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票字第20426號
聲 請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國烈
非訟代理人 凃旻佐
相 對 人 云晟消防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蘇文淙
相 對 人 蘇千姬(原名黃千姬)
蘇培堅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云晟消防工程企業有限公司、蘇文淙、蘇千姬(原名黃千姬)於如附表一所示發票日共同簽發之本票一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如附表一所示票面金額,其中如附表一所示請求金額,及自如附表一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如附表一所示利率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相對人云晟消防工程企業有限公司、蘇文淙、蘇培堅於如附表二所示發票日共同簽發之本票一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如附表二所示票面金額,其中如附表二所示請求金額,及自如附表二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如附表二所示利率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相對人云晟消防工程企業有限公司、蘇文淙、蘇培堅於如附表三所示發票日簽發之本票一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如附表三所示票面金額,其中如附表三所示請求金額,及自如附表三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如附表三所示利率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3 紙,付款地在臺北市,利息約定自發票日起依聲請人定儲利率指數加碼年息5.63%、5.63%及約定自發票日起依臺灣(註:中華)郵政(股)公司二年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碼年息3.625%計算,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經提示後僅支付其中部分金額外,其餘金額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3 紙,聲請裁定就如附表所示之請求金額及如附表所示利率計算之利息,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內,得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如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萬蓓娣
┌──────────────────────────────────────────────┐
│附表一 104 年度司票字第20426 號│
├──┬──────┬─────┬──────┬───┬──────┬──────┬─────┤
│編號│票面金額 │請求金額 │發 票 日 │到期日│提 示 日 │利息起算日 │年 息 │
│ │(新台幣) │(新台幣)│ │ │ │ │(百分之)│
├──┼──────┼─────┼──────┼───┼──────┼──────┼─────┤
│001 │ │ 74,937元 │ │ │ │104年11月7日│6.93% │
├──┤1,050,000元 ├─────┤102年11月6日│未載 │104年9月18日├──────┼─────┤
│002 │ │299,749元 │ │ │ │104年11月7日│6.93% │
└──┴──────┴─────┴──────┴───┴──────┴──────┴─────┘
┌───────────────────────────────────────────────┐
│附表二 104 年度司票字第20426 號│
├──┬──────┬─────┬──────┬───┬──────┬───────┬─────┤
│編號│票面金額 │請求金額 │發 票 日 │到期日│提 示 日 │利息起算日 │年 息 │
│ │(新台幣) │(新台幣)│ │ │ │ │(百分之)│
├──┼──────┼─────┼──────┼───┼──────┼───────┼─────┤
│001 │ │174,840元 │ │ │ │104年10月18日 │7% │
├──┤1,100,000元 ├─────┤103年8月15日│未載 │104年9月18日├───────┼─────┤
│002 │ │546,801元 │ │ │ │104年9月18日 │7% │
└──┴──────┴─────┴──────┴───┴──────┴───────┴─────┘
┌──────────────────────────────────────────────┐
│附表三 104 年度司票字第20426 號│
├──┬─────┬─────┬───────┬───┬──────┬──────┬─────┤
│編號│票面金額 │請求金額 │發 票 日 │到期日│提 示 日 │利息起算日 │年 息 │
│ │(新台幣)│(新台幣)│ │ │ │ │(百分之)│
├──┼─────┼─────┼───────┼───┼──────┼──────┼─────┤
│001 │ │112,718元 │ │ │ │104年11月3日│4.93% │
├──┤550,000元 ├─────┤103年10月31日 │未載 │104年9月18日├──────┼─────┤
│002 │ │273,413元 │ │ │ │104年10月3日│4.93% │
└──┴─────┴─────┴───────┴───┴──────┴──────┴─────┘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