年8 │2,231元 │遠傳電│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3日│ │信費用│條第2 項詐│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 │欺得利罪 │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10│同上 │同上 │95年8 │216元 │全家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6日│ │鞋業- │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四川店│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11│同上 │同上 │95年8 │597元 │百事達│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31日│ │- 板橋│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12│同上 │同上 │95年9 │948元 │頂好We│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6日 │ │come │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板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13│同上 │同上 │95年9 │1,034元 │逸馨園│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0日│ │ │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14│同上 │同上 │95年9 │714元 │頂好We│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1日│ │come │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板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15│同上 │同上 │95年9 │521元 │屈臣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3日│ │- 埔墘│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分公司│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16│同上 │同上 │95年9 │492元 │億萬里│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9日│ │特賣廣│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場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17│同上 │同上 │95年9 │529元 │大家發│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1日│ │實業股│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份有限│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公司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18│同上 │同上 │95年9 │3,149元 │遠傳電│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2日│ │信 │條第2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 │詐欺得利罪│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19│同上 │同上 │95年9 │728元 │屈臣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8日│ │- 陽明│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分公司│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20│同上 │同上 │96年2 │35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6日 │ │份有限│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板橋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21│同上 │同上 │96年4 │129元 │康是美│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9日│ │生活藥│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妝店-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西園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22│同上 │同上 │96年4 │2,438元 │互馨育│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4日│ │樂股份│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有限公│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司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23│同上 │同上 │96年4 │594元 │躍獅行│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8日│ │銷股份│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有限公│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司 │遂罪 │日。 │
├─┼────┼────┼───┼────┼───┼─────┼────────┤
│24│同上 │同上 │96年4 │607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8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板橋 │遂罪 │日。 │
├─┼────┼────┼───┼────┼───┼─────┼────────┤
│25│同上 │同上 │96年5 │252元 │全家加│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日 │ │油站板│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橋站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26│同上 │同上 │96年5 │1,980元 │東華育│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9日 │ │樂股份│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有限公│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司東華│遂罪 │日。 │
├─┼────┼────┼───┼────┼───┼─────┼────────┤
│27│同上 │同上 │96年5 │2,769元 │英屬維│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1日│ │京群島│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商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28│同上 │同上 │96年5 │500元 │長榮高│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0日│ │爾夫 │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29│同上 │同上 │96年5 │737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0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板橋 │遂罪 │日。 │
├─┼────┼────┼───┼────┼───┼─────┼────────┤
│30│同上 │同上 │96年5 │302元 │太平洋│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3日│ │崇光百│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貨股份│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有限公│遂罪 │日。 │
├─┼────┼────┼───┼────┼───┼─────┼────────┤
│31│同上 │同上 │96年5 │2,680元 │林口高│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4日│ │爾夫球│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場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32│同上 │同上 │96年5 │669元 │和信電│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5日│ │訊股份│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有限公│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司板 │遂罪 │日。 │
├─┼────┼────┼───┼────┼───┼─────┼────────┤
│33│同上 │同上 │96年5 │360元 │東森得│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2日│ │易購股│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份- 分│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期本金│遂罪 │日。 │
├─┼────┼────┼───┼────┼───┼─────┼────────┤
│34│同上 │同上 │96年5 │1,910元 │HUA DU│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7日│ │CLUB │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35│同上 │同上 │96年5 │23,000元│鼎盛鐘│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7日│ │錶有限│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36│同上 │同上 │96年5 │9,000元 │麗代餐│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8日│ │廳 │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37│同上 │同上 │96年5 │3,370元 │昇恆昌│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2日│ │股份有│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限公司│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38│同上 │同上 │96年5 │1,806元 │JUNJIR│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5日│ │JUNJIR│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39│同上 │同上 │96年5 │3,154元 │PHUKET│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5日│ │FREE │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SHOP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40│同上 │同上 │96年5 │1,028元 │CENTRA│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6日│ │CENTRA│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41│同上 │同上 │96年5 │825元 │東森得│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9日│ │易購股│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份- 分│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期本金│遂罪 │日。 │
│ │ │ │ │ │第1 期│ │ │
│ │ │ │ │ │/ 共12│ │ │
├─┼────┼────┼───┼────┼───┼─────┼────────┤
│42│同上 │同上 │96年5 │790元 │耐斯星│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6日│ │期有限│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三民 │遂罪 │日。 │
├─┼────┼────┼───┼────┼───┼─────┼────────┤
│43│同上 │同上 │96年5 │917元 │NARAYA│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6日│ │PHUKET│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44│同上 │同上 │96年5 │221元 │全虹電│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7日│ │信- 西│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園店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45│同上 │同上 │96年5 │836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8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板橋 │遂罪 │日。 │
├─┼────┼────┼───┼────┼───┼─────┼────────┤
│46│同上 │同上 │96年5 │2,013元 │和信電│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8日│ │訊股份│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有限公│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司板 │遂罪 │日。 │
├─┼────┼────┼───┼────┼───┼─────┼────────┤
│47│同上 │同上 │96年5 │990元 │富邦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9日│ │momo │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48│同上 │同上 │96年6 │198元 │躍獅行│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4日 │ │銷股份│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有限公│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司 │遂罪 │日。 │
├─┼────┼────┼───┼────┼───┼─────┼────────┤
│49│同上 │同上 │96年6 │890元 │富邦mo│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6日 │ │2007 │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50│同上 │同上 │96年6 │77元 │台亞板│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3日│ │橋文化│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路站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51│同上 │同上 │96年6 │1,653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3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板橋 │遂罪 │日。 │
├─┼────┼────┼───┼────┼───┼─────┼────────┤
│52│同上 │同上 │96年6 │100元 │海景世│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6日│ │界器業│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股份有│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限公司│遂罪 │日。 │
├─┼────┼────┼───┼────┼───┼─────┼────────┤
│53│同上 │同上 │96年6 │900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9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桂林 │遂罪 │日。 │
├─┼────┼────┼───┼────┼───┼─────┼────────┤
│54│同上 │同上 │96年6 │1,200元 │新視界│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2日│ │眼鏡 │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55│同上 │同上 │96年6 │3,000元 │大溪高│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5日│ │爾夫球│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場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 │遂罪 │日。 │
├─┼────┼────┼───┼────┼───┼─────┼────────┤
│56│同上 │同上 │96年7 │703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3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 │ │ │ │ │板橋 │遂罪 │日。 │
├─┼────┼────┼───┼────┼───┼─────┼────────┤
│57│臺灣美國│00000000│95年7 │1,656元 │家樂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運通國際│0000000 │月31日│ │- 板橋│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股份有限│ │ │ │店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公司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58│同上 │同上 │95年7 │475元 │家樂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31日│ │- 板橋│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59│同上 │同上 │95年8 │1,295元 │家樂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8日 │ │- 板橋│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60│同上 │同上 │95年8 │515元 │家樂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8日 │ │- 板橋│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61│同上 │同上 │95年8 │1,460元 │家樂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8日 │ │- 板橋│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62│同上 │同上 │95年8 │877元 │家樂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1日│ │- 板橋│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63│同上 │同上 │95年8 │1,479元 │家樂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5日│ │- 板橋│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64│同上 │同上 │95年8 │1,399元 │家樂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25日│ │- 板橋│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65│同上 │同上 │95年8 │759元 │NET 板│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31日│ │橋二店│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66│同上 │同上 │95年8 │598元 │NET 板│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31日│ │橋二店│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67│同上 │同上 │96年2 │1,695元 │家樂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日 │ │- 板橋│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68│同上 │同上 │96年2 │1,459元 │家樂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日 │ │- 板橋│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69│同上 │同上 │96年2 │32,800元│家樂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月1日 │ │- 板橋│條第1 項之│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又拾伍日,如易科│
│ │ │ │ │ │ │遂罪 │罰金,以新臺幣壹│
│ │ │ │ │ │ │ │仟元折算壹日。 │
└─┴────┴────┴───┴────┴───┴─────┴────────┘
附表十二:(即原判決附表十三:以吳根旺名義申請之信用卡預借現金明細)
┌─┬────┬────┬────┬────┬────┬─────┬─────┐
│編│銀行名稱│信用卡號│預借現金│預借現金│預借現金│罪 名│被告吳根旺│
│號│ │碼 │日期 │金額(新│所屬自動│ │之宣告刑 │
│ │ │ │ │臺幣) │櫃員機 │ │ │
├─┼────┼────┼────┼────┼────┼─────┼─────┤
│1 │美商花旗│00000000│96年7 月│6,000元 │萬泰銀行│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銀行 │00000000│13 日 │ │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附表十三:(即原判決附表十八:以吳萬福名義申請信用卡刷卡消費明細)
┌─┬────┬────┬───┬────┬───┬─────┬─────┐
│編│銀行名稱│信用卡號│簽帳消│詐得銀行│消費地│罪名 │被告吳萬福│
│號│ │碼 │費日期│代墊金額│點 │ │之宣告刑及│
│ │ │ │ │(新臺幣│ │ │減得刑 │
│ │ │ │ │) │ │ │ │
├─┼────┼────┼───┼────┼───┼─────┼─────┤
│1 │國泰世華│00000000│95年7 │1,950 元│誠品西│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商業銀行│00000000│月26日│ │門店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 │同上 │同上 │95年7 │207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9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板橋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 │同上 │同上 │95年8 │1,093 元│加得滿│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0日│ │-板 橋│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加油站│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4 │同上 │同上 │95年8 │1,104 元│加得滿│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5日│ │-板 橋│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加油站│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5 │同上 │同上 │95年8 │200元 │傑昇-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2日│ │十店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6 │同上 │同上 │95年8 │79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6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板橋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7 │同上 │同上 │95年9 │5,959 元│錢櫃企│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日 │ │業股份│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有限公│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司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8 │同上 │同上 │95年9 │2,100 元│大屯高│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7日│ │爾夫球│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場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9 │同上 │同上 │95年10│30,000 │建春行│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7日│元 │電器有│條第1 項之│肆月,減為│
│ │ │ │ │ │限公司│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貳│
│ │ │ │ │ │ │遂罪 │月。 │
├─┼────┼────┼───┼────┼───┼─────┼─────┤
│10│同上 │同上 │95年10│480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9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板橋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1│同上 │同上 │95年10│511元 │和信電│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9日│ │訊股份│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有限公│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司-板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橋店 │ │。 │
├─┼────┼────┼───┼────┼───┼─────┼─────┤
│12│同上 │同上 │95年10│50元 │杏一醫│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8日│ │療用品│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股份有│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限公司│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3│同上 │同上 │95年10│189元 │杏一醫│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8日│ │療用品│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股份有│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限公司│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4│同上 │同上 │95年10│60元 │杏一醫│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8日│ │療用品│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股份有│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限公司│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5│同上 │同上 │95年10│256元 │加得滿│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8日│ │-板 橋│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加油站│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6│新竹商銀│00000000│95年10│1,310 元│華都俱│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00000000│月3日 │ │樂部有│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限公司│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7│同上 │同上 │95年10│334元 │康是美│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3日│ │生活藥│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妝店-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西園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8│同上 │同上 │95年10│4,120 元│旭陽育│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2日│ │樂事業│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股份有│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限公司│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9│同上 │同上 │95年10│16,000 │萬板牙│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3日│元 │醫診所│條第1 項之│肆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貳│
│ │ │ │ │ │ │遂罪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20│香港商香│00000000│95年9 │8,800 元│全虹通│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港上海匯│00000000│月7日 │ │信- 西│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豐銀行 │ │ │ │園店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1│同上 │同上 │95年9 │880 元 │伸達民│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2日│ │權店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2│同上 │同上 │95年9 │798元 │伸達民│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3日│ │權店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3│同上 │同上 │95年9 │990元 │萬岳運│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4日│ │動用品│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民生│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店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4│同上 │同上 │95年9 │310元 │尚智運│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4日│ │動世界│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板橋│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中山分│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公司 │ │。 │
├─┼────┼────┼───┼────┼───┼─────┼─────┤
│25│同上 │同上 │95年9 │2,800 元│大白鯊│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30日│ │股份有│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限公司│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6│同上 │同上 │95年10│158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日 │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板橋店│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一般 │ │。 │
├─┼────┼────┼───┼────┼───┼─────┼─────┤
│27│同上 │同上 │95年10│818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日 │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板橋店│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一般 │ │。 │
├─┼────┼────┼───┼────┼───┼─────┼─────┤
│28│同上 │同上 │95年10│7,092 元│東森得│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7日 │ │易購股│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份有限│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公司台│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北分公│ │。 │
│ │ │ │ │ │司 │ │ │
├─┼────┼────┼───┼────┼───┼─────┼─────┤
│29│同上 │同上 │95年10│69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1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板橋店│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一般 │ │。 │
├─┼────┼────┼───┼────┼───┼─────┼─────┤
│30│同上 │同上 │95年10│720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3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板橋店│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一般 │ │。 │
├─┼────┼────┼───┼────┼───┼─────┼─────┤
│31│同上 │同上 │95年10│80元 │海灣用│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4日│ │品店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2│同上 │同上 │95年10│2,800 元│邁達康│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5日│ │高爾夫│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中和│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店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3│同上 │同上 │95年10│6,000 元│阿波羅│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5日│ │影視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4│同上 │同上 │95年10│129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5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板橋店│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一般 │ │。 │
├─┼────┼────┼───┼────┼───┼─────┼─────┤
│35│同上 │同上 │95年10│1,600 元│高島健│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5日│ │康生活│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館四川│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館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6│同上 │同上 │95年10│305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5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板橋店│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一般 │ │。 │
├─┼────┼────┼───┼────┼───┼─────┼─────┤
│37│同上 │同上 │95年10│1,036 元│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5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板橋店│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一般 │ │。 │
├─┼────┼────┼───┼────┼───┼─────┼─────┤
│38│同上 │同上 │95年10│2,080 元│新學友│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6日│ │書局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9│同上 │同上 │95年10│300元 │宏龍通│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6日│ │訊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40│同上 │同上 │95年10│20,000 │建春行│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7日│元 │電器有│條第1 項之│肆月,減為│
│ │ │ │ │ │限公司│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貳│
│ │ │ │ │ │ │遂罪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41│同上 │同上 │95年10│334元 │屈臣氏│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8日│ │-埔 墘│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分公司│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42│同上 │同上 │95年10│929元 │家福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9日│ │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板橋店│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一般 │ │。 │
├─┼────┼────┼───┼────┼───┼─────┼─────┤
│43│同上 │同上 │95年10│526元 │中國石│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2日│ │油環河│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南路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44│同上 │同上 │95年10│84元 │康是美│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2日│ │生活藥│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妝店長│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順門市│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45│同上 │同上 │95年10│406元 │中國石│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2日│ │油環河│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南路站│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附表十四:(即原判決附表十九:以吳萬福名義申請之信用卡預借現金明細)
┌─┬────┬────┬───┬────┬─────┬─────┬─────┐
│編│銀行名稱│信用卡號│預借現│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所│罪 名│被告吳萬福│
│號│ │碼 │金日期│金額(新│屬自動櫃員│ │之宣告刑及│
│ │ │ │ │臺幣) │機 │ │減得刑 │
├─┼────┼────┼───┼────┼─────┼─────┼─────┤
│1 │國泰世華│00000000│95年10│1,000 │ATM-自動化│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銀行 │00000000│月28日│ │設備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罪│有期徒刑壹│
│ │ │ │ │ │ │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 │新竹商銀│00000000│95年10│20,000元│新竹國際商│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00000000│月4日 │ │業銀行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罪│有期徒刑壹│
│ │ │ │ │ │ │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附表十五:(即原判決附表十四:黃慶華以玩命科技公司薪資轉帳名義轉入吳根旺帳戶明細)
┌──┬──────────┬──────┬─────────────┐
│編號│ 銀 行 帳 戶 │ 日 期 │ 金 額 (新臺幣) │
├──┼──────────┼──────┼─────────────┤
│1 │華南銀行北三重分行帳│95年7月10日 │6萬1,770元 │
├──┤號000000000000 ├──────┼─────────────┤
│2 │ │95年8月10日 │6萬1,570元 │
├──┤ ├──────┼─────────────┤
│3 │ │95年9月8日 │7萬1,870元 │
├──┤ ├──────┼─────────────┤
│4 │ │95年10月11日│7萬850元 │
├──┤ ├──────┼─────────────┤
│5 │ │95年11月10日│7萬50元 │
├──┤ ├──────┼─────────────┤
│6 │ │95年12月8日 │7萬5,250元 │
├──┤ ├──────┼─────────────┤
│7 │ │96年1月10日 │7萬5,250元 │
├──┤ ├──────┼─────────────┤
│8 │ │96年2月5日 │10萬5,000元 │
├──┤ ├──────┼─────────────┤
│9 │ │96年3月9日 │7萬5,500元 │
├──┤ ├──────┼─────────────┤
│10 │ │96年4月10日 │8萬450元 │
├──┤ ├──────┼─────────────┤
│11 │ │96年5月10日 │8萬1,620元 │
├──┤ ├──────┼─────────────┤
│12 │ │96年6月8日 │8萬2,500元 │
└──┴──────────┴──────┴─────────────┘
附表十六:(即原判決附表十六:以吳根旺名義申請之信用卡刷卡消費明細)
┌─┬────┬────┬───┬────┬─────┬─────┬─────┐
│編│銀行名稱│信用卡號│簽帳消│詐得銀行│消費地點 │罪名 │被告吳根旺│
│號│ │碼 │費日期│代墊金額│ │ │之宣告刑及│
│ │ │ │ │(新臺幣│ │ │減得刑 │
│ │ │ │ │) │ │ │ │
├─┼────┼────┼───┼────┼─────┼─────┼─────┤
│1 │遠東國際│00000000│96年3 │772元 │台亞板橋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商業銀行│00000000│月27日│ │化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 │同上 │同上 │96年4 │666元 │台亞板橋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3日 │ │化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 │同上 │同上 │96年4 │1,325 元│台亞土城中│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5日│ │央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4 │同上 │同上 │96年4 │123元 │台亞板橋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7日│ │化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5 │同上 │同上 │96年4 │1,140 元│金城加油站│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4日│ │有限公司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6 │同上 │同上 │96年4 │2,940 元│統帥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9日│ │限公司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7 │同上 │同上 │96年4 │2,340 元│NIGHT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9日│ │PARIS CLUB│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8 │同上 │同上 │96年5 │113元 │台亞板橋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日 │ │化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9 │同上 │同上 │96年5 │5,080 元│新皮屋國際│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4日 │ │有限公司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0│同上 │同上 │96年5 │32,208 │恆安旅行社│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7日 │元 │股份有限公│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司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1│同上 │同上 │96年5 │14,500 │康福旅行社│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8日 │元 │股份有限公│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司內湖分 │詐欺 │ │
├─┼────┼────┼───┼────┼─────┼─────┼─────┤
│12│同上 │同上 │96年5 │93元 │台亞板橋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5日│ │化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3│同上 │同上 │96年5 │1,177 元│台亞板橋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5日│ │化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4│同上 │同上 │96年6 │598元 │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日 │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一般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5│同上 │同上 │96年6 │114元 │台亞板橋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6日 │ │化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6│同上 │同上 │96年6 │1,560 元│台亞板橋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9日 │ │化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7│同上 │同上 │96年6 │553元 │和信電訊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0日│ │份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板橋雙十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8│同上 │同上 │96年6 │1,080 元│東森得易購│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4日│ │股份有限公│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司台北分公│詐欺取財既│ │
│ │ │ │ │ │司 │遂罪 │ │
├─┼────┼────┼───┼────┼─────┼─────┼─────┤
│19│同上 │同上 │96年6 │7,665 元│統帥舞廳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9日│ │份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20│同上 │同上 │96年6 │12,000 │心心餐飲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2日│元 │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21│同上 │同上 │96年6 │105元 │台亞板橋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6日│ │化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22│同上 │同上 │96年6 │1,800 元│統順交通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6日│ │限公司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23│同上 │同上 │96年6 │783元 │台亞板橋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7日│ │化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24│同上 │同上 │96年6 │2,400 元│欣娉有限公│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7日│ │司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25│同上 │同上 │96年6 │2,680 元│林口高爾夫│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8日│ │球場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26│同上 │同上 │96年6 │680元 │全虹通信-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30日│ │西園店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27│同上 │同上 │96年7 │3,960 元│ViVa TV-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4日 │ │中購媒體科│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技股份有限│詐欺取財既│ │
│ │ │ │ │ │公司 │遂罪 │ │
├─┼────┼────┼───┼────┼─────┼─────┼─────┤
│28│同上 │同上 │96年7 │130元 │中華石油-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4日 │ │三民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29│同上 │同上 │96年7 │2,890 元│統帥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5日 │ │限公司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30│同上 │同上 │96年7 │9,000 元│紅陽科技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6日 │ │份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31│同上 │同上 │96年7 │3,675 元│樂城事業汽│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6日 │ │車音響材料│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行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32│同上 │同上 │96年7 │8,366 元│凱悅視聽歌│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7日 │ │城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33│同上 │同上 │96年7 │145元 │台亞板橋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9日 │ │化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34│同上 │同上 │96年7 │1,300 元│邁達高爾夫│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9日 │ │- 中和店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35│同上 │同上 │96年7 │1,555 元│台亞板橋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1日│ │化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36│同上 │同上 │96年7 │478元 │康是美生活│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3日│ │藥妝店- 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園門市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37│同上 │同上 │96年7 │400元 │游記太陽堂│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5日 │ │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38│同上 │同上 │96年7 │109元 │台亞板橋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8日│ │化路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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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同上 │同上 │96年8 │780元 │復興航空運│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日 │ │輸股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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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永豐信用│00000000│96年6 │1,628 元│3-1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卡股份有│00000000│月27日│ │新平安2500│條第1 項之│參月。 │
│ │限公司 │ │ │ │專案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41│同上 │同上 │96年7 │321元 │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4日 │ │限公司- 桂│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林店一般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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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同上 │同上 │96年7 │275元 │車麗屋汽車│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7日 │ │百貨股份有│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限公司-板 │詐欺取財既│ │
│ │ │ │ │ │橋店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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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同上 │同上 │96年7 │1,400元 │康是美藥妝│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3日│ │店- 西園門│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市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44│同上 │同上 │96年7 │530元 │豪華大戲院│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4日│ │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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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同上 │同上 │96年7 │2,172 元│北濱育樂事│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6日│ │業股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公司八里國│詐欺取財既│ │
│ │ │ │ │ │際高爾夫球│遂罪 │ │
│ │ │ │ │ │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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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同上 │同上 │96年7 │260元 │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7日│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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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同上 │同上 │96年7 │128元 │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8日│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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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同上 │同上 │96年7 │1,188 元│3-1 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8日│ │ViVa -中購│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016704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49│同上 │同上 │96年7 │1,011 元│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9日│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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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同上 │同上 │96年7 │318元 │躍獅行銷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2日│ │份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西園藥局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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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同上 │同上 │96年7 │6,600 元│元賀旅行社│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8日│ │股份有限公│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司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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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同上 │同上 │96年7 │546元 │中華石油-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5日│ │三民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53│同上 │同上 │96年7 │5,900 元│適合您汽車│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5日│ │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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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同上 │同上 │96年7 │2,730 元│財團法人台│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6日│ │灣高爾夫俱│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樂部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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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同上 │同上 │96年7 │1,626 元│3-2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7日│ │新平安2500│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專案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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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同上 │同上 │96年7 │1,470 元│台灣人壽-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8日│ │中正機場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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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同上 │同上 │96年7 │1,445 元│昇恆昌股份│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8日│ │有限公司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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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同上 │同上 │96年7 │2,800 元│明台產物保│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30日│ │險股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59│同上 │同上 │96年8 │780元 │復興航空運│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日 │ │輸股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60│同上 │同上 │96年8 │298元 │中華石油-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日 │ │三民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61│同上 │同上 │96年8 │1,445 元│昇恆昌股份│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日 │ │有限公司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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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同上 │同上 │96年8 │165元 │EST CO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日 │ │IDAS SKY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WALK C │詐欺取財既│ │
│ │ │ │ │ │MACAU MO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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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同上 │同上 │96年8 │17,588 │MIN AN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日 │元 │HOTEL │條第1 項之│肆月。 │
│ │ │ │ │ │ZHUHAI CN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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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同上 │同上 │96年8 │894元 │台灣中油關│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3日 │ │西服務區站│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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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同上 │同上 │96年8 │2,600 元│6-1 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3日 │ │ViVa TV-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中購010104│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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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同上 │同上 │96年8 │298元 │中華石油-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4日 │ │三民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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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同上 │同上 │96年9 │7,500 元│麗代餐廳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3日 │ │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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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同上 │同上 │96年9 │799元 │1-1 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3日 │ │東森得易購│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000000000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69│同上 │同上 │96年9 │1,431 元│中華石油-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5日 │ │三民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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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同上 │同上 │96年9 │1,958 元│3-1 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6日 │ │ViVaTV- 中│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購010104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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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同上 │同上 │96年9 │779元 │和信電訊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7日 │ │份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板橋雙十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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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同上 │同上 │96年9 │120元 │中華石油-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7日 │ │三民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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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同上 │同上 │96年9 │889元 │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9日 │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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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同上 │同上 │96年9 │660元 │3-2 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0日│ │東森得易購│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000000000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75│同上 │同上 │96年9 │1,590 元│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1日│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一般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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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同上 │同上 │96年9 │1,635 元│礁溪高爾夫│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2日│ │俱樂部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77│同上 │同上 │96年9 │911元 │中華石油-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2日│ │三民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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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同上 │同上 │96年9 │799元 │東森得易購│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4日│ │0484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79│同上 │同上 │96年9 │288元 │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5日│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一般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80│同上 │同上 │96年9 │5,000 元│寶興錄影帶│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8日│ │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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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同上 │同上 │96年9 │136元 │中華石油-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8日│ │三民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82│同上 │同上 │96年9 │1,380 元│曼都麗仕店│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9日│ │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83│同上 │同上 │96年9 │5,870 元│ViVa TV-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9日│ │中購媒體科│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技股份有限│詐欺取財既│ │
│ │ │ │ │ │公司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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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同上 │同上 │96年9 │1,250 元│菁彩美容美│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0日│ │髮材料精品│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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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同上 │ 同上 │96年9 │198元 │躍獅行銷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0日│ │份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西園藥局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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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同上 │ 同上 │96年9 │1,188 元│3-3 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1日│ │ViVaTV- 中│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購010104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87│同上 │同上 │96年9 │803元 │3-2 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1日│ │ViVaTV- 中│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購010104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88│同上 │同上 │96年9 │1,800 元│統順交通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3日│ │限公司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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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同上 │同上 │96年9 │110元 │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5日│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90│同上 │同上 │96年9 │472元 │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6日│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91│同上 │同上 │96年9 │1,066 元│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6日│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92│同上 │同上 │96年9 │703元 │台灣優力-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6日│ │板橋三民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93│同上 │同上 │96年9 │1,280 元│中購媒體科│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6日│ │技公司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94│同上 │同上 │96年9 │3,000 元│美麗華高爾│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7日│ │夫球場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95│同上 │同上 │96年9 │3,912 元│3-2 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7日│ │ViVaTV- 中│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購010104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96│同上 │同上 │96年9 │1,820 元│楊梅高爾夫│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8日│ │俱樂部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97│同上 │同上 │96年9 │114元 │中華石油-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9日│ │三民站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98│同上 │同上 │96年9 │560元 │3-2 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9日│ │東森得易購│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000000000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99│同上 │同上 │96年10│362元 │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日 │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0│同上 │同上 │96年10│960元 │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0 │ │ │月1日 │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0│同上 │同上 │96年10│1,880 元│旭陽育樂事│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1 │ │ │月3日 │ │業股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0│同上 │同上 │96年10│408元 │躍獅行銷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2 │ │ │月3日 │ │份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西園藥局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0│同上 │同上 │96年10│956元 │台灣優力-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3 │ │ │月3日 │ │板橋三民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0│同上 │同上 │96年10│3,780 元│萬岳體育用│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4 │ │ │月4日 │ │品- 中山分│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0│同上 │同上 │96年10│1,940 元│躍獅行銷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5 │ │ │月5日 │ │份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西園藥局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0│同上 │同上 │96年10│328元 │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6 │ │ │月6日 │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0│同上 │同上 │96年10│480元 │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7 │ │ │月6日 │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0│同上 │同上 │96年10│660元 │3-3 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8 │ │ │月9日 │ │東森得易購│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000000000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0│同上 │同上 │96年10│99元 │躍獅行銷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9 │ │ │月10日│ │份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西園藥局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1│同上 │同上 │96年10│983元 │台灣優力-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0 │ │ │月10日│ │板橋三民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1│同上 │同上 │96年10│596元 │和信電訊股│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1 │ │ │月13日│ │份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板橋雙十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1│同上 │同上 │96年10│100元 │台灣優力-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2 │ │ │月17日│ │板橋三民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1│同上 │同上 │96年10│683元 │台灣優力-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3 │ │ │月17日│ │板橋三民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1│同上 │同上 │96年10│189元 │屈臣氏-埔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4 │ │ │月17日│ │墘分公司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1│同上 │同上 │96年10│805元 │家福股份有│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5 │ │ │月17日│ │限公司- 板│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橋店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1│同上 │同上 │96年10│803元 │3-3 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6 │ │ │月19日│ │ViVaTV- 中│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購010104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1│同上 │同上 │96年10│1,011 元│台灣優力-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7 │ │ │月24日│ │板橋三民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1│同上 │同上 │96年10│328元 │台灣優力-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8 │ │ │月26日│ │海山 │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11│同上 │同上 │96年10│560元 │3-3 期: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9 │ │ │月29日│ │東森得易購│條第1 項之│參月。 │
│ │ │ │ │ │000000000 │詐欺取財既│ │
│ │ │ │ │ │ │遂罪 │ │
└─┴────┴────┴───┴────┴─────┴─────┴─────┘
附表十七:(即原判決附表十七:以吳根旺名義申請之信用卡預借現金明細)
┌─┬────┬────┬────┬─────┬────┬──────┬─────┐
│編│銀行名稱│信用卡號│預借現金│預借現金詐│預借現金│罪 名│被告吳根旺│
│號│ │碼 │日期 │得金額(新│所屬自動│ │之宣告刑 │
│ │ │ │ │臺幣) │櫃員機 │ │ │
├─┼────┼────┼────┼─────┼────┼──────┼─────┤
│1 │遠東國際│00000000│96年9月 │5,744元 │不詳 │刑法第339 條│處有期徒刑│
│ │商業銀行│00000000│17日 │ │ │第1 項之詐欺│參月。 │
│ │ │ │ │ │ │取財既遂罪 │ │
├─┼────┼────┼────┼─────┼────┼──────┼─────┤
│2 │同上 │同上 │96年10月│5,744元 │不詳 │刑法第339 條│處有期徒刑│
│ │ │ │17 日 │ │ │第1 項之詐欺│參月。 │
│ │ │ │ │ │ │取財既遂罪 │ │
├─┼────┼────┼────┼─────┼────┼──────┼─────┤
│3 │同上 │同上 │96年11月│5,744元 │不詳 │刑法第339 條│處有期徒刑│
│ │ │ │17 日 │ │ │第1 項之詐欺│參月。 │
│ │ │ │ │ │ │取財既遂罪 │ │
├─┼────┼────┼────┼─────┼────┼──────┼─────┤
│4 │同上 │同上 │96年12月│5,744元 │不詳 │刑法第339 條│處有期徒刑│
│ │ │ │17日 │ │ │第1 項之詐欺│參月。 │
│ │ │ │ │ │ │取財既遂罪 │ │
├─┼────┼────┼────┼─────┼────┼──────┼─────┤
│5 │同上 │同上 │97年1月 │5,744元 │不詳 │刑法第339 條│處有期徒刑│
│ │ │ │17日 │ │ │第1 項之詐欺│參月。 │
│ │ │ │ │ │ │取財既遂罪 │ │
├─┼────┼────┼────┼─────┼────┼──────┼─────┤
│6 │同上 │同上 │97年2月 │5,744元 │不詳 │刑法第339 條│處有期徒刑│
│ │ │ │17日 │ │ │第1 項之詐欺│參月。 │
│ │ │ │ │ │ │取財既遂罪 │ │
├─┼────┼────┼────┼─────┼────┼──────┼─────┤
│7 │同上 │同上 │97年3月 │5,744元 │不詳 │刑法第339 條│處有期徒刑│
│ │ │ │17日 │ │ │第1 項之詐欺│參月。 │
│ │ │ │ │ │ │取財既遂罪 │ │
├─┼────┼────┼────┼─────┼────┼──────┼─────┤
│8 │同上 │同上 │97年4月 │5,744元 │不詳 │刑法第339 條│處有期徒刑│
│ │ │ │17日 │ │ │第1 項之詐欺│參月。 │
│ │ │ │ │ │ │取財既遂罪 │ │
├─┼────┼────┼────┼─────┼────┼──────┼─────┤
│9 │同上 │同上 │97年5月 │5,744元 │不詳 │刑法第339 條│處有期徒刑│
│ │ │ │17 日 │ │ │第1 項之詐欺│參月。 │
│ │ │ │ │ │ │取財既遂罪 │ │
├─┼────┼────┼────┼─────┼────┼──────┼─────┤
│10│同上 │同上 │97年6月 │5,744元 │不詳 │刑法第339 條│處有期徒刑│
│ │ │ │17 日 │ │ │第1 項之詐欺│參月。 │
│ │ │ │ │ │ │取財既遂罪 │ │
└─┴────┴────┴────┴─────┴────┴──────┴─────┘
附表十八:(即原判決附表二十:黃慶華以玩命科技公司薪資轉帳名義轉入吳萬福帳戶)
┌──┬──────────┬──────┬─────────────┐
│編號│ 銀 行 帳 戶 │ 日 期 │ 金 額 │
├──┼──────────┼──────┼─────────────┤
│1 │華南銀行埔墘分行帳號│95年7月10日 │9萬4,580元 │
├──┤000000000000 ├──────┼─────────────┤
│2 │ │95年8月10日 │9萬3,750元 │
├──┤ ├──────┼─────────────┤
│3 │ │95年9月8日 │9萬4,050元 │
└──┴──────────┴──────┴─────────────┘
附表十九:(即原判決附表二十二:以吳萬福名義申請信用卡刷卡消費明細)
┌─┬────┬────┬───┬────┬────┬─────┬─────┐
│編│銀行名稱│信用卡號│簽帳消│詐得銀行│消費地點│罪 名│被告吳萬福│
│號│ │碼 │費日期│代墊金額│ │ │之宣告刑及│
│ │ │ │ │(新臺幣│ │ │減得刑 │
│ │ │ │ │) │ │ │ │
├─┼────┼────┼───┼────┼────┼─────┼─────┤
│1 │美商花旗│00000000│95年9 │1,220 元│伸達民權│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銀行 │00000000│月6日 │ │店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 │同上 │同上 │95年10│25,000 │建春行電│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0日│元 │器有限公│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 │同上 │同上 │95年11│12,890 │家福股份│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4日 │元 │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板橋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4 │同上 │同上 │95年11│9,344 元│太平洋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2日│ │光百貨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5 │同上 │同上 │95年11│12,900 │森輝旅行│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1日│元 │社股份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6 │同上 │同上 │95年11│9,000 元│心心餐飲│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2日│ │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7 │荷蘭銀行│00000000│95年11│3,982 元│和信電訊│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00000000│月16日│ │股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板橋│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雙十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8 │同上 │同上 │95年11│149元 │康是美生│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6日│ │活藥妝店│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埔墘門│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市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9 │同上 │同上 │95年11│11,880 │幼敏生物│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7日│元 │科技股份│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有限公司│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0│同上 │同上 │95年11│105元 │加得滿-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0日│ │板橋加油│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站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1│同上 │同上 │95年11│50元 │屈臣氏-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4日│ │埔墘分公│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2│台北富邦│00000000│95年9 │2,700 元│阿耀機車│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商業銀行│00000000│月21日│ │行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3│同上 │同上 │95年9 │50,000 │萬板牙醫│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5日│元 │診所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4│同上 │同上 │95年9 │743元 │全國加油│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8日│ │站-板橋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5│同上 │同上 │95年9 │495元 │全國加油│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9日│ │站-板橋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6│同上 │同上 │95年9 │293元 │全國加油│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30日│ │站-板橋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7│同上 │同上 │95年10│30,000 │萬板牙醫│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日 │元 │診所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18│同上 │同上 │95年10│136元 │全國加油│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4日 │ │站-板橋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 │ │ │ │ │ │ │
├─┼────┼────┼───┼────┼────┼─────┼─────┤
│19│同上 │同上 │95年10│16,000 │萬板牙醫│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3日│元 │診所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0│同上 │同上 │95年10│133元 │全國加油│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6日│ │站-板橋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1│同上 │同上 │95年10│15,280 │建春行電│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7日│元 │器有限公│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2│同上 │同上 │95年10│30,000 │建春行電│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0日│元 │器有限公│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3│同上 │同上 │95年10│95元 │全國加油│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30日│ │站-板橋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4│同上 │同上 │95年10│950元 │全國加油│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30日│ │站板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5│同上 │同上 │95年10│475元 │全國加油│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30日│ │站-板橋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 │ │ │ │ │ │ │
├─┼────┼────┼───┼────┼────┼─────┼─────┤
│26│同上 │同上 │95年11│1,930 元│旭陽育樂│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日 │ │事業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7│同上 │同上 │95年11│300元 │新視界眼│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7日 │ │鏡行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8│同上 │同上 │95年11│6,000 元│麗代餐廳│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8日 │ │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29│同上 │同上 │95年11│500元 │阿波羅影│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6日│ │視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0│同上 │同上 │95年11│348元 │家福股份│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9日│ │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1│同上 │同上 │95年11│924元 │長奇料理│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9日│ │店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2│同上 │同上 │95年11│165元 │康是美生│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0日│ │活藥妝店│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3│同上 │同上 │95年11│624元 │中興紡織│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0日│ │廠股份有│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限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4│華南商業│00000000│95年9 │249元 │康是美生│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銀行 │00000000│月18日│ │活藥妝店│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西園門│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市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35│同上 │同上 │95年10│8,800 元│藝奇餐飲│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9日│ │股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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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同上 │同上 │95年10│200元 │誠品116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2日│ │(一)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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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同上 │同上 │95年10│1,730 元│尚智運動│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2日│ │世界旗艦│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店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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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同上 │同上 │95年10│1,040 元│華都俱樂│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2日│ │部股份有│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限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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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同上 │同上 │95年10│320元 │康是美生│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2日│ │活藥妝店│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西園門│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市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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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同上 │同上 │95年10│2,030元 │旭陽育樂│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5日│ │事業股份│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有限公司│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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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同上 │同上 │95年10│1,600 元│藝奇餐飲│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9日│ │股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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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同上 │同上 │95年10│70元 │杏一醫療│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8日│ │用品股份│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有限公司│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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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同上 │同上 │95年11│500元 │龍之脈汽│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日 │ │車旅館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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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同上 │同上 │95年11│1,000 元│龍之脈汽│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日 │ │車旅館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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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同上 │同上 │95年11│104元 │台鐵局-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日 │ │新竹站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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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同上 │同上 │95年11│903元 │家福股份│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4日 │ │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板橋店│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一般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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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同上 │同上 │95年11│1,300 元│邁達康高│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3日 │ │爾夫-中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和店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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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同上 │同上 │95年11│2,015 元│東華育樂│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8日 │ │股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東華│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高爾夫球│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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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同上 │同上 │95年11│390元 │康是美生│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0日│ │活藥妝店│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西園門│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市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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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同上 │同上 │95年11│416元 │家福股份│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0日│ │有限公司│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板橋店│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一般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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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同上 │同上 │95年11│1,000 元│加得滿-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2日│ │板橋加油│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站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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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同上 │同上 │95年11│500元 │太平洋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2日│ │光百貨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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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同上 │同上 │95年11│176元 │太平洋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2日│ │光百貨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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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同上 │同上 │95年11│2,300 元│太平洋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2日│ │光百貨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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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同上 │同上 │95年11│2,190 元│太平洋崇│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2日│ │光百貨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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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同上 │同上 │95年11│740元 │山溪地育│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3日│ │樂事業(│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股)公司│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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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同上 │同上 │95年11│2,000 元│阿波羅影│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6日│ │視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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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同上 │同上 │95年11│500元 │阿波羅影│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6日│ │視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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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同上 │同上 │95年11│413元 │和信電訊│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6日│ │股份有限│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公司板橋│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雙十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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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十:(即原判決附表二十三:以吳萬福名義申請之信用卡預借現金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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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銀行名稱│信用卡號│預借現│預借現金金│預借現金所│罪 名│被告吳萬福│
│號│ │碼 │金日期│額(新臺幣│屬自動櫃員│ │之宣告刑及│
│ │ │ │ │) │機 │ │減得刑 │
├─┼────┼────┼───┼─────┼─────┼─────┼─────┤
│1 │美商花旗│00000000│95年9 │200,000元 │撥款至華南│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銀行 │00000000│月4日 │ │銀行151200│條第1 項之│陸月,減為│
│ │ │ │ │ │623331號帳│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參│
│ │ │ │ │ │戶 │遂罪 │月。 │
├─┼────┼────┼───┼─────┼─────┼─────┼─────┤
│2 │同上 │同上 │95年11│20,000元 │花旗銀行板│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12日│ │橋分行櫃員│條第1 項之│肆月,減為│
│ │ │ │ │ │機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貳│
│ │ │ │ │ │ │遂罪 │月。 │
├─┼────┼────┼───┼─────┼─────┼─────┼─────┤
│3 │同上 │同上 │95年11│10,000元 │台新商銀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3日│ │ │條第1 項之│肆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貳│
│ │ │ │ │ │ │遂罪 │月。 │
├─┼────┼────┼───┼─────┼─────┼─────┼─────┤
│4 │同上 │同上 │95年11│5,000元 │台新商銀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3日│ │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5 │同上 │同上 │95年11│2,000元 │台新商銀 │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 │月23日│ │ │條第1 項之│參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壹│
│ │ │ │ │ │ │遂罪 │月又拾伍日│
│ │ │ │ │ │ │ │。 │
├─┼────┼────┼───┼─────┼─────┼─────┼─────┤
│6 │荷蘭銀行│00000000│95年11│200,000元 │一次撥付至│刑法第339 │處有期徒刑│
│ │ │386332 │月7日 │ │申請人帳戶│條第1 項之│陸月,減為│
│ │ │ │ │ │ │詐欺取財既│有期徒刑參│
│ │ │ │ │ │ │遂罪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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