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TPDM,106,聲,1133,20170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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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聲字第1133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黃朝陽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6 年度執聲字第877 號、106 年度執字第144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黃朝陽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朝陽因偽造文書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編號1 至3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欄「臺南地檢100 年度偵字第15159 號」之記載應補充更正為「臺南地檢100 年度偵字第15159 號、101 年度偵字第974號、102 年度偵字第3779號、第3809號、第6733號」;

編號4 至8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欄「臺北地檢97年度偵字第26866 號」之記載應補充更正為「臺北地檢97年度偵字第22320 號、第25057 號、第26866 號、98年度偵字第1336號、第1337號、第1791號」),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受刑人於裁判確定前所犯如附表所示之數罪,均係於民國102 年1 月25日之前犯之,而刑法第50條業於102 年1 月23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月25日施行,修正前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

修正後刑法第50條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經比較新舊法結果,修正後刑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使行為人取得易科罰金之利益,行為人於裁判時雖未能因定執行刑而取得限制加重刑罰之利益,惟仍得於判決確定後聲請檢察官定執行刑,而修正前刑法第50條剝奪受刑人原得易刑處分之利益,自屬不利於受刑人,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規定,應依修正後刑法第50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

次按有二裁判以上,經定其執行刑後,又與其他裁判併合而更定其執行刑者,前定之執行刑當然失效,仍應以原來宣告之數個刑罰計算,而不以當時該數罪所定應執行刑為計算基準(最高法院57年度台抗字第198 號裁定意旨參照)。

再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

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

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

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

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2年度台非字第187 號及94年度台非字第21號判決意旨參照)。

四、經查:㈠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有各刑事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乙份在卷可稽。

㈡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 至3 所示之3 罪,固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以102 年度訴字第692 號判決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 年8 月確定;

編號4 至8 所示之5 罪,則經本院以98年度訴字第1180號判決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年8月確定,惟參照前揭最高法院57年度台抗字第198 號裁定意旨,受刑人既有如附表編號1 至8 所示共8 罪應予併罰,本院自可更定該8 罪之應執行刑,前定之應執行刑即當然失效。

是本院定應執行刑,不得踰越刑法第51條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即不得重於如附表編號1 至8 所示8 罪刑之總和,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如附表編號1 至3 所定應執行刑及編號4 至8 所定應執行刑之總和。

㈢準此,檢察官聲請定受刑人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後認該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

是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 至8 所示之8 罪,應合併定其應執行刑為如主文所示。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6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羅郁婷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劉麗英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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