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TPDV,112,除,1964,20240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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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964號
聲 請 人 杜貴瀛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前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1529號公示催告在案,因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於民國112年12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與法相符,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6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蕭如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6 日
書記官 劉茵綺
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1964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69ND0000000 0 1 1000 00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77NX0000000 0 1 228 003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77NX0000000 0 1 30 00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 0 1 112 005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0000 0 1 231 006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0000 0 1 40 007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0000 0 1 27 008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00000 0 1 180 009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 0 1 128 010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0 0 1 78 01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 0 1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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