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904號
聲 請 人 許葉定暉(即許富男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133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12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林佑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林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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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190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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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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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味王股份有限公司│興增67換字67-PA-0002207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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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味王股份有限公司│興增67換字67-PA-0002208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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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味王股份有限公司│興增67換字67-PA-0002209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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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味王股份有限公司│興增67換字67-PA-0002210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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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味王股份有限公司│興增67換字67-PA-0002211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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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味王股份有限公司│興增67換字67-PA-0002212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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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味王股份有限公司│和增67換字67-PB-0002663 │1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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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味王股份有限公司│和增67換字67-PB-0002664 │1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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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味王股份有限公司│和增67換字67-PB-0002665 │1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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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味王股份有限公司│和增67換字67-PB-0002666 │1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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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味王股份有限公司│和增67換字67-PB-0002667 │1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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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味王股份有限公司│和增67換字67-PB-0002668 │1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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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味王股份有限公司│和增67換字67-PB-0002669 │1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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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味王股份有限公司│人增67換字67-PC-0000541 │1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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