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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重訴字第1186號
原 告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明道
訴訟代理人 郭怡伶
被 告 恩合企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黃禮智
被 告 黃靖芬
黃秋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4 年12月8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捌仟壹佰柒拾壹萬叁仟柒佰零叁元及如附表一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美金叁拾叁萬壹仟捌佰元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或按清償日原告掛牌即期賣出匯率折算新臺幣給付之。
訴訟費用新臺幣捌拾貳萬陸仟零捌拾捌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恩合企業有限公司(下稱恩合公司)、黃禮智、黃靖芬、黃秋鳳4 人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起訴主張:㈠被告恩合公司於民國103 年12月30日邀同被告黃禮智、黃靖芬、黃秋鳳3 人為連帶保證人,與原告簽訂保證書,約定就被告恩合公司於現在(含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對於原告所負之一切債務,以本金新臺幣(下同)1 億5 千萬元為限額及其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及其他從屬於主債務人之負擔,願與主債務人負連帶清償之責任。
被告恩合公司與原告為因應雙方授信業務往來需要,簽訂綜合授信契約、授信約定書,約定契約適用範圍,並約定契約總額度及各項授信額度係依單項授信額度明細表、增補綜合授信契約所示。
嗣後被告恩合公司陸續變更契約總額度,分別於102 年1 月8 日、103 年12月30日、104 年7 月1 日再次簽訂增補綜合授信契約、單項授信額度明細表。
被告恩合公司自97年3 月12日起,陸續向原告借款23筆款項,並經立具動撥申請書兼債權憑證22紙、借據1 紙交予原告收執,其償還辦法及借款利息計付方式、借款利率、遲延利息及違約金均如各動撥申請書兼債權憑證、綜合授信契約、借據內容所示。
㈡被告恩合公司復依據兩造於98年12月28日簽訂之「出口押匯約定書」,於104 年7 月8 日持憑東亞銀行香港分行(BANKOF EAST ASIA ,LIMITED ,THE HONG KONG)開發之CU5LC42022號信用狀,並出具出口押匯申請書,向原告押匯美金331,800 元,並聲明如有拒付情事,願立即如數以原幣加息償還,利率按押匯日原告銀行所掛牌各該幣別之外匯授信牌告利率與新台幣基準放款利率加年息3.5%孰高為準,並願負擔一切因此而支出之費用。
㈢詎被告恩合公司自104 年8 月起,有借款到期未償還,且原告給付之上開押匯款亦遭開狀行拒付,經原告電話通知、親自拜訪、書函催告,被告均置之不理,而依授信約定書第12條第1項約定,所有授信額度即視為全部到期,被告除清償部分債務外,迄今尚欠本金新臺幣81,713,703元、美金331,800 元暨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是被告恩合公司依法應負清償責任,被告黃禮智、黃靖芬、黃秋鳳3 人為連帶保證人,依約亦應負連帶給付責任等語。
並聲明:如主文第一項、第二項所示。
三、被告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經查,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其提出保證書、綜合授信契約、授信約定書4 份、增補綜合授信契約3 份、單項授信額度明細表3 份、動撥申請書兼債權憑證22份、借據1 份、出口押匯約定書、出口押匯/ 貼現申請書、其他交易憑證、國外銀行拒付電報、放款戶資料一覽表查詢、主張加速到期催告函4 紙、利率查詢資料等件為證,核與其主張相符。
而被告對於原告主張之事實,均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準用同條文第1項規定,視同自認,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
從而,原告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㈠新臺幣81,713,703元及如附表一所示之利息、違約金;
㈡美金331,800 元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或按清償日原告掛牌即期賣出匯率折算新臺幣給付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訴訟費用確定如主文第三項所示之金額。
六、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85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羅立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5 日
書記官 林奕瑋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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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請 求 金 額 │利 息│違 約 金│ 備註 │
│ │ (新臺幣)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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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000,000元 │自104年8月11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11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400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2 │1,288,670元 │自104年10月26日起至 │自104 年11月12日起至│原始借款金額│
│ │ │清償日止,按年利率4.│清償日止,其逾期在6 │為247萬元 │
│ │ │38%計算。 │個月以內者,按左開利│ │
│ │ │ │率10%,逾期在6個月以│ │
│ │ │ │上者,其超逾6 個月部│ │
│ │ │ │分,按左開利率20% 計│ │
│ │ │ │算。 │ │
├──┼──────┼──────────┼──────────┼──────┤
│ 3 │1,000,000元 │自104年8月24日起至清│自104年8月27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100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4 │2,650,000元 │自104年8月27日起至清│自104年8月30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265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5 │11,000,000元│自104年8月8日起至清 │自104 年9月4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1,100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6 │4,280,000元 │自104年9月7日起至清 │自104年9月10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428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7 │2,360,000元 │自104年8月16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13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236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8 │2,020,000元 │自104年8月16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21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202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9 │5,150,000元 │自104年8月27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24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515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10 │4,250,000元 │自104年8月28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25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425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11 │550,000元 │自104年8月19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19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55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 ,逾期在6 個月以│ │
│ │ │ │上者,其超逾6 個月部│ │
│ │ │ │分,按左開利率20% 計│ │
│ │ │ │算。 │ │
├──┼──────┼──────────┼──────────┼──────┤
│ 12 │2,490,000元 │自104年8月2日起至清 │自104 年9月2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249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13 │2,620,000元 │自104年9月5日起至清 │自104年10月5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262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14 │4,420,000元 │自104年8月11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11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442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15 │1,190,000元 │自104年8月11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11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119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16 │5,280,000元 │自104年8月15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15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528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17 │1,480,000元 │自104年8月22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22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148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18 │2,060,000元 │自104年9月2日起至清 │自104年10月2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206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19 │3,150,000元 │自104年9月7日起至清 │自104年10月7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315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20 │3,150,000元 │自104年8月16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16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4.3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315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21 │10,000,000元│自104年8月30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30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3.88│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1,000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22 │2,416,670元 │自104年8月10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10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3.34│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500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 23 │4,908,363元 │自104年8月12日起至清│自104年9月12日起至清│原始借款金額│
│ │ │償日止,按年利率3.34│償日止,其逾期在6 個│為1,900萬元 │
│ │ │%計算。 │月以內者,按左開利率│ │
│ │ │ │10%,逾期在6個月以上│ │
│ │ │ │者,其超逾6 個月部分│ │
│ │ │ │,按左開利率20% 計算│ │
│ │ │ │。 │ │
├──┼──────┼──────────┼──────────┼──────┤
│合計│81,713,703元│ │ │ │
└──┴──────┴──────────┴──────────┴──────┘
附表二︰
┌──┬──────┬──────────┬──────────┬──────┐
│編號│請 求 金 額 │利 息│違 約 金│ 備註 │
│ │ (美金) │ │ │ │
├──┼──────┼──────────┼──────────┼──────┤
│ 1 │331,800元 │自104年10月21日起至 │自104年10月21日起至 │信用狀號碼 │
│ │ │清償日止,按年利率6.│清償日止,逾期6個月 │5AQQA0000000│
│ │ │36%計算。 │以內按左開利率10%, │ │
│ │ │ │逾期6個月以上按左開 │ │
│ │ │ │利率20%計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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