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915號
聲 請 人 簡伯旭
訴訟代理人 陳綺華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 年度司催字第129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 年11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靜茹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25 日
書記官 詹雪娥
┌────────────────────────────────┐
│附表: 104 年度除字第1915 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種 類│張數│股 數│
├──┼──────────┼───────┼───┼──┼───┤
│0001│國泰公證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1至│普通股│40 │40,000│
│ │ │86-ND-000040 │ │ │ │
├──┼──────────┼───────┼───┼──┼───┤
│0002│國泰公證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201至│增資股│10 │10,000│
│ │ │86-ND-000210 │ │ │ │
├──┼──────────┼───────┼───┼──┼───┤
│0003│國泰公證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246至│增資股│50 │50,000│
│ │ │86-ND-000295 │ │ │ │
├──┼──────────┼───────┼───┼──┼───┤
│0004│國泰公證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1 │增資股│1 │82 │
└──┴──────────┴───────┴───┴──┴───┘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