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849號
聲 請 人 張陳淑蓉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 年度司催字第139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 年11月3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黃明發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潘惠梅
┌───────────────────────────────────────────────────┐
│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1849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01│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5-NX-945963-0 │ │1 │620 │ │
├──┼───────────────┼──────────────┼────┼───┼────┼───┤
│0002│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7-NX-997339-1 │ │1 │262 │ │
├──┼───────────────┼──────────────┼────┼───┼────┼───┤
│0003│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8-NX-1013657-4 │ │1 │77 │ │
├──┼───────────────┼──────────────┼────┼───┼────┼───┤
│0004│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8-NX-1029086-3 │ │1 │88 │ │
├──┼───────────────┼──────────────┼────┼───┼────┼───┤
│0005│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9-NX-1054770-7 │ │1 │83 │ │
├──┼───────────────┼──────────────┼────┼───┼────┼───┤
│0006│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90-NX-1087375-9 │ │1 │33 │ │
├──┼───────────────┼──────────────┼────┼───┼────┼───┤
│0007│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91-NX-1107372-3 │ │1 │23 │ │
├──┼───────────────┼──────────────┼────┼───┼────┼───┤
│0008│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078NX0006886-4 │ │1 │500 │ │
├──┼───────────────┼──────────────┼────┼───┼────┼───┤
│0009│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079NX0023073-6 │ │1 │250 │ │
├──┼───────────────┼──────────────┼────┼───┼────┼───┤
│0010│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081NX0040160-5 │ │1 │3 │ │
├──┼───────────────┼──────────────┼────┼───┼────┼───┤
│0011│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083NX0096629-4 │ │1 │501 │ │
├──┼───────────────┼──────────────┼────┼───┼────┼───┤
│0012│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084NX0140037-3 │ │1 │576 │ │
├──┼───────────────┼──────────────┼────┼───┼────┼───┤
│0013│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0086NX0179257-4 │ │1 │915 │ │
└──┴───────────────┴──────────────┴────┴───┴────┴───┘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