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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4年度審簡字第2016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蔡添福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撤緩偵字第32號),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移轉管轄(104年度審訴字第509號),嗣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104年度審訴字第797號),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 文
蔡添福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肆年。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證據部分增列「被告蔡添福於本院準備程序中之自白」外,其餘均引用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新舊法比較
(一)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應依刑法第2條第1項從新從輕原則予以比較適用,係指被告之行為完成或終止後,不論變更修正前之刑罰法律,或修正後至法院裁判時之法律,均構成犯罪而應科以刑罰者而言;
倘繼續犯之部分行為,已在新法公布施行並生效之後,即非屬於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自無刑法第2條第1項之適用,應逕行依裁判時之新法處罰,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6237號裁判要旨可參。
則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雖於民國95年5月24日修正公布並自同年5月26日起施行,刑法部分條文固於94年2月2日修正公佈並自95年7月1日起施行,然被告本案填製不實發票之行為終了日既為98年間,是本案應逕行適用行為終了時即修正後之商業會計法及刑法規定,而無庸新舊法比較。
(二)又被告行為後,稅捐稽徵法第43條固於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並自同月6日起施行,然該次既僅修正同條第3項,而未更易同條第1項、第2項之內容,對被告之本案犯行自不生新舊法比較問題,應逕行適用裁判時法即現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規定。
三、論罪科刑
(一)按統一發票係營業人依營業稅法規定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時,開立並交付予買受人之交易憑證,足以證明會計事項之經過,應屬商業會計法所稱之會計憑證;
又商業會計法第71條條第1款之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原即含有業務上登載不實之本質,與刑法第215條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業務上文書罪,皆規範處罰同一之登載不實行為,應屬法規競合,且前者為後者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商業會計法第71條論處(最高法院87年度台非字第389號、85年度台上字第3145號、97年度台上字第2915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是核被告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罪以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
被告自92年4月起至98年12月止,多次填製不實發票交予百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百總公司),並藉此幫助百總公司逃漏稅捐之犯行,係於密接時間反覆實施,且手法相同,復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係接續犯,均應分別論以一罪(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3295號判例意旨參照)。
被告以一行為同時觸犯填製不實罪及幫助逃漏稅捐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斷。
(二)爰審酌被告身為商業負責人,明知營業人應依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之實際情況,據實開立發票以申報扣抵營業稅,竟虛開如起訴書附表一之一所示之不實發票,幫助百總公司逃漏營業稅新臺幣(下同)802萬4989元,影響稅捐機關對於營業稅稽徵、管理之正確性及公平性,並使國家稅收額度減少,所為實有不該;
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且本案被告犯行原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2年度偵字第4879號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2年,並命被告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向該署指定之公益團體(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臺南分會)支付350萬元,然因被告未遵期繳納緩起訴處分金,故經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後偵查起訴,惟其業已支付其中210萬元等情,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撤銷緩起訴處分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是其犯罪所生危害非全無彌補,暨衡酌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前科素行、所生危害等一切情狀,爰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資懲儆。
(三)又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其於本院審理時坦認犯行,復已支付210萬元之公益金,本院認其經此偵審程序,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前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諭知緩刑4年,以勵自新。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55條、第74條第1項第1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自收受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李山明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8 日
刑事第二十庭 法 官 朱家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林鈴芬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8 日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43條
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33條規定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附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4年度撤緩偵字第32號
被 告 蔡添福 男 60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臺北市○○區○○里0鄰○○路0巷
0號2樓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前經本署以102年度偵字第4879號等為緩起訴處分後,因被告於緩起訴期間違背應履行事項,經本署檢察官撤銷對其緩起訴處分確定後,續行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蔡添福係「宏業工程行」之負責人,其為陳燦堂(另行提起公訴)所經營之址設高雄市前鎮區○○○路0 號33樓之2 納稅義務人「百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總公司)之各建築工程下游合作廠商,其明知與「百總公司」若無實際銷售貨品之事實,即不得逕予開立屬於會計憑證之統一發票予納稅義務人「百總公司」以助其逃漏營業稅,竟基於幫助他人逃漏營業稅捐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概括犯意,於民國92年間,因吳信德(另案偵辦)之請託,而於附表一之一所示之時日,虛開如附表一之一所示銷售額之不實進項統一發票交予陳燦堂等人,作為納稅義務人「百總公司」之進項憑證扣抵銷售額,用以幫助納稅義務人「百總公司」逃漏如附表附表一之一所示之營業稅金額共計新臺幣(下同)802萬4989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之公平性及正確性。
陳燦堂收受上開不實統一法票後,將銷售額之百分之7 至百分之10不等之金額(詳如如附表一之一所示)匯至附表一所示之「宏業工程行」之帳戶,供上開公司繳付營業稅等稅款,餘額則開立「百總公司」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四維分行等銀行之支票,交予蔡添福背書後,交回給陳燦堂等人,陳燦堂再將之存進景發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景發公司)之第一商業銀行五甲分行帳戶內兌現,再由陳燦堂、陳燦松等人提領花用殆盡。
二、案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四大隊第二中隊、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移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事實,業據被告蔡添福供承不諱,核與證人陳燦堂、陳燦松、陳永發、劉欣萍、吳信德、葉明星證述情節相符,且有如附表二之證據附卷可資佐證,被告蔡添福之犯嫌洵堪認定。
二、查被告蔡添福行為後,商業會計法業於95年5 月24日經修正公布,刑法亦於94年2 月2 日修正公佈,並於95年7 月1 日起施行。
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之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修正後之法定刑則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經比較修正前後之規定,修正後之規定並無較有利於被告之情形,自應依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規定論處。
又刑法第55條後段之牽連犯規定亦經刪除,是於新法修正施行後,被告所為上開數罪,即須分論併罰。
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修正後之規定對於被告較為不利,依刑法第2條第1項之規定,應適用行為時較有利於被告之法律,即修正前刑法第55條後段關於牽連犯之規定,就被告所犯之數罪間,從較重之一罪予以論處。
再刑法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亦經刪除,亦即修正後原屬連續犯之數個犯罪行為,依新法應數罪併罰。
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修正前之規定可依裁判上一罪論處,顯然較有利於被告。
本件被告先後所犯多次製作不實之會計憑證罪及幫助他人逃漏稅罪,自應適用行為時較有利於被告之法律,即修正前刑法第56條關於連續犯之規定論以一罪。
是核被告蔡添福所為係犯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明知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7 日
檢 察 官 陳 狄 建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7 日
書 記 官 陳 湛 繹
附錄法條:
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5 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
教唆或幫助犯第 41 條或第 42 條之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 6 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百總公司向27家廠商購買發票明細
┌─┬────┬───┬────┬──┬──────┬─────┬──────┬─────┬───┬────┐
│編│銷 售 人│實 際│期 間│張數│ 銷售額(元) │ 稅額(元) │發票金額(元)│ 報酬(元) │ 報酬 │備 註│
│號│ │負責人│ │ │ │ │ │ │ (%) │ │
├─┼────┼───┼────┼──┼──────┼─────┼──────┼─────┼───┼────┤
│ 1│宏業工程│蔡添福│92年4月 │ 203│ 160,500,011│ 8,024,989│ 168,525,000│16,050,000│ 10.00│由吳信德│
│ │行 │ │間至98年│ │ │ │ │ │ │提出要求│
│ │ │ │12月間 │ │ │ │ │ │ │ │
└─┴────┴───┴────┴──┴──────┴─────┴──────┴─────┴───┴────┘
附表一之一、銷售人:宏業工程行(實際負責人:蔡添福)┌──┬────┬─────┬──────┬─────┬──────┬─────┬───┐
│編號│發票日期│ 發票號碼 │ 銷售額(元) │ 稅額(元)│發票金額(元)│ 報酬(元) │報酬率│
├──┼────┼─────┼──────┼─────┼──────┼─────┼───┤
│ 1 │92.04.16│SW00000000│ 820,000│ 41,000│ 861,000│ │ │
│ ├────┼─────┼──────┼─────┼──────┤ │ │
│ │92.04.16│SW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2.04.18│SW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2.04.20│SW00000000│ 750,000│ 37,500│ 787,500│ │ │
│ ├────┼─────┼──────┼─────┼──────┤ │ │
│ │92.04.24│SW00000000│ 680,000│ 34,000│ 714,000│ │ │
│ ├────┼─────┼──────┼─────┼──────┤ │ │
│ │92.04.25│SW00000000│ 720,000│ 36,000│ 756,000│ │ │
│ ├────┼─────┼──────┼─────┼──────┤ │ │
│ │92.04.26│SW00000000│ 680,000│ 34,000│ 714,000│ │ │
│ ├────┼─────┼──────┼─────┼──────┤ │ │
│ │92.04.29│SW00000000│ 530,000│ 26,500│ 556,500│ │ │
│ ├────┼─────┼──────┼─────┼──────┤ │ │
│ │92.04.30│SW00000000│ 20,000│ 1,000│ 21,000│ │ │
│ ├────┼─────┼──────┼─────┼──────┤ │ │
│ │92.04.30│SW00000000│ 619,048│ 30,952│ 650,000│ │ │
│ ├────┼─────┼──────┼─────┼──────┤ │ │
│ │92.04.30│SW00000000│ 80,952│ 4,048│ 85,000│ │ │
│ ├────┼─────┼──────┼─────┼──────┼─────┼───┤
│ │小 計│ 11張 │ 6,500,000│ 325,000│ 6,825,000│ 650,000│10.00%│
├──┼────┼─────┼──────┼─────┼──────┼─────┼───┤
│ 2 │92.05.11│TW00000000│ 571,429│ 28,571│ 600,000│ │ │
│ ├────┼─────┼──────┼─────┼──────┤ │ │
│ │92.05.12│TW00000000│ 857,143│ 42,857│ 900,000│ │ │
│ ├────┼─────┼──────┼─────┼──────┤ │ │
│ │92.05.15│TW00000000│ 857,143│ 42,857│ 900,000│ │ │
│ ├────┼─────┼──────┼─────┼──────┤ │ │
│ │92.05.18│TW00000000│ 809,524│ 40,476│ 850,000│ │ │
│ ├────┼─────┼──────┼─────┼──────┤ │ │
│ │92.05.19│TW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2.05.20│TW00000000│ 857,143│ 42,857│ 900,000│ │ │
│ ├────┼─────┼──────┼─────┼──────┤ │ │
│ │92.05.21│TW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2.05.25│TW00000000│ 238,095│ 11,905│ 250,000│ │ │
│ ├────┼─────┼──────┼─────┼──────┼─────┼───┤
│ │小 計│ 8張 │ 6,000,001│ 299,999│ 6,300,000│ 600,000│10.00%│
├──┼────┼─────┼──────┼─────┼──────┼─────┼───┤
│ 3 │92.06.05│TW00000000│ 666,667│ 33,333│ 700,000│ │ │
│ ├────┼─────┼──────┼─────┼──────┤ │ │
│ │92.06.08│TW00000000│ 850,000│ 42,500│ 892,500│ │ │
│ ├────┼─────┼──────┼─────┼──────┤ │ │
│ │92.06.09│TW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2.06.10│TW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2.06.11│TW00000000│ 850,000│ 42,500│ 892,500│ │ │
│ ├────┼─────┼──────┼─────┼──────┤ │ │
│ │92.06.15│TW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2.06.18│TW00000000│ 800,000│ 40,000│ 840,000│ │ │
│ ├────┼─────┼──────┼─────┼──────┤ │ │
│ │92.06.20│TW00000000│ 500,000│ 25,000│ 525,000│ │ │
│ ├────┼─────┼──────┼─────┼──────┤ │ │
│ │92.06.22│TW00000000│ 633,333│ 31,667│ 665,000│ │ │
│ ├────┼─────┼──────┼─────┼──────┼─────┼───┤
│ │小 計│ 9張 │ 7,000,000│ 350,000│ 7,350,000│ 700,000│10.00%│
├──┼────┼─────┼──────┼─────┼──────┼─────┼───┤
│ 4 │93.10.18│BW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3.10.19│BW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3.10.20│BW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3.10.21│BW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3.10.22│BW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3.10.23│BW00000000│ 476,190│ 23,810│ 500,000│ │ │
│ ├────┼─────┼──────┼─────┼──────┼─────┼───┤
│ │小 計│ 6張 │ 5,000,000│ 250,000│ 5,250,000│ 500,000│10.00%│
├──┼────┼─────┼──────┼─────┼──────┼─────┼───┤
│ 5 │93.11.30│CW00000000│ 800,000│ 40,000│ 840,000│ │ │
│ ├────┼─────┼──────┼─────┼──────┤ │ │
│ │93.11.30│CW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3年 │CW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3.11.30│CW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3.11.30│CW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3.11.30│CW00000000│ 800,000│ 40,000│ 840,000│ │ │
│ ├────┼─────┼──────┼─────┼──────┤ │ │
│ │93.11.30│CW00000000│ 800,000│ 40,000│ 840,000│ │ │
│ ├────┼─────┼──────┼─────┼──────┤ │ │
│ │93.11.30│CW00000000│ 571,429│ 28,571│ 600,000│ │ │
│ ├────┼─────┼──────┼─────┼──────┤ │ │
│ │93.11.30│CW00000000│ 228,571│ 11,429│ 240,000│ │ │
│ ├────┼─────┼──────┼─────┼──────┤ │ │
│ │93/12/00│CW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3/12/00│CW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3/12/00│CW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3/12/00│CW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3/12/00│CW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3/12/00│CW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3/12/00│CW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3/12/00│CW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3/12/00│CW00000000│ 666,667│ 33,333│ 700,000│ │ │
│ ├────┼─────┼──────┼─────┼──────┤ │ │
│ │93/12/00│CW00000000│ 733,333│ 36,667│ 770,000│ │ │
│ ├────┼─────┼──────┼─────┼──────┼─────┼───┤
│ │小 計│ 19張 │ 13,000,000│ 650,000│ 13,650,000│ 1,300,000│10.00%│
├──┼────┼─────┼──────┼─────┼──────┼─────┼───┤
│ 6 │94.11.27│JU00000000│ 800,000│ 40,000│ 840,000│ │ │
│ ├────┼─────┼──────┼─────┼──────┤ │ │
│ │94.11.28│J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4.11.29│JU00000000│ 850,000│ 42,500│ 892,500│ │ │
│ ├────┼─────┼──────┼─────┼──────┤ │ │
│ │94.11.30│JU00000000│ 800,000│ 40,000│ 840,000│ │ │
│ ├────┼─────┼──────┼─────┼──────┤ │ │
│ │94.12.02│JU00000000│ 950,000│ 47,500│ 997,500│ │ │
│ ├────┼─────┼──────┼─────┼──────┤ │ │
│ │94.12.05│JU00000000│ 950,000│ 47,500│ 997,500│ │ │
│ ├────┼─────┼──────┼─────┼──────┤ │ │
│ │94.12.07│J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4.12.11│JU00000000│ 707,143│ 35,357│ 742,500│ │ │
│ ├────┼─────┼──────┼─────┼──────┤ │ │
│ │94.12.12│JU00000000│ 761,905│ 38,095│ 800,000│ │ │
│ ├────┼─────┼──────┼─────┼──────┤ │ │
│ │94.12.13│JU00000000│ 380,952│ 19,048│ 400,000│ │ │
│ ├────┼─────┼──────┼─────┼──────┼─────┼───┤
│ │小 計│ 10張 │ 8,000,000│ 400,000│ 8,400,000│ 800,000│10.00%│
├──┼────┼─────┼──────┼─────┼──────┼─────┼───┤
│ 7 │94.12.17│JU00000000│ 952,381│ 47,619│ 1,000,000│ │ │
│ ├────┼─────┼──────┼─────┼──────┤ │ │
│ │94.12.17│JU00000000│ 809,524│ 40,476│ 850,000│ │ │
│ ├────┼─────┼──────┼─────┼──────┤ │ │
│ │94.12.18│J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4.12.19│JU00000000│ 857,143│ 42,857│ 900,000│ │ │
│ ├────┼─────┼──────┼─────┼──────┤ │ │
│ │94.12.19│JU00000000│ 761,905│ 38,095│ 800,000│ │ │
│ ├────┼─────┼──────┼─────┼──────┤ │ │
│ │94.12.21│J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4.12.21│JU00000000│ 809,524│ 40,476│ 850,000│ │ │
│ ├────┼─────┼──────┼─────┼──────┤ │ │
│ │94.12.22│JU00000000│ 857,143│ 42,857│ 900,000│ │ │
│ ├────┼─────┼──────┼─────┼──────┤ │ │
│ │94.12.22│JU00000000│ 761,905│ 38,095│ 800,000│ │ │
│ ├────┼─────┼──────┼─────┼──────┤ │ │
│ │94.12.23│JU00000000│ 809,524│ 40,476│ 850,000│ │ │
│ ├────┼─────┼──────┼─────┼──────┤ │ │
│ │94.12.24│JU00000000│ 571,429│ 28,571│ 600,000│ │ │
│ ├────┼─────┼──────┼─────┼──────┼─────┼───┤
│ │小 計│ 11張 │ 9,000,002│ 449,998│ 9,450,000│ 900,000│10.00%│
├──┼────┼─────┼──────┼─────┼──────┼─────┼───┤
│ 8 │95.07.15│NU00000000│ 666,667│ 33,333│ 700,000│ │ │
│ ├────┼─────┼──────┼─────┼──────┤ │ │
│ │95.07.15│N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5.07.16│N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5.07.17│N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5.07.20│N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5.07.22│N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5.07.25│N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5.07.28│N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5.08.01│NU00000000│ 761,905│ 38,095│ 800,000│ │ │
│ ├────┼─────┼──────┼─────┼──────┤ │ │
│ │95.08.02│NU00000000│ 933,333│ 46,667│ 980,000│ │ │
│ ├────┼─────┼──────┼─────┼──────┤ │ │
│ │95.08.03│NU00000000│ 933,333│ 46,667│ 980,000│ │ │
│ ├────┼─────┼──────┼─────┼──────┤ │ │
│ │95.08.05│NU00000000│ 876,190│ 43,810│ 920,000│ │ │
│ ├────┼─────┼──────┼─────┼──────┤ │ │
│ │95.08.06│NU00000000│ 876,190│ 43,810│ 920,000│ │ │
│ ├────┼─────┼──────┼─────┼──────┤ │ │
│ │95.08.08│N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5.08.09│N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5.08.11│NU00000000│ 876,190│ 43,810│ 920,000│ │ │
│ ├────┼─────┼──────┼─────┼──────┤ │ │
│ │95.08.13│NU00000000│ 933,333│ 46,667│ 980,000│ │ │
│ ├────┼─────┼──────┼─────┼──────┼─────┼───┤
│ │小 計│ 17張 │ 14,999,999│ 750,001│ 15,750,000│ 1,500,000│10.00%│
├──┼────┼─────┼──────┼─────┼──────┼─────┼───┤
│ 9 │95.09.05│PU00000000│ 761,905│ 38,095│ 800,000│ │ │
│ ├────┼─────┼──────┼─────┼──────┤ │ │
│ │95.09.06│PU00000000│ 761,905│ 38,095│ 800,000│ │ │
│ ├────┼─────┼──────┼─────┼──────┤ │ │
│ │95.09.08│PU00000000│ 857,143│ 42,857│ 900,000│ │ │
│ ├────┼─────┼──────┼─────┼──────┤ │ │
│ │95.09.09│PU00000000│ 666,667│ 33,333│ 700,000│ │ │
│ ├────┼─────┼──────┼─────┼──────┤ │ │
│ │95.09.11│PU00000000│ 857,143│ 42,857│ 900,000│ │ │
│ ├────┼─────┼──────┼─────┼──────┤ │ │
│ │95.09.12│PU00000000│ 666,667│ 33,333│ 700,000│ │ │
│ ├────┼─────┼──────┼─────┼──────┤ │ │
│ │95.09.15│PU00000000│ 761,905│ 38,095│ 800,000│ │ │
│ ├────┼─────┼──────┼─────┼──────┤ │ │
│ │95.09.16│PU00000000│ 761,905│ 38,095│ 800,000│ │ │
│ ├────┼─────┼──────┼─────┼──────┤ │ │
│ │95.09.18│PU00000000│ 761,905│ 38,095│ 800,000│ │ │
│ ├────┼─────┼──────┼─────┼──────┤ │ │
│ │95.09.20│PU00000000│ 666,667│ 33,333│ 700,000│ │ │
│ ├────┼─────┼──────┼─────┼──────┤ │ │
│ │95.09.21│PU00000000│ 476,190│ 23,810│ 500,000│ │ │
│ ├────┼─────┼──────┼─────┼──────┼─────┼───┤
│ │小 計│ 11張 │ 8,000,002│ 399,998│ 8,400,000│ 800,000│10.00%│
├──┼────┼─────┼──────┼─────┼──────┼─────┼───┤
│ 10 │96.09.01│V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09.01│V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09.08│V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09.10│V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09.15│V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09.20│V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09.25│VU00000000│ 933,333│ 46,667│ 980,000│ │ │
│ ├────┼─────┼──────┼─────┼──────┤ │ │
│ │96.09.25│VU00000000│ 666,667│ 33,333│ 700,000│ │ │
│ ├────┼─────┼──────┼─────┼──────┼─────┼───┤
│ │小 計│ 8張 │ 7,000,000│ 350,000│ 7,350,000│ 700,000│10.00%│
├──┼────┼─────┼──────┼─────┼──────┼─────┼───┤
│ 11 │96.10.03│V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0.03│V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0.05│V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0.05│V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0.09│V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0.13│V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0.15│V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0.20│VU00000000│ 938,095│ 46,905│ 985,000│ │ │
│ ├────┼─────┼──────┼─────┼──────┤ │ │
│ │96.10.20│VU00000000│ 761,905│ 38,095│ 800,000│ │ │
│ ├────┼─────┼──────┼─────┼──────┼─────┼───┤
│ │小 計│ 9張 │ 8,000,000│ 400,000│ 8,400,000│ 800,000│10.00%│
├──┼────┼─────┼──────┼─────┼──────┼─────┼───┤
│ 12 │96.11.07│W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1.13│W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1.15│W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1.18│W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1.20│W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2.07│W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2.13│W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2.15│W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2.18│W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2.20│WU00000000│ 900,000│ 45,000│ 945,000│ │ │
│ ├────┼─────┼──────┼─────┼──────┤ │ │
│ │96.12.21│WU00000000│ 571,429│ 28,571│ 600,000│ │ │
│ ├────┼─────┼──────┼─────┼──────┤ │ │
│ │96.12.21│WU00000000│ 928,571│ 46,429│ 975,000│ │ │
│ ├────┼─────┼──────┼─────┼──────┤ │ │
│ │96.12.22│WU00000000│ 571,429│ 28,571│ 600,000│ │ │
│ ├────┼─────┼──────┼─────┼──────┤ │ │
│ │96.12.25│WU00000000│ 928,571│ 46,429│ 975,000│ │ │
│ ├────┼─────┼──────┼─────┼──────┼─────┼───┤
│ │小 計│ 14張 │ 12,000,000│ 600,000│ 12,600,000│ 1,200,000│10.00%│
├──┼────┼─────┼──────┼─────┼──────┼─────┼───┤
│ 13 │97.01.05│XU00000000│ 571,429│ 28,571│ 600,000│ │ │
│ ├────┼─────┼──────┼─────┼──────┤ │ │
│ │97.01.08│XU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7.01.10│XU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7.01.13│XU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7.01.13│XU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7.01.18│XU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7.01.20│XU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7.01.22│XU00000000│ 700,000│ 35,000│ 735,000│ │ │
│ ├────┼─────┼──────┼─────┼──────┤ │ │
│ │97.02.25│XU00000000│ 528,571│ 26,429│ 555,000│ │ │
│ ├────┼─────┼──────┼─────┼──────┼─────┼───┤
│ │小 計│ 9張 │ 6,000,000│ 300,000│ 6,300,000│ 600,000│10.00%│
├──┼────┼─────┼──────┼─────┼──────┼─────┼───┤
│ 14 │97.05.01│ZU00000000│ 571,429│ 28,571│ 600,000│ │ │
│ ├────┼─────┼──────┼─────┼──────┤ │ │
│ │97.05.02│Z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7.05.03│Z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7.05.10│Z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7.05.13│Z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7.05.18│Z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7.05.25│Z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小 計│ 7張 │ 6,000,001│ 299,999│ 6,300,000│ 600,000│10.00%│
├──┼────┼─────┼──────┼─────┼──────┼─────┼───┤
│ 15 │97.05.10│Z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7.06.01│ZU00000000│ 571,429│ 28,571│ 600,000│ │ │
│ ├────┼─────┼──────┼─────┼──────┤ │ │
│ │97.06.05│Z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7.06.13│Z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7.06.17│Z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7.06.20│Z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7.06.26│Z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小 計│ 7張 │ 6,000,001│ 299,999│ 6,300,000│ 600,000│10.00%│
├──┼────┼─────┼──────┼─────┼──────┼─────┼───┤
│ 16 │97.08.01│AU00000000│ 285,714│ 14,286│ 300,000│ │ │
│ ├────┼─────┼──────┼─────┼──────┤ │ │
│ │97.08.03│A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7.08.09│A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7.08.15│A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小 計│ 4張 │ 3,000,000│ 150,000│ 3,150,000│ 300,000│10.00%│
├──┼────┼─────┼──────┼─────┼──────┼─────┼───┤
│ 17 │97.09.05│BU00000000│ 333,333│ 16,667│ 350,000│ │ │
│ ├────┼─────┼──────┼─────┼──────┤ │ │
│ │97.09.07│BU00000000│ 791,667│ 39,583│ 831,250│ │ │
│ ├────┼─────┼──────┼─────┼──────┤ │ │
│ │97.09.10│BU00000000│ 791,667│ 39,583│ 831,250│ │ │
│ ├────┼─────┼──────┼─────┼──────┤ │ │
│ │97.09.15│BU00000000│ 791,667│ 39,583│ 831,250│ │ │
│ ├────┼─────┼──────┼─────┼──────┤ │ │
│ │97.09.29│BU00000000│ 791,667│ 39,583│ 831,250│ │ │
│ ├────┼─────┼──────┼─────┼──────┼─────┼───┤
│ │小 計│ 5張 │ 3,500,001│ 174,999│ 3,675,000│ 350,000│10.00%│
├──┼────┼─────┼──────┼─────┼──────┼─────┼───┤
│ 18 │97.10.01│BU00000000│ 333,333│ 16,667│ 350,000│ │ │
│ ├────┼─────┼──────┼─────┼──────┤ │ │
│ │97.10.03│BU00000000│ 791,667│ 39,583│ 831,250│ │ │
│ ├────┼─────┼──────┼─────┼──────┤ │ │
│ │97.10.05│BU00000000│ 791,667│ 39,583│ 831,250│ │ │
│ ├────┼─────┼──────┼─────┼──────┤ │ │
│ │97.10.07│BU00000000│ 791,667│ 39,583│ 831,250│ │ │
│ ├────┼─────┼──────┼─────┼──────┤ │ │
│ │97.10.10│BU00000000│ 791,667│ 39,583│ 831,250│ │ │
│ ├────┼─────┼──────┼─────┼──────┼─────┼───┤
│ │小 計│ 5張 │ 3,500,001│ 174,999│ 3,675,000│ 350,000│10.00%│
├──┼────┼─────┼──────┼─────┼──────┼─────┼───┤
│ 19 │098/01/0│D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1.06│D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1.07│D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1.10│D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1.13│D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1.15│D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1.18│DU00000000│ 571,429│ 28,571│ 600,000│ │ │
│ ├────┼─────┼──────┼─────┼──────┼─────┼───┤
│ │小 計│ 7張 │ 6,000,001│ 299,999│ 6,300,000│ 600,000│10.00%│
├──┼────┼─────┼──────┼─────┼──────┼─────┼───┤
│ 20 │98.02.01│DU00000000│ 571,429│ 28,571│ 600,000│ │ │
│ ├────┼─────┼──────┼─────┼──────┤ │ │
│ │98.02.03│D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2.08│D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2.11│D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2.12│D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2.15│D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2.16│D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小 計│ 7張 │ 6,000,001│ 299,999│ 6,300,000│ 600,000│10.00%│
├──┼────┼─────┼──────┼─────┼──────┼─────┼───┤
│ 21 │98.09.02│HU00000000│ 380,952│ 19,048│ 400,000│ │ │
│ ├────┼─────┼──────┼─────┼──────┤ │ │
│ │98.09.05│H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9.10│H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9.12│H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09.18│H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小 計│ 5張 │ 4,000,000│ 200,000│ 4,200,000│ 400,000│10.00%│
├──┼────┼─────┼──────┼─────┼──────┼─────┼───┤
│ 22 │98.10.03│H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10.08│H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10.14│H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10.19│H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10.20│HU00000000│ 380,952│ 19,048│ 400,000│ │ │
│ ├────┼─────┼──────┼─────┼──────┼─────┼───┤
│ │小 計│ 5張 │ 4,000,000│ 200,000│ 4,200,000│ 400,000│10.00%│
├──┼────┼─────┼──────┼─────┼──────┼─────┼───┤
│ 23 │98.12.01│J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12.03│J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12.05│J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12.08│J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12.10│J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12.12│J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12.15│J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12.16│JU00000000│ 904,762│ 45,238│ 950,000│ │ │
│ ├────┼─────┼──────┼─────┼──────┤ │ │
│ │98.12.20│JU00000000│ 761,905│ 38,095│ 800,000│ │ │
│ ├────┼─────┼──────┼─────┼──────┼─────┼───┤
│ │小 計│ 9張 │ 8,000,001│ 399,999│ 8,400,000│ 800,000│10.00%│
├──┴────┼─────┼──────┼─────┼──────┼─────┼───┤
│ 總 計 │ 203張 │ 160,500,011│ 8,024,989│ 168,525,000│16,050,000│10.00%│
└───────┴─────┴──────┴─────┴──────┴─────┴───┘
附表二:
┌──┬─────────┬────────────┬────────┐
│編號│ 證 據 名 稱 │ 待 證 事 實 │ 證 據 出 處 │
├──┼─────────┼────────────┼────────┤
│ 1 │扣案劉欣萍所有之「│證明百總公司有向下游廠商│102.1.11扣押物編│
│ │雜記本」 │購買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號壹之32-2,頁次│
│ │ │,作法為:『請小包加開發│2007年4月16日至 │
│ │ │票之作法:①通常付發票未│22日。 │
│ │ │稅10%給小包,如開10張,│ │
│ │ │金額800萬,應付80給小包 │ │
│ │ │,其中一張會開剛好80萬,│ │
│ │ │須作為付款憑證;②另外9 │ │
│ │ │張,則須開立個個金額的支│ │
│ │ │票給小包(交由工地主任處│ │
│ │ │理),不可押日期,並須給│ │
│ │ │陳總蓋章,請他們蓋大小章│ │
│ │ │寄回。(支票背面及上面存│ │
│ │ │根聯均要蓋)』 │ │
├──┼─────────┼────────────┼────────┤
│ 2 │自扣案百總公司所有│證明百總公司有向宏業工程│100.8.4扣押物編 │
│ │電磁記錄內列印之「│行等廠商購買無真實交易之│號貳-22「百總公 │
│ │開立發票金額表」1 │統一發票,代價為未稅銷售│司server資料光碟│
│ │張、「工程請款單」│額之10% ,發票開立及付款│」2片。 │
│ │39張 │方式與上揭雜記本記載內容│ │
│ │ │互核一致。 │ │
├──┼─────────┼────────────┼────────┤
│ 3 │高雄市國稅局函覆之│1.證明蔡添福於92年4月間 │高雄市國稅局函覆│
│ │百總公司進銷項明細│ 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碼│資料、財政部財稅│
│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 SW00000000號等11張無真│資料中心回函暨附│
│ │心「專案申請調檔查│ 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百總│件、蔡添福提出資│
│ │核清單」(進項為宏│ 公司,未稅銷售額650萬 │料。 │
│ │業工程部分)、蔡添│ 元,稅額32萬5000元,發│ │
│ │福提出之統一發票正│ 票金額682萬5000元,百 │ │
│ │本192張 │ 總公司並據以向國稅局申│ │
│ │ │ 報進項憑證,扣抵營業稅│ │
│ │ │ 額。 │ │
│ │ │2.證明蔡添福於92年5月間 │ │
│ │ │ 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碼│ │
│ │ │ TW00000000號等8張無真 │ │
│ │ │ 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百總│ │
│ │ │ 公司,未稅銷售額600萬1│ │
│ │ │ 元,稅額29萬9999元,發│ │
│ │ │ 票金額630萬元,百總公 │ │
│ │ │ 司並據以向國稅局申報進│ │
│ │ │ 項憑證,扣抵營業稅額。│ │
│ │ │3.證明蔡添福於92年6月間 │ │
│ │ │ 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碼│ │
│ │ │ TW00000000號等9張無真 │ │
│ │ │ 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百總│ │
│ │ │ 公司,未稅銷售額700萬 │ │
│ │ │ 元,稅額35萬元,發票金│ │
│ │ │ 額735萬元,百總公司並 │ │
│ │ │ 據以向國稅局申報進項憑│ │
│ │ │ 證,扣抵營業稅額。 │ │
│ │ │4.證明蔡添福於93年10月間│ │
│ │ │ 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碼│ │
│ │ │ BW00000000號等6張無真 │ │
│ │ │ 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百總│ │
│ │ │ 公司,未稅銷售額500萬 │ │
│ │ │ 元,稅額25萬元,發票金│ │
│ │ │ 額525萬元,百總公司並 │ │
│ │ │ 據以向國稅局申報進項憑│ │
│ │ │ 證,扣抵營業稅額。 │ │
│ │ │5.證明蔡添福於93年11、12│ │
│ │ │ 月間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 │
│ │ │ 號碼CW00000000號等19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 │
│ │ │ 百總公司,未稅銷售額 │ │
│ │ │ 1300萬元,稅額65萬元,│ │
│ │ │ 發票金額1365萬元,百總│ │
│ │ │ 公司並據以向國稅局申報│ │
│ │ │ 進項憑證,扣抵營業稅額│ │
│ │ │ 。 │ │
│ │ │6.證明蔡添福於94年11、12│ │
│ │ │ 月間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 │
│ │ │ 號碼JU00000000號等10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 │
│ │ │ 百總公司,未稅銷售額 │ │
│ │ │ 800萬元,稅額40萬元, │ │
│ │ │ 發票金額840萬元,百總 │ │
│ │ │ 公司並據以向國稅局申報│ │
│ │ │ 進項憑證,扣抵營業稅額│ │
│ │ │ 。 │ │
│ │ │7.證明蔡添福於94年12月間│ │
│ │ │ 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碼│ │
│ │ │ JU00000000號等11張無真│ │
│ │ │ 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百總│ │
│ │ │ 公司,未稅銷售額900萬2│ │
│ │ │ 元,稅額44萬9998元,發│ │
│ │ │ 票金額945萬元,百總公 │ │
│ │ │ 司並據以向國稅局申報進│ │
│ │ │ 項憑證,扣抵營業稅額。│ │
│ │ │8.證明蔡添福於95年7、8月│ │
│ │ │ 間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 │
│ │ │ 碼NU00000000號等17張無│ │
│ │ │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百│ │
│ │ │ 總公司,未稅銷售額1499│ │
│ │ │ 萬9999元,稅額75萬1元 │ │
│ │ │ ,發票金額1575萬元,百│ │
│ │ │ 總公司並據以向國稅局申│ │
│ │ │ 報進項憑證,扣抵營業稅│ │
│ │ │ 額。 │ │
│ │ │9.證明蔡添福於95年9月間 │ │
│ │ │ 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碼│ │
│ │ │ PU00000000號等11張無真│ │
│ │ │ 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百總│ │
│ │ │ 公司,未稅銷售額800萬2│ │
│ │ │ 元,稅額39萬9998元,發│ │
│ │ │ 票金額840萬元,百總公 │ │
│ │ │ 司並據以向國稅局申報進│ │
│ │ │ 項憑證,扣抵營業稅額。│ │
│ │ │10.證明蔡添福於96年9月間│ │
│ │ │ 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 │ │
│ │ │ 碼VU00000000號等8張無│ │
│ │ │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 │ │
│ │ │ 百總公司,未稅銷售額 │ │
│ │ │ 700萬元,稅額35萬元,│ │
│ │ │ 發票金額735萬元,百總│ │
│ │ │ 公司並據以向國稅局申 │ │
│ │ │ 報進項憑證,扣抵營業 │ │
│ │ │ 稅額。 │ │
│ │ │11.證明蔡添福於96年10月 │ │
│ │ │ 間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 │ │
│ │ │ 號碼VU00000000號等9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 予百總公司,未稅銷售 │ │
│ │ │ 額800萬元,稅額40萬元│ │
│ │ │ ,發票金額840萬元,百│ │
│ │ │ 總公司並據以向國稅局 │ │
│ │ │ 申報進項憑證,扣抵營 │ │
│ │ │ 業稅額。 │ │
│ │ │12.證明蔡添福於96年11、 │ │
│ │ │ 12月間以宏業工程虛開 │ │
│ │ │ 發票號碼WU00000000號 │ │
│ │ │ 等14張無真實交易之統 │ │
│ │ │ 一發票予百總公司,未 │ │
│ │ │ 稅銷售額1200萬元,稅 │ │
│ │ │ 額60萬元,發票金額 │ │
│ │ │ 1260萬元,百總公司並 │ │
│ │ │ 據以向國稅局申報進項 │ │
│ │ │ 憑證,扣抵營業稅額。 │ │
│ │ │13.證明蔡添福於97年1、2 │ │
│ │ │ 月間以宏業工程虛開發 │ │
│ │ │ 票號碼XU00000000號等9│ │
│ │ │ 張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 │ │
│ │ │ 票予百總公司,未稅銷 │ │
│ │ │ 售額600萬元,稅額30萬│ │
│ │ │ 元,發票金額630萬元,│ │
│ │ │ 百總公司並據以向國稅 │ │
│ │ │ 局申報進項憑證,扣抵 │ │
│ │ │ 營業稅額。 │ │
│ │ │14.證明蔡添福於97年5月間│ │
│ │ │ 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 │ │
│ │ │ 碼ZU00000000號等7張無│ │
│ │ │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 │ │
│ │ │ 百總公司,未稅銷售額 │ │
│ │ │ 600萬1元,稅額29萬 │ │
│ │ │ 9999元,發票金額630萬│ │
│ │ │ 元,百總公司並據以向 │ │
│ │ │ 國稅局申報進項憑證, │ │
│ │ │ 扣抵營業稅額。 │ │
│ │ │15.證明蔡添福於97年5、6 │ │
│ │ │ 月間以宏業工程虛開發 │ │
│ │ │ 票號碼ZU00000000號等7│ │
│ │ │ 張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 │ │
│ │ │ 票予百總公司,未稅銷 │ │
│ │ │ 售額600萬1元,稅額29 │ │
│ │ │ 萬9999元,發票金額630│ │
│ │ │ 萬元,百總公司並據以 │ │
│ │ │ 向國稅局申報進項憑證 │ │
│ │ │ ,扣抵營業稅額。 │ │
│ │ │16.證明蔡添福於97年8月間│ │
│ │ │ 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 │ │
│ │ │ 碼AU00000000號等4張無│ │
│ │ │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 │ │
│ │ │ 百總公司,未稅銷售額 │ │
│ │ │ 300萬元,稅額15萬元,│ │
│ │ │ 發票金額315萬元,百總│ │
│ │ │ 公司並據以向國稅局申 │ │
│ │ │ 報進項憑證,扣抵營業 │ │
│ │ │ 稅額。 │ │
│ │ │17.證明蔡添福於97年9月間│ │
│ │ │ 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 │ │
│ │ │ 碼BU00000000號等5張無│ │
│ │ │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 │ │
│ │ │ 百總公司,未稅銷售額 │ │
│ │ │ 350萬1元,稅額17萬 │ │
│ │ │ 4999元,發票金額367萬│ │
│ │ │ 5000元,百總公司並據 │ │
│ │ │ 以向國稅局申報進項憑 │ │
│ │ │ 證,扣抵營業稅額。 │ │
│ │ │18.證明蔡添福於97年10月 │ │
│ │ │ 間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 │ │
│ │ │ 號碼BU00000000號等5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 予百總公司,未稅銷售 │ │
│ │ │ 額350萬1元,稅額17萬 │ │
│ │ │ 4999元,發票金額367萬│ │
│ │ │ 5000元,百總公司並據 │ │
│ │ │ 以向國稅局申報進項憑 │ │
│ │ │ 證,扣抵營業稅額。 │ │
│ │ │19.證明蔡添福於98年1月間│ │
│ │ │ 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 │ │
│ │ │ 碼DU00000000號等7張無│ │
│ │ │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 │ │
│ │ │ 百總公司,未稅銷售額 │ │
│ │ │ 600萬1元,稅額29萬 │ │
│ │ │ 9999元,發票金額630萬│ │
│ │ │ 元,百總公司並據以向 │ │
│ │ │ 國稅局申報進項憑證, │ │
│ │ │ 扣抵營業稅額。 │ │
│ │ │20.證明蔡添福於98年2月間│ │
│ │ │ 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 │ │
│ │ │ 碼DU00000000號等7張無│ │
│ │ │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 │ │
│ │ │ 百總公司,未稅銷售額 │ │
│ │ │ 600萬1元,稅額29萬 │ │
│ │ │ 9999元,發票金額630萬│ │
│ │ │ 元,百總公司並據以向 │ │
│ │ │ 國稅局申報進項憑證, │ │
│ │ │ 扣抵營業稅額。 │ │
│ │ │21.證明蔡添福於98年9月間│ │
│ │ │ 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號 │ │
│ │ │ 碼HU00000000號等5張無│ │
│ │ │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予 │ │
│ │ │ 百總公司,未稅銷售額 │ │
│ │ │ 400萬元,稅額20萬元,│ │
│ │ │ 發票金額420萬元,百總│ │
│ │ │ 公司並據以向國稅局申 │ │
│ │ │ 報進項憑證,扣抵營業 │ │
│ │ │ 稅額。 │ │
│ │ │22.證明蔡添福於98年10月 │ │
│ │ │ 間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 │ │
│ │ │ 號碼HU00000000號等5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 予百總公司,未稅銷售 │ │
│ │ │ 額400萬元,稅額20萬元│ │
│ │ │ ,發票金額420萬元,百│ │
│ │ │ 總公司並據以向國稅局 │ │
│ │ │ 申報進項憑證,扣抵營 │ │
│ │ │ 業稅額。 │ │
│ │ │23.證明蔡添福於98年12月 │ │
│ │ │ 間以宏業工程虛開發票 │ │
│ │ │ 號碼JU00000000號等9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 予百總公司,未稅銷售 │ │
│ │ │ 額800萬1元,稅額39萬 │ │
│ │ │ 9999元,發票金額840萬│ │
│ │ │ 元,百總公司並據以向 │ │
│ │ │ 國稅局申報進項憑證, │ │
│ │ │ 扣抵營業稅額。 │ │
├──┼─────────┼────────────┼────────┤
│ 4 │扣案百總公司所有之│1.證明百總公司對宏業工程│100.8.4扣押物編 │
│ │內、外帳電磁記錄內│ 所開立上揭無真實交易統│號貳-22「百總公 │
│ │有關百總公司與宏業│ 一發票之帳務記錄、支付│司server資料光碟│
│ │工程往來之帳務記錄│ 方式係異於其他有真實交│」2片。 │
│ │ │ 易之統一發票。 │ │
│ │ │2.證明百總公司外帳有將上│ │
│ │ │ 開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列入營業成本,據以逃漏│ │
│ │ │ 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 │
├──┼─────────┼────────────┼────────┤
│ 5 │宏業華銀公館帳戶交│1.證明宏業工程於92年4月 │各銀行函覆資料、│
│ │易明細表、宏業華銀│ 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號│扣案百總公司存摺│
│ │公館支存帳戶交易明│ 碼SW00000000號等11張無│。 │
│ │細表、宏淵誠泰大直│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金│ │
│ │帳戶交易明細表、蔡│ 額682萬5000元,百總公 │ │
│ │健宏華銀文山帳戶交│ 司實際上僅於92年5月15 │ │
│ │易明細表、百總華銀│ 日支付65萬元作為購買發│ │
│ │五甲帳戶交易明細表│ 票之代價,其餘617萬 │ │
│ │、百總華銀五甲支存│ 5000元雖有開立10紙發票│ │
│ │帳戶交易明細表、百│ 日92年7月5日之支票佯為│ │
│ │總誠泰大直支存帳戶│ 支付,然該等支票卻經塗│ │
│ │交易明細表、百總國│ 銷禁止背書轉讓,由宏業│ │
│ │泰世華四維支存帳戶│ 工程背書轉讓後,再於92│ │
│ │交易明細表、百總合│ 年7月7日存入被告陳燦堂│ │
│ │庫港都帳戶交易明細│ 實質控制之景發國泰世華│ │
│ │表、景發國泰世華四│ 四維帳戶內。 │ │
│ │維帳戶交易明細表、│2.證明宏業工程於92年5月 │ │
│ │存摺內頁影本、景發│ 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號│ │
│ │一銀五甲帳戶交易明│ 碼TW00000000號等8張無 │ │
│ │細表、第一商業銀行│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金│ │
│ │存款憑條、存入交換│ 額630萬元,百總公司實 │ │
│ │票據明細、託收票據│ 際上僅於92年6月6日支付│ │
│ │資料、百總公司開立│ 60萬元作為購買發票之代│ │
│ │支票號碼FC0000000 │ 價,其餘570萬元雖有開 │ │
│ │號等支票正反面影本│ 立7紙發票日92年8月6日 │ │
│ │ │ 之支票佯為支付,然該等│ │
│ │ │ 支票卻經塗銷禁止背書轉│ │
│ │ │ 讓,由宏業工程背書轉讓│ │
│ │ │ 後,再於92年8月7日存入│ │
│ │ │ 被告陳燦堂實質控制之景│ │
│ │ │ 發國泰世華四維帳戶內。│ │
│ │ │3.證明宏業工程於92年6月 │ │
│ │ │ 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號│ │
│ │ │ 碼TW00000000號等9張無 │ │
│ │ │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金│ │
│ │ │ 額735萬元,百總公司實 │ │
│ │ │ 際上僅於92年7月7日支付│ │
│ │ │ 70萬元作為購買發票之代│ │
│ │ │ 價,其餘665萬元雖有開 │ │
│ │ │ 立8紙發票日92年8月31日│ │
│ │ │ 之支票佯為支付,然該等│ │
│ │ │ 支票卻經塗銷禁止背書轉│ │
│ │ │ 讓,由宏業工程背書轉讓│ │
│ │ │ 後,再於92年9月1日、同│ │
│ │ │ 年月4日存入被告陳燦堂 │ │
│ │ │ 實質控制之景發國泰世華│ │
│ │ │ 四維帳戶內。 │ │
│ │ │4.證明宏業工程於93年10月│ │
│ │ │ 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號│ │
│ │ │ 碼BW00000000號等6張無 │ │
│ │ │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金│ │
│ │ │ 額525萬元,百總公司實 │ │
│ │ │ 際上僅於93年11月15日支│ │
│ │ │ 付50萬元作為購買發票之│ │
│ │ │ 代價,其餘475萬元雖有 │ │
│ │ │ 開立5紙發票日93年11月 │ │
│ │ │ 11日之支票佯為支付,然│ │
│ │ │ 該等支票卻經塗銷禁止背│ │
│ │ │ 書轉讓,由宏業工程背書│ │
│ │ │ 轉讓後,再於93年11月18│ │
│ │ │ 日存入被告陳燦堂實質控│ │
│ │ │ 制之景發國泰世華四維帳│ │
│ │ │ 戶內。 │ │
│ │ │5.證明宏業工程93年11、12│ │
│ │ │ 月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 │
│ │ │ 號碼CW00000000號等19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金額1365萬元,百總公司│ │
│ │ │ 實際上僅於94年1月18日 │ │
│ │ │ 、19日支付130萬元作為 │ │
│ │ │ 購買發票之代價,其餘 │ │
│ │ │ 1235萬元雖有開立17紙發│ │
│ │ │ 票日94年1月6日、14日之│ │
│ │ │ 支票佯為支付,然該等支│ │
│ │ │ 票卻經塗銷禁止背書轉讓│ │
│ │ │ ,由宏業工程背書轉讓後│ │
│ │ │ ,再於94年1月27日存入 │ │
│ │ │ 被告陳燦堂實質控制之景│ │
│ │ │ 發國泰世華四維帳戶內。│ │
│ │ │6.證明宏業工程於94年11、│ │
│ │ │ 12月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 │
│ │ │ 票號碼JU00000000號等10│ │
│ │ │ 張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金額840萬元,百總公 │ │
│ │ │ 司實際上僅於94年12月26│ │
│ │ │ 日支付80萬元作為購買發│ │
│ │ │ 票之代價,其餘760萬元 │ │
│ │ │ 雖有開立9紙發票日94年 │ │
│ │ │ 12月27日之支票佯為支付│ │
│ │ │ ,然該等支票卻經塗銷禁│ │
│ │ │ 止背書轉讓,由宏業工程│ │
│ │ │ 背書轉讓後,再於94年12│ │
│ │ │ 月27日存入被告陳燦堂實│ │
│ │ │ 質控制之景發國泰世華四│ │
│ │ │ 維帳戶內。 │ │
│ │ │7.證明宏業工程於94年12月│ │
│ │ │ 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號│ │
│ │ │ 碼JU00000000號等11張無│ │
│ │ │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金│ │
│ │ │ 額945萬元,百總公司實 │ │
│ │ │ 際上僅於95年1月10日支 │ │
│ │ │ 付90萬元作為購買發票之│ │
│ │ │ 代價,其餘855萬元雖有 │ │
│ │ │ 開立10紙發票日95年6月1│ │
│ │ │ 日之支票佯為支付,然該│ │
│ │ │ 等支票卻經塗銷禁止背書│ │
│ │ │ 轉讓,由宏業工程背書轉│ │
│ │ │ 讓後,再於95年7月20日 │ │
│ │ │ 存入被告陳燦堂實質控制│ │
│ │ │ 之景發國泰世華四維帳戶│ │
│ │ │ 內。 │ │
│ │ │8.證明宏業工程於95年7、8│ │
│ │ │ 月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 │
│ │ │ 號碼NU00000000號等17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金額1575萬元,百總公司│ │
│ │ │ 實際上僅於95年9月22日 │ │
│ │ │ 支付150萬元作為購買發 │ │
│ │ │ 票之代價,其餘1425萬元│ │
│ │ │ 雖有開立15紙發票日95年│ │
│ │ │ 10月27日之支票佯為支付│ │
│ │ │ ,然該等支票卻經塗銷禁│ │
│ │ │ 止背書轉讓,由宏業工程│ │
│ │ │ 背書轉讓後,再於95年10│ │
│ │ │ 月27日存入被告陳燦堂實│ │
│ │ │ 質控制之景發國泰世華四│ │
│ │ │ 維帳戶內。 │ │
│ │ │9.證明宏業工程於95年9月 │ │
│ │ │ 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號│ │
│ │ │ 碼PU00000000號等11張無│ │
│ │ │ 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金│ │
│ │ │ 額840萬元,百總公司實 │ │
│ │ │ 際上僅於95年11月20日支│ │
│ │ │ 付80萬元作為購買發票之│ │
│ │ │ 代價,其餘760萬元雖有 │ │
│ │ │ 開立10紙發票日95年12月│ │
│ │ │ 12日之支票佯為支付,然│ │
│ │ │ 該等支票卻經塗銷禁止背│ │
│ │ │ 書轉讓,由宏業工程背書│ │
│ │ │ 轉讓後,再於95年12月13│ │
│ │ │ 日存入被告陳燦堂實質控│ │
│ │ │ 制之景發國泰世華四維帳│ │
│ │ │ 戶內。 │ │
│ │ │10.證明宏業工程於96年9月│ │
│ │ │ 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 │ │
│ │ │ 號碼VU00000000號等8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 ,金額735萬元,百總公│ │
│ │ │ 司實際上僅於96年10月 │ │
│ │ │ 11日、96年11月12日支 │ │
│ │ │ 付70萬元作為購買發票 │ │
│ │ │ 之代價,其餘665萬元雖│ │
│ │ │ 有開立7紙發票日97年2 │ │
│ │ │ 月29日之支票佯為支付 │ │
│ │ │ ,然該等支票卻經塗銷 │ │
│ │ │ 禁止背書轉讓,由宏業 │ │
│ │ │ 工程背書轉讓後,再於 │ │
│ │ │ 97年3月3日存入被告陳 │ │
│ │ │ 燦堂實質控制之景發一 │ │
│ │ │ 銀五甲帳戶內。 │ │
│ │ │11.證明宏業工程於96年10 │ │
│ │ │ 月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 │ │
│ │ │ 票號碼VU00000000號等9│ │
│ │ │ 張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 │ │
│ │ │ 票,金額840萬元,百總│ │
│ │ │ 公司實際上僅於96年10 │ │
│ │ │ 月11日、96年11月12日 │ │
│ │ │ 支付80萬元作為購買發 │ │
│ │ │ 票之代價,其餘760萬元│ │
│ │ │ 雖有開立8紙發票日97年│ │
│ │ │ 2月29日之支票佯為支付│ │
│ │ │ ,然該等支票卻經塗銷 │ │
│ │ │ 禁止背書轉讓,由宏業 │ │
│ │ │ 工程背書轉讓後,再於 │ │
│ │ │ 97年3月3日存入被告陳 │ │
│ │ │ 燦堂實質控制之景發一 │ │
│ │ │ 銀五甲帳戶內。 │ │
│ │ │12.證明宏業工程於96年11 │ │
│ │ │ 、12月間開立予百總公 │ │
│ │ │ 司發票號碼WU00000000 │ │
│ │ │ 號等14張無真實交易之 │ │
│ │ │ 統一發票,金額1260萬 │ │
│ │ │ 元,百總公司實際上僅 │ │
│ │ │ 於96年12月10日支付120│ │
│ │ │ 萬元作為購買發票之代 │ │
│ │ │ 價,其餘1140萬元雖有 │ │
│ │ │ 開立12紙發票日97年3月│ │
│ │ │ 28日之支票佯為支付, │ │
│ │ │ 然該等支票卻經塗銷禁 │ │
│ │ │ 止背書轉讓,由宏業工 │ │
│ │ │ 程背書轉讓後,再於97 │ │
│ │ │ 年3月31日存入被告陳燦│ │
│ │ │ 堂實質控制之景發一銀 │ │
│ │ │ 五甲帳戶內。 │ │
│ │ │13.證明宏業工程於97年1、│ │
│ │ │ 2月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 │
│ │ │ 票號碼XU00000000號等9│ │
│ │ │ 張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 │ │
│ │ │ 票,金額630萬元,百總│ │
│ │ │ 公司實際上僅於97年3月│ │
│ │ │ 10日支付60萬元作為購 │ │
│ │ │ 買發票之代價,其餘570│ │
│ │ │ 萬元雖有開立8紙發票日│ │
│ │ │ 97年5月2日之支票佯為 │ │
│ │ │ 支付,然該等支票卻經 │ │
│ │ │ 塗銷禁止背書轉讓,由 │ │
│ │ │ 宏業工程背書轉讓後, │ │
│ │ │ 再於97年5月28日存入被│ │
│ │ │ 告陳燦堂實質控制之景 │ │
│ │ │ 發一銀五甲帳戶內。 │ │
│ │ │14.證明宏業工程於97年5月│ │
│ │ │ 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 │ │
│ │ │ 號碼ZU00000000號等7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 ,金額630萬元,百總公│ │
│ │ │ 司實際上僅於97年6月10│ │
│ │ │ 日支付60萬元作為購買 │ │
│ │ │ 發票之代價,其餘570萬│ │
│ │ │ 元雖有開立6紙發票日97│ │
│ │ │ 年7月10日之支票佯為支│ │
│ │ │ 付,然該等支票卻經塗 │ │
│ │ │ 銷禁止背書轉讓,由宏 │ │
│ │ │ 業工程背書轉讓後,再 │ │
│ │ │ 於97年7月11日存入被告│ │
│ │ │ 陳燦堂實質控制之景發 │ │
│ │ │ 國泰世華四維帳戶內。 │ │
│ │ │15.證明宏業工程於97年5、│ │
│ │ │ 6月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 │
│ │ │ 票號碼ZU00000000號等7│ │
│ │ │ 張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 │ │
│ │ │ 票,金額630萬元,百總│ │
│ │ │ 公司實際上僅於97年6月│ │
│ │ │ 10日支付60萬元作為購 │ │
│ │ │ 買發票之代價,其餘570│ │
│ │ │ 萬元雖有開立6紙發票日│ │
│ │ │ 97年10月3日之支票佯為│ │
│ │ │ 支付,然該等支票卻經 │ │
│ │ │ 塗銷禁止背書轉讓,由 │ │
│ │ │ 宏業工程背書轉讓後, │ │
│ │ │ 再於97年10月6日存入被│ │
│ │ │ 告陳燦堂實質控制之景 │ │
│ │ │ 發國泰世華四維帳戶內 │ │
│ │ │ 。 │ │
│ │ │16.證明宏業工程於97年8月│ │
│ │ │ 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 │ │
│ │ │ 號碼AU00000000號等4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 ,金額315萬元,百總公│ │
│ │ │ 司實際上僅於97年9月10│ │
│ │ │ 日支付30萬元作為購買 │ │
│ │ │ 發票之代價,其餘285萬│ │
│ │ │ 元雖有開立3紙發票日97│ │
│ │ │ 年5月2日之支票佯為支 │ │
│ │ │ 付,然該等支票卻經塗 │ │
│ │ │ 銷禁止背書轉讓,由宏 │ │
│ │ │ 業工程背書轉讓後,再 │ │
│ │ │ 於97年11月21日存入被 │ │
│ │ │ 告陳燦堂實質控制之景 │ │
│ │ │ 發一銀五甲帳戶內。 │ │
│ │ │17.證明宏業工程於97年9月│ │
│ │ │ 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 │ │
│ │ │ 號碼BU00000000號等5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 ,金額367萬5000元,百│ │
│ │ │ 總公司實際上僅於97年 │ │
│ │ │ 10月13日支付35萬元作 │ │
│ │ │ 為購買發票之代價,其 │ │
│ │ │ 餘332萬5000元雖有開立│ │
│ │ │ 4紙發票日97年5月2日之│ │
│ │ │ 支票佯為支付,然該等 │ │
│ │ │ 支票卻經塗銷禁止背書 │ │
│ │ │ 轉讓,由宏業工程背書 │ │
│ │ │ 轉讓後,再於97年11月 │ │
│ │ │ 21日存入被告陳燦堂實 │ │
│ │ │ 質控制之景發一銀五甲 │ │
│ │ │ 帳戶內。 │ │
│ │ │18.證明宏業工程於97年10 │ │
│ │ │ 月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 │ │
│ │ │ 票號碼BU00000000號等5│ │
│ │ │ 張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 │ │
│ │ │ 票,金額367萬5000元,│ │
│ │ │ 百總公司實際上僅於97 │ │
│ │ │ 年10月13日支付35萬元 │ │
│ │ │ 作為購買發票之代價, │ │
│ │ │ 其餘332萬5000元雖有開│ │
│ │ │ 立4紙發票日97年5月2日│ │
│ │ │ 之支票佯為支付,然該 │ │
│ │ │ 等支票卻經塗銷禁止背 │ │
│ │ │ 書轉讓,由宏業工程背 │ │
│ │ │ 書轉讓後,再於97年11 │ │
│ │ │ 月21日存入被告陳燦堂 │ │
│ │ │ 實質控制之景發一銀五 │ │
│ │ │ 甲帳戶內。 │ │
│ │ │19.證明宏業工程於98年1月│ │
│ │ │ 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 │ │
│ │ │ 號碼DU00000000號等7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 ,金額630萬元,百總公│ │
│ │ │ 司實際上僅於98年1月21│ │
│ │ │ 日支付60萬元作為購買 │ │
│ │ │ 發票之代價,其餘570萬│ │
│ │ │ 元雖有開立6紙發票日98│ │
│ │ │ 年3月5日之支票佯為支 │ │
│ │ │ 付,然該等支票卻經塗 │ │
│ │ │ 銷禁止背書轉讓,由宏 │ │
│ │ │ 業工程背書轉讓後,再 │ │
│ │ │ 於98年4月1日存入被告 │ │
│ │ │ 陳燦堂實質控制之景發 │ │
│ │ │ 一銀五甲帳戶內。 │ │
│ │ │20.證明宏業工程於98年2月│ │
│ │ │ 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 │ │
│ │ │ 號碼DU00000000號等7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 ,金額630萬元,百總公│ │
│ │ │ 司實際上僅於98年1月21│ │
│ │ │ 日支付60萬元作為購買 │ │
│ │ │ 發票之代價,其餘570萬│ │
│ │ │ 元雖有開立6紙發票日98│ │
│ │ │ 年3月5日之支票佯為支 │ │
│ │ │ 付,然該等支票卻經塗 │ │
│ │ │ 銷禁止背書轉讓,由宏 │ │
│ │ │ 業工程背書轉讓後,再 │ │
│ │ │ 於98年3月9日存入被告 │ │
│ │ │ 陳燦堂實質控制之景發 │ │
│ │ │ 一銀五甲帳戶內。 │ │
│ │ │21.證明宏業工程於98年9月│ │
│ │ │ 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票 │ │
│ │ │ 號碼HU00000000號等5張│ │
│ │ │ 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票 │ │
│ │ │ ,金額420萬元,百總公│ │
│ │ │ 司實際上僅於98年11月 │ │
│ │ │ 10日支付40萬元作為購 │ │
│ │ │ 買發票之代價,其餘380│ │
│ │ │ 萬元並未實際付款。 │ │
│ │ │22.證明宏業工程於98年10 │ │
│ │ │ 月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 │ │
│ │ │ 票號碼HU00000000號等5│ │
│ │ │ 張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 │ │
│ │ │ 票,金額420萬元,百總│ │
│ │ │ 公司實際上僅於98年11 │ │
│ │ │ 月10日支付40萬元作為 │ │
│ │ │ 購買發票之代價,其餘 │ │
│ │ │ 380萬元並未實際付款。│ │
│ │ │23.證明宏業工程於98年12 │ │
│ │ │ 月間開立予百總公司發 │ │
│ │ │ 票號碼JU00000000號等9│ │
│ │ │ 張無真實交易之統一發 │ │
│ │ │ 票,金額840萬元,百總│ │
│ │ │ 公司實際上僅於99年1月│ │
│ │ │ 11日支付80萬元作為購 │ │
│ │ │ 買發票之代價,其餘760│ │
│ │ │ 萬元並未實際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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