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TPDV,104,除,1709,2015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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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1709號
聲 請 人 黃鳳春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4 年度司催字第1127號公示催告。

二、按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民法第122條定有明文。

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因末日為假日順延,於民國104 年11月2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4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徐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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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17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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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發    行    公    司│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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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2188-5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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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2189-7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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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2190-3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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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2191-5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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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2192-7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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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2193-9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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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2194-0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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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8ND-0002195-2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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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292-4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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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0│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293-6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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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294-8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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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295-0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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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296-1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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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4│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297-3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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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298-5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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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299-7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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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7│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00-0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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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01-2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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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9│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02-4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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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03-6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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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04-8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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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05-0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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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06-1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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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07-3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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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08-5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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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09-7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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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10-3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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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11-5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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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12-7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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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13-9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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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1│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14-0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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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15-2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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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3│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16-4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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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4│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17-6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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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5│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18-8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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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6│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19-0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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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7│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20-6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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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8│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21-8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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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9│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22-0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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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0│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23-1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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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1│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20324-3 │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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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2│舜全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X-0000108-0 │1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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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4 日
書記官 吳昀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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