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TPDM,113,附民移調,1637,20240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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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附民移調字第1637號
聲請人王珮庭
相對人蔡雯卉
上列當事人間因本院113 年度審訴字第761 號詐欺等案件,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上午9時50分整,在本院刑事二樓第3法庭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一、出席職員如下:
法官賴鵬年
書記官林意禎
通譯吳羽薇
二、到場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王珮庭
相對人蔡雯卉
三、調解內容如下:
1、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3萬5千元,相對人自113年8月(含當月)起,於每月15日前匯款5 千元至聲請人指定其子女之清水郵局帳戶(戶名:王妍妃、帳戶號碼:00000000000000號)帳戶內,至全部付清為止。如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
2、聲請人對相對人其餘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均拋棄。
3、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當庭交付閱覽,朗讀並無異議簽名於后
聲請人:王珮庭
相對人:蔡雯卉
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十庭
 書記官林意禎
 法官賴鵬年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林意禎
中華民國113 年7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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