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要替換的判決書內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1908號
聲 請 人 王永鳳
王永鳳即台北醫療器材行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35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6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2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汪怡君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1908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股票權利人│
├──┼──────────┼─────────┼────┼───┼────┼─────┤
│001 │富堡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86-ND-0000000-0 │股票 │1 │1000 │王永鳳 │
└──┴──────────┴─────────┴────┴───┴────┴─────┘
┌────────────────────────────────────────────────────┐
│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1908號 │
├──┬───────┬─────────┬──────┬─────────┬────────┬─────┤
│編號│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新台幣)│支 票 號 碼 │票據權利人│
├──┼───────┼─────────┼──────┼─────────┼────────┼─────┤
│001 │台北醫療器材行│富邦商業銀行木柵分│93年12月30日│2,800元 │5A0000000 │王永鳳即台│
│ │王永鳳 │行 │ │ │ │北醫療器材│
│ │ │ │ │ │ │行 │
└──┴───────┴─────────┴──────┴─────────┴────────┴─────┘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28 日
書記官 楊勝欽
還沒人留言.. 成為第一個留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